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香港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眾多香港市民在金鐘參與「反送中」示威,遭警方鎮壓。(圖片來源:李天正/看中國攝影圖)
【看中國2020年1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何佳慧綜合報導)據港媒報導,香港監警會即將發表300多頁的報告,當中羅列港警在處理反送中示威時前線指揮溝通混亂、使用武力時有放無收等多項問題,卻未觸及責任誰屬。有監警會中人透露該會缺乏兩項關鍵權力,會提出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最終能否寫入報告仍留懸念。
傳監警會報告羅列港警不足
香港反修例風波持續七個月,追究警暴和調查真相至今是港人「五大訴求」的核心。監警會去年成立專案小組審視警方爭議行動。港媒《信報》1月13日引述消息報導,小組已完成撰寫首階段報告,當中揭示警方多處不足。
報導稱,監警會的報告長達300多頁,分為五大部份,涵蓋去年6月9日、6月12日及7月1日三宗事件,當中以審視6.12衝突篇幅最多。
6.12當日,數以萬計市民在金鐘立法會外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警方以橡膠子彈射向示威者頭部和眼部,以及圍困和平集會的人群並射催淚彈,激起巨大民憤。監警會報告指,當天三名主要指揮官嚴重欠缺溝通,例如當有指揮官決定施放催淚彈,以及下令武力升級出動橡膠子彈時,其他指揮官都毫不知情。
另一個問題是,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人群前,未有先中止中信大廈外已獲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造成和平集會人士誤中催淚彈,大量人群走避不及。監警會質疑,警方沒有將和平集會市民與暴力示威者分開處理。
7.21、8.31事件僅輕描淡寫
至於7.1衝擊立法會大樓事件,監警會報告指警方沒理由不知道立法會大樓是示威者的衝擊目標,質疑為何只有警察在立法會內駐守,無派人在大樓外阻止衝擊。
警方使用武力方面,報導引述報告內容稱,監警會認同「警方使用武力要較示威者使用的高一級」,但發現面對激進或較和平示威者時,警方無清晰指引如何調節武力,亦無清晰列明「何時停止」武力。報告亦關注新屋嶺拘留中心與外界聯絡困難,亦缺乏律師會面室,不適宜用作拘留示威者。
不過,對於港人最關注的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以及8.31太子站警察打市民事件,監警會報告以「時間不足」為由,只會「簡單描述」,也不會有確切評論。
反修例運動以來,港府一直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民間訴求,稱監警會足以進行調查。但報導引述有「監警會中人」訴苦,指官員每每把查究警暴問題推卸給監警會,但該會缺乏調查及傳召權力,根本難有作為,不少成員感到被當局擺上枱面。
「監警會中人」更指,會要求在報告中建議特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賦權監警會調查及傳召證人。不過最終能否寫入報告,要由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決定。
據了解,監警會本周內會舉行大會討論報告,《有線新聞》則引述梁定邦稱,期望2月初向特首提交首階段報告。
民間指缺乏問責如無牙老虎
民陣副召集人黎恩灝回應報導時指,若前線指揮官欠缺溝通導致示威者受傷,已足以問責。如果監警會報告只揭露前線指揮官的問題,未能交代警隊高層下達了甚麼指示,則證明監警會報告只是「無牙老虎」,難釋市民疑慮。他重申應由獨立調查委員會傳召警方高層,才能查出事件真相。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則對《蘋果日報》表示,監警會報告內容揭示了警隊行動指令不一致,以及「有放無收」的武力使用態度,令人驚訝和憂慮。他又批評報告內容似僅概括提及各事件中警方的部署、指令等,未有處理警員在行動中有否使用過度甚至非法武力問題。他指,當前公眾不滿警方濫權卻毋須承擔後果,如報告只建議、不問責,料公眾不會收貨。
1月14日,特首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傳媒提問,稱不知道有關報告內容,不回應揣測;再被問到會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林鄭表示就有關立場已作多次表示,沒有補充。
監警會一直被指缺乏獨立調查警暴的權力,淪為港府的「擋箭牌」。去年12月初,受聘於監警會、協助審視「反送中」以來連串衝突的國際專家小組成員便宣告全體退出,指監警會的獨立調查能力存在嚴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