香港電台逾百名員工戴上利君雅面具,高喊「罪名毋須有」、「政治凌駕專業」等口號。(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看中國2021年1月29日訊】香港電台敢言女記者利君雅被親共陣營針對後,遭港台重啟調查和延長試用期120天,原訂本月底屆滿。但港台管方再終止其原有的3年公務員和被延長的120天試用期,另開一張僅120天的臨時合約,被質疑欲變相解僱她。在簽約限期1月28日當天,香港電台逾百名員工戴上利君雅面具,高喊「罪名毋須有」、「政治凌駕專業」等口號,抗議港台對利未審先判。
港台節目及製作人員工會週四中午發起「捍衞程序公義,人人都是利君雅」的快閃聲援行動,獲上百名港台員工響應。《蘋果日報》報導,在港台大樓外,他們戴上利君雅面具,手持「今日利君雅,明日你我他」、「拖延無準則,調查任你噏」等標語。也有人以黑色紙箱諷刺港台管理層「黑箱作業」。
1月28日原是利君雅決定是否簽署為期120日「臨時約」的最後限期,如不接受會被視為離職,29日是最後一個工作天。消息指,利君雅最遲可於1月30日中午12時前回覆是否接受新合約。
港台工會主席趙善恩透露,利君雅仍在考慮是否接受新合約,因從接獲通知至今只有短短七天,質疑管方為何如此之急,令同事如此被動,「何況利君雅只是盡她的本份,是否值得如此對待?」
趙善恩批評,副處長馮建業和行政部電台秘書一直拒用白紙黑字交代調查進度和約滿酬金等,負責調查的馮也沒有具體交代未能如期在月初完成調查的理由。她強調,利君雅與相關同事已按時交代所需資料,不明白為何馮未能準時完成調查,促馮交代調查時間表。
她又透露,工會陪同利君雅在3日內與處長開會4次,但情況仍然膠着。她直指「調查小組」調查過程中有人濫權,身兼港台台長的廣播處長梁家榮應有能力和責任及時糾正,但梁沒有這樣做,「感覺他是聽之任之,被人牽住鼻子走」。工會會繼續關注事態,決定如何跟進。
香港電台一群員工也向梁家榮發公開信,指利君雅事件嚴重打擊香港公務員制度,同時立下極壞先例,「令我們極之憂慮同事日後會因同樣不公理由在執行職務、履行傳媒天職時被秋後算帳。」他們嚴正要求梁家榮秉公處理,並立刻確認利君雅之長期聘用,勿因背後政治操作犧牲員工及港台長期建立的公信力,「更勿讓閣下親手寫上本港新聞界黑暗之歷史。」
2017年10月入職港台的利君雅,現任助理節目主任。她於2019年反送中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次日的政府記者會上質問特首林鄭月娥,7.21事件是否「官警黑合演的大龍鳳」,並要求林鄭「講人話」。利君雅事後遭親共人士集體投訴,港台管理層原已完成調查並認為毋須作紀律跟進。但其後港府於去年安排政務官馮建業兼任副廣播處長後,港台即決定重啟調查。
《頭條新聞》辱警投訴成立 通訊局發強烈勸諭
另外,港府通訊事務管理局1月28日裁定,香港電台2019年播出的三集《頭條新聞》,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
《頭條新聞》是港台長壽節目,以嬉笑怒罵方式針砭時弊。被投訴的三集涉及藝人王喜主持的「驚方訊息」環節,通訊局稱主持人裝扮成警員、由大型垃圾桶冒出,一般觀眾能明顯察覺到是惡意描繪,以侮辱警員及傳達偏見,暗示警員均被視為廢物、遭人厭惡唾棄。
另一集播放葵青警區指揮官謝振中的發言時,畫面加上負面標題,令人覺得警員說謊及製造假新聞,而並無包含該警務人員的回應,認為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
至於有投訴指《頭條新聞》節目令人反感、不適宜在合家欣賞時間播放、美化罪行等,通訊局認為節目並無違例,因節目已被識別為個人意見節目,透過主持扮演虛構角色演出趣劇和諷刺對話,及以各式各樣片段和傳媒報道夾於流行曲一起播放的方式,揶揄政府官員、警務人員和政治人物,及以嬉笑怒罵方式就各項議題表達意見,不會被視為不可接受在個人意見節目中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