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權律師遭秘密重判4年 案件被延至12月再審(圖)

作者:盧乙欣 發表:2020-10-0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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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今年6月17日被法院秘密重判4年。圖為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和妻子許豔。
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今年6月17日被法院秘密重判4年。圖為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和妻子許豔。(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臺)

【看中國2020年10月8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20年6月17日一審遭徐州市中級法院秘密重判4年,因他不服而上訴,讓該案進入二審,但律師已接獲法院通知,案件延期後審限為2020年12月8日。維權許久的余妻許豔認為,江蘇省高級法院的做法,違反高效便民、正義及效率相統一,屆時恐再拖延,她亦要求立即無罪釋放余文生。

余文生案上訴多難關 高院延長案件審限兩個月

綜合中國公民運動網與民生觀察報道,曾代理多起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案、多名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維權律師等案件的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於2018年1月19日被捕入獄迄今,只有今年6月17日一審期間,遭到法院秘密重判4年有期徒刑,而其罪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代理余文生案的律師藺其磊表示,他於2020年9月29日15:00許,接獲江蘇省高院承辦余文生案的法官電話,並被告知「因為複製卷宗光碟等問題,經申請決定余文生律師案件延長審限兩個月」,江蘇省高院於7月8日立案,而檢察院的閱卷時間為一個月需要扣除,正常審限為兩個月,延期後審限為2020年12月8日。藺其磊表示,他再詢問自己的代理資格,後續再答覆。

許豔則認為,余文生案從秘密判決至二審延期到12月8日,耗時6個月的時間,到了12月8日後是否會再拖延?江蘇省高級法院這麼做,違反了高效便民、違反正義及效率相統一。此外,許豔也要求立即無罪釋放余文生律師。

此外,上訴迄今已達4個月,二審辯護律師也數度前往江蘇省高級法院。第一次,法院只有收下盧思位、藺其磊兩名律師的辯護手續,但沒有讓他倆複製卷宗;第二次,法院只允許讓盧思位複製紙質卷宗,但沒有答應讓他複製光碟;第三次,法官以藺其磊的律師證沒有年檢為由,不讓他複製光碟。

余文生經歷

2018年1月18日,余文生在中共十九大二中全會期間,公開發表《修憲公民建議書》,提出了政治改革建議,例如:刪除憲法之序言、建議國家主席差額選舉產生等。隔日(1月19日),余文生遭北京警方抓捕,隨後被指定在徐州某地點進行監視居住。

2018年4月19日,余文生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妨害公務罪」而被逮捕,關押在徐州市看守所中。余文生自2018年1月被抓捕以來,一直處在秘密羈押狀態,即便開庭審判、宣判,家屬也只能在事後得到電話通知。

2019年2月,余文生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前往徐州市中級法院。余文生案經歷了2次退偵、5次延長期限

2019年5月9日,針對余文生案,徐州市中級法院秘密開庭,但余妻許豔竟然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直至5月11日才間接得知余文生在5月9日這一天開庭審理。

2020年6月17日上午,許豔接獲自稱是來自徐州市檢察院的電話,對方表示,針對「余文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徐州市中級法院已經宣判,余文生被判刑4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余文生因不服徐州市中級法院的一審判決,決定上訴至二審江蘇省高級法院。

此外,在被羈押千餘天後,余文生才獲准與律師會見。

2020年8月14日上午,二審代理律師盧思位律師在會見余文生時,據余文生自述,自己的身體健康尚可,唯有右手、牙齒出現問題。盧思位方才得知,因他的右手問題嚴重,導致上訴狀都是使用左手來書寫的。

2020年9月3日,藺其磊、盧思位兩名律師再次與余文生相會,余文生表示,自己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遭羈押期間,長時間挨餓,他又透露,在一審時,有兩名官派律師對他進行引誘;有員警在審訊期間,以他的家庭成員威脅他,並逼迫他認罪。余文生還表示,自己批評相關機關違法辦案,是為促進中國的法治建設,但員警卻逼迫他承認是為了反對黨、為了要否定社會主義制度、是為了要否定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此外,徐州警方還誘導余文生得舉報中國人權律師團的其它律師,但被他拒絕了。

此外,關於余文生的徐州市中級法院判決書日前曝光,其「罪證」涉及發表於推特、臉書上的言論,以及接受媒體採訪,至於「修憲公民建議書」應該是中國政權迫害余文生的直接導火索。

在這一份長達15頁的判決書稱,余文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逐漸形成顛覆我國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思想」;2014至2018年1月間,利用推特、臉書等途徑,「在互聯網發布攻擊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公開信」;以「維權」為名,插手、炒作國內敏感案事件;「接受境外資助和採訪,抹黑黨和國家領導人,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詆毀政府和司法機關,誹謗法治倒退、人權惡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具體事項為:2014年至2017年間代理多起法輪功案件,接受新唐人、希望之聲等境外媒體的採訪;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在天津市司法機關辦理律師王全璋、王宇等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期間,捏造司法機關「違法」辦案等訊息,並通過微信、推特、臉書等途徑發布,惡意抵毀中共司法機關;2014年,「加入中國人權律師團微信群」,2015至2017年以該群採訪聯繫人的身份三次接受自由亞洲、新唐人等境外媒體的採訪,妄稱中國「毫無法律秩序」、「法治倒退」、「人權倒退」,歪曲當局法治現狀;2015至2017年,多次通過推特和接受外媒採訪,捏造自己被羈押在「死囚牢」的言論,攻擊政府和司法機關;發布「余文生關於建議修改憲法的公開信」否定中國現有政權組織形式。

蘋果日報9月20日報導,針對余文生案,許艷強調,「余文生每多一天的關押,都是不公與法治被多踐踏一天」,並極力要求江蘇高院依法,且以人道原則履行高院職責。

許艷也要求徐州市看守所基於人道考慮,對她的丈夫余文生的右手進行不間斷治療、同意讓他每日多運動、改善冬季看守所內的溫度寒冷問題,以保住他的右手,減輕右手殘疾的程度。最後,許艷要求中國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調查余文生的右手為什麼受傷,並對酷刑實施者及長時間隱瞞他的健康情況的責任人予以追責。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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