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淫作惡者從來為天所不容,因而報應不爽。(圖片來源:Adobe Stock)
貪淫者為天所不喜。而為與他人之妻有染而除去其夫之作惡者,更是惡上加惡,為天所不容。以下兩個實例便說明了人由於犯了這些惡淫之行而遭到的報應。
既淫人妻又殺其夫 雷電無情報應不爽
在清朝年間,常熟縣裡有個錢外郎,他發現在其同一個鄉里中,有一婦女長得面容姣好,不過家裡卻非常地貧窮。於是他便開始圖謀不良。錢外郎表面上裝作好心,經常對那對夫妻噓寒問暖,還特意借錢給她丈夫,並建議他到近海的臨清去做賣布的生意,這樣就可以賺到更多的錢。
當那個丈夫經常白天到那兒去做賣布的生意後,錢外郎就不斷地在白天去那個婦人那裡獻慇勤,最後他終於得手而與那個婦人有染。
有一天,她丈夫出門後逕直來到船中,由於正值潮水退落而無法開船,結果只能又折返回家。當他回到家中,他正好看見那個錢外郎與自己的妻子正在一邊喝酒,一邊做那苟且之事。那個丈夫在看到不堪入目的這一幕後,又慚愧又憤怒,立刻轉頭又回到了船中。
而錢外郎和那個婦人害怕姦情傳揚出去,因而二人經過商議密謀後,錢外郎在夜晚時派遣他家的佣人扮作強盜,前去殺害了這個婦人的丈夫。然而此事被這個鄉里中的族人知悉後,便去向當地的官府告發了。結果這對男女被官府抓了起來並被判了死罪。
錢外郎在監獄裡花了許多銀錢越級買通官吏。結果兩人竟然都免罪釋放。不過就在這一對男女剛踏出官府大門,忽然間天空雷雨大作,最後錢外郎與這個婦人兩人同時被雷電擊中而死。
由此可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像這種既與他人之妻勾搭成姦,又去殺害其夫,在人間他縱然能夠花大錢而免入牢獄,不過天理昭彰,報應分明。在冤魂的纏繞下,作惡者終究逃不過上天的惡報懲罰。古往今來,與人勾搭成姦而又殺人者,最終必然都逃不脫來自於上天的慘烈報應。
假公濟私為淫慾 亡魂纏繞天報應
過去有個叫張寶之人,他在擔任成都府知府大人時,曾偶然與其下屬的華陽縣李尉之妻相遇,發現其美貌無比,便生出了想佔其為己有的惡念。當時也正巧李尉因收人贓款之事敗露,於是於是在張寶的一力推動下,李尉受到了彈劾並被流放於嶺外。結果李尉就在被逐出嶺外的路上死去了。
於是張寶便重金賄賂李母,因此將李尉之妻娶了過來,從而遂了他早就有的奪人之妻的惡願。但是過了不久,娶來的夫人就得了病,並且在夢中見到了李尉的亡魂。於是那個婦人次日便一命嗚呼了。
而就在她死後沒幾天,張寶又在夢中見到了亡婦。亡婦告訴他說:「李尉已向天帝訴冤,早晚會來取你性命,你要深居府內避開他。」於是張寶嚇的因此而不敢出門。
有一天的黃昏時分,張寶坐在府堂上,遠遠地就看到了堂門外邊似乎有一個紅袖子在向他招手,張寶以為這人就是李尉的妻子,於是張寶急忙下了堂走了出來。令張寶想不到的是它竟然就是李尉的冤魂。那冤魂抓著張寶就劈頭蓋臉地打了下去。只見張寶被打得口鼻出血即刻而亡。
從這個作惡而遭天報的實例中,可以看到,即使位居高官,只要作惡而又有淫行者,同樣是報應不爽。由此可見,人得為他的一切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