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閩籍華男日前從中國福州返美,抵達紐約機場後卻因為隨身行李中夾帶的鮮活蛤蜊而遭查處,並且被開具刑事控罪的法庭傳票。圖文無關。(圖片來源:維基百科/公有領域CC0)
【看中国2019年4月11日讯】一名閩籍華男日前從中國福州返美,抵達紐約機場後卻因為隨身行李中夾帶的鮮活蛤蜊而遭查處,並且被開具刑事控罪(criminal charge)的法庭傳票。律師提醒,攜帶生鮮魚肉及未獲聯邦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DA)所批准的食品入關,一旦被查出,輕則影響下一次入境,重則可能留下刑事違法記錄,可謂得不償失。
帶鮮活蛤蜊 被紐約機場開刑事控罪傳票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華人何先生多年前移民來美,持有綠卡,最近從福州乘坐飛機返美,在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下飛機後推著行李準備出關。紐約機場的檢查人員從其行李中發現了一袋「可疑物品」,打開之後竟發現是數十隻鮮活蛤蜊!
紐約州的環境保護廳的警察隨即罰沒整袋的鮮活蛤蜊,並向何先生開具了刑事控罪法庭傳票,要求其近日上庭。何先生說,裝著蛤蜊的袋子是返美前受朋友所托,當時未細問袋中物品便隨便塞進了隨身行李當中,雖然仍如期入境美國但是卻在紐約機場惹上刑事控罪,身陷官司。
律師吳聖洋表示,華裔民眾因為不熟悉海關規定而在入境美國時遭查出生鮮跟食物,被開具刑事控罪傳票或現金罰款的情況是屢見不鮮。
以何先生為例,雖是持有綠卡的永久居民,但若被法官認定為有罪,將留下刑事案底。如此可能影響未來入籍之餘,也會在美國的海關邊境保護局(CBP)或者環境保護警察的系統中留下記錄,在未來2年內成為出入境檢查的「重點檢查對象」。
根據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規定,當事者在入境美國時必須遞交填寫好的「海關申報表」(Form 6059B),除姓名、簽證、旅行記錄等基本資訊之外,該表中第11項有關是否攜帶「水果、蔬菜、植物、種子、食物、昆蟲、肉類、動物、野生物產品」的詢問項,當事人必須如實填寫。
吳聖洋還提醒,如果不僅虛報還被查出攜帶生鮮魚肉等產品,在檢查人員盤問時又無法交代細節,那執法人員有權開具罰單或刑事控罪傳票。同時走該法庭程序少則2至3個月,多則耗時一年半,所以建議民眾過關時勿以身犯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