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3歲香港少女無故被警方拘27日。(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国2019年10月13日讯】(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自6月9日香港爆發百萬人遊行反送中以來,根據警方公布的數據顯示,至8月27日,16歲以下的被捕人士有15名,但開學後至9月底上升至53名,至10月10日,人數上升至104人。其中一名只有13歲的被捕女童,在警方申請保護令期間,被送入兒童院禁錮27日,更有男未成年被捕者遭警方輪姦。
據NOW電視新聞報導稱,早前8月底,13歲升中二的阿妹(化名)在香港深水埗參與社區放映會後,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拘捕,扣留48小時後,警方沒有對她落案起訴,但質疑她的家庭背景不適合照顧,進而向法庭申請保護令,要她入住兒童院。
由於法庭要進一步索取報告考慮,她被安排暫住兒童院。直至27日後,裁判官拒絕警方申請,阿妹才重獲自由。
報導稱,在兒童院的日子,她不能隨便與家人聯絡,生活上也受到極大限制,但被困27日的阿妹沒有改變她對政府和警察的看法。
報導還提到,與「阿妹」同案的還有另兩名初中生,也一度入兒童院暫住等報告,有關注案件的律師質疑,警方故意透過申請保護令,阻嚇未滿16歲的示威者。
男中五學生被警輪姦
近日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與學生舉行對話,會上中大女學生吳傲雪哭訴,自己在被捕拘留期間,遭警察性暴力對待,並提到一名男示威者在新屋嶺遭受輪姦。
10月11日,受到吳傲雪激勵,自稱是男受害者發推文說,自己是中五學生,就讀於九龍區知名男校,目前每星期仍需向警方報到。
他稱讚,該名中大女生的勇氣激勵他,他決定在一次民間記者會上,當眾將身份曝光,並指證其中一名在新屋嶺強姦他的白衣人士。
港警令未成年被捕者惶恐
協助兒童組織「童夢同想」早前曾發聲明,對未成年兒童被拘捕的情況表示關注,尤其關注有未成年示威者被警方從示威現場帶往偏遠的居留中心等事件。
該組織批評,警方的做法會令未成年人與外界斷絕聯絡,讓他們處於不安及惶恐中。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b)列明:締約國不得非法或任意剝奪任何兒童的自由,對兒童的逮捕、拘留或監禁應符合法律規定並僅作爲最後手段,期限應為最短的適當時間;
香港《警察通例》中也明列:未成年人士被捕後應送往最近的警署接受調查等。
協助兒童組織要求警方就近期對未成年人示威者的處理手法作出交代,並促請警方應確保《兒童權利公約》的兒童權利得以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