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槍擊謀殺市民(圖)

作者:林忌 發表:2019-11-1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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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槍擊謀殺市民
(PHILIP FONG/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1月12日訊】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超過五個月,港共警察的瘋狂繼續升級,繼上星期科大學生周梓樂之死的疑團後,警方週日(10日)又在九龍塘又一城商場亂打市民,引來殺人疑雲。直到週一(11日)在西方的停戰紀念日,香港警察終於直接在鬧市中開真槍——實彈三槍槍擊市民,事件被評論為是「港版天安門」。

近日香港警察的暴力與瘋狂無日無之,踏入十一月以來,警察似是完全失去制約;週一兩宗事前難以想像的案件,涉事警員都是交通警察。其中在葵芳,一名交通警乘坐警察電自行車(鐵馬),多次撞向示威者,示威者一再避開,身穿制服與使用官方電自行車裝備的警察,竟有如恐怖份子般,再次駕車撞向示威者。對此,警方事後竟在記者會上聲稱,該名警員是「試圖分隔」示威者與警員,在影片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仍然繼續為這種瘋狂駕駛的警察說謊;警察一面以此荒謬藉口去反駁民間的質疑,另一方面又說認為「事件嚴重」,因此「該警員已被停止前線警務工作」及「即時休假」,再由警察自己進行調查云云。

另一宗在週一發生的警察槍擊案,警方事後歸咎於「有人搶槍」,則是荒謬絕倫的大話了!重組案情,事發在週一早上七時半左右,在事發現場西灣河,記者成功攝得有交通警似在追趕一黑一白衣的年輕人,兩人在人群中成功逃脫,另一位白衣的年輕人卻在此時和警察迎面過馬路;此交通警察卻在此時發狂,在馬路中心突然拔槍指嚇該白衣少年,而當時白衣少年手上無一物,也沒有任何動作,甚至對警察的指嚇大為不解;然而交通警卻一再行前,以槍指嚇少年再以手臂反鎖其頸部,引起其他在旁過馬路者的哄動,當時有另一黑衣少年向前,在距離警察與白衣少年兩個身位左右時,雙手下垂沒有動作,手上也沒有任何武器,警察卻突然對其開槍,而路旁者包括白衣少年見警察發狂,當然立即想制止其殺人,卻令警察繼續開槍。該交通警前後總共連開了三槍。

從上述兩事中警員的行為清楚可見,香港警察對其武力的使用已經完全失控,不但視市民為敵,甚至不視為人,以致覺得可以隨意地亂用武力,在其生命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威脅的情況下,胡亂濫用武力,甚至是主動使用武力去傷人。而傷害市民後,不但沒有檢討其武力的使用,甚至是繼續包庇,以至為其惡行創作藉口。

上星期科大學生慘死,警察不但涉及事後阻礙救護,其致死傷勢更疑似被人謀殺再拋下樓所造成;而警方一再否認在拘捕女性後非禮強姦的傳聞,終於被傳媒踢爆,早有少女於十月底報警,指控被四個警察在荃灣警署內強姦,更最終因姦成孕要墮胎;此案件可以肯定的,就是該少女的確懷孕與在醫護的同意下,在醫院進行墮胎手術;警察卻明知有人投訴,仍在警察的官方Facebook上,發布聲明指這些都是「謠傳」,回應時把案發地點由荃灣改成新屋嶺,就當投訴從未存在過。

而代表被強姦案女事主的韋智達律師行,更向傳媒公布,指女事主在正式落案投訴後,不但受到警察不斷刁難,警方更違反《罪行受害者約章》,在未經事主同意下,向法庭申請搜查令,索取事主以往的醫療記錄,包括遠在案發前的記錄,以至其私家醫生診所的閉路電視記錄,最終要事主律師上庭挑戰法庭搜查令,要求中止其搜查令。警方一連串的行為說明,警察收到強姦至懷孕的投訴後,其調查重點卻在於查女受害人,目的完全是包庇警察自己的罪案到底。

很多人問香港問題何時才可以結束;然而真正的問題一直都是,香港人難道可以接受這樣的警察統治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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