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查(示意圖/圖片來源:新聞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9年6月8日訊】36歲的董女士在2018年8月的時候,陪著年邁的父親一起去歐洲旅遊了一圈,然後又回國休息了一段時間。就在她動身返回加拿大多倫多的時候,他父親給了她兩個信封。沒想到過加拿大海關時,惹上大麻煩。
父親給了女兒2個裝錢信封 華女過關時惹麻煩
據加拿大中文媒體報導,原來,董女士父親塞給女兒2個信封,並告訴她:一個信封裡面有$3000加元,另一個信封裡有$6700加元。董女士的父親還拍著信封告訴她:「這個有3000加元的,是還給你同事的人情。」
原來,這名同事回國的時候,因為董女士父親盛情款待,曾經給過父親紅包。董女士的父親覺得大家關係很好,不要談錢傷感情,於是堅決讓董女士把這3000加元帶回去還給同事。
董女士明白父親的苦心,於是帶著兩個信封上了飛機。
抵達加拿大多倫多機場後,填寫報關單的時候,董女士算了一下:$3000+$6700,是$9700,沒有超過海關規定的$10000加元現金的限制。
於是她直接在報關單上填寫帶了$9700的現金。
誰知,海關檢查的時候,一名邊境官員要求她拿出現金來看一下,結果發現兩個信封裡的錢加起來有$12700加元,遠遠超過董女士申報的$9700加元。
這名邊境直接沒收了這多出來的$3000加元,還沒收了她的Nexus卡。並且判斷她不再是可以信任的旅客,以後每次過關都會對她進行檢查。
之後,董女士找到相關法律人士,並且對邊境管理局提出了訴訟。
她辯稱,這是因為她年邁的父親記憶力下降,忘記自己分了兩個信封裝給女兒,於是又把$3000放進$6700的信封裡。董女士因為信任父親,並沒有打開信封數錢,才釀成了這次的誤會。
報導稱,董女士認為這名邊境官員的行動不合理,要求邊境管理局酌情處理。
隨後,邊境管理局把$3000加元還給了董女士,但是要求她支付250加元的罰款。但是Nexus卡已經被撤銷,無法歸還。
董女士表示,她本人需要常常往返加拿大和美國,很需要Nexus卡,但是她的上訴已經被駁回了。
帶超過1萬加元必須申報
加拿大服務邊境局強調,攜帶貨幣總值達一萬元(包括紙幣、硬幣等一切可用作交換的錢物,currency and monetary instrument)及以上者,都必須如實申報。
加拿大邊境管理局為了大家金融犯罪和恐怖主義犯罪,防止犯罪份子用這種方法洗錢或者融資。多倫多邊境局曾經放出照片,稱2017年總共繳獲了未申報的$600萬現金!其中涉嫌犯罪收益佔$50萬元,不足10%。
相比多倫多的600萬,溫哥華機場查獲的金額則更多,根據早前的報導,2015年,中國旅客被扣1150萬加元。
其實,很多人對攜帶現金出入境加拿大存在很多誤區,下面詳細解釋:
1、帶大量現金不違法 但要申報
加拿大邊境局同時提醒大家,雖然加拿大出入境,個人攜帶的金額總數沒有限制,這樣做不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如果出入境金額超過1萬加元,或者等值外幣,所有個人或實體必須向CBSA官員申報。
2、1萬加元是以家庭為單位
這個1萬加元包括所有幣種,以家庭計算,不是一家4口就可以帶4萬。
如果這欄填了「是」後,需要CBSA行李檢查。你需要為你所攜帶的現金提供合法性。證明錢的來源「合法合理」才是決定能否順利通行的最關鍵因素,加拿大邊境局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打擊國際金融犯罪,嚴防不法份子洗黑錢。
3、錢扣了能要回來嗎?
按照加拿大海關規定,被沒收現金的旅客可以向加拿大邊境服務署提出申訴,同時提供來自證人的陳述書,以證明這筆錢不是通過非法活動獲得。如果申訴獲得批准,當事人可以拿回被沒收的錢,只需交納一筆500至5000加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