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貪受賄二審判刑17年(圖)

發表:2020-02-20 01:22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2018年9月6日,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到首爾法庭接受審判。
2018年9月6日,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到首爾法庭接受審判。(圖片來源:JUNG YEON-JE/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2月20日訊】(法廣 RFI)韓國前總統李明博針對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上訴,今天遭到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當庭收押。

2008至2013年在位的李明博,2018年10月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罰金130億韓元後,曾短暫入獄,但在上訴後獲准交保。

李明博被控貪污349億韓元,並收受163億韓元的賄賂。

首爾高等法院今天加重判刑,指李明博對自己的犯行「未有自責跡象或責任感」。



来源:法廣 RFI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