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宇(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2月22日訊】2月21日凌晨,福州公安發布通報稱,晉安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趙宇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但超過必要限度,為鼓勵見義勇為,對趙宇作出不起訴決定。多名律師向媒體介紹,趙宇案的不起訴決定適用了刑法中關於正當防衛的第二款規定,屬於相對不起訴,但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趙宇面臨民事索賠的風險。(相關閱讀:見義勇為反被拘:趙宇為何沒能順利翻篇)
研究了十分鐘,還是沒有看懂福州公安的這份案情通報!涉案嫌疑人李某和受害女性鄒某從事何種職業與本案有關麼?特別是通報鄒某時,還強調是娛樂場所服務員,這是在暗示什麼?如果鄒某職業正當,這樣的強調就是有意把公眾往溝裡帶,強烈暗示鄒某是在從事不光彩職業,先入為主的讓公眾對鄒某有不好印象。如果鄒某職業有問題,那也無須特別強調,除非公安當場抓了違法現行,要治安處罰。
即使是失足婦女她也有說不的權利!鄒某在自己的住所和李某有爭執,完全有權力將他趕出自己的房間。相反李某的暴力踹門和毆打,才是真正侵犯鄒某的正當權益,對她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這個威脅不會因是熟人就可以無視或者從輕的,從這點說,福州公安通報刻意營造的熟人暗示,是別有用心的廢話!
在李某毆打和鄒某求救聲引來眾鄰居圍觀而無人制止下,是樓上的鄰居趙宇出手制止了李某的暴力。通報顯示說是趙宇防衛過當,原因是那一腳踹出李某橫結腸破裂,經鑑定為重傷二級,對這點筆者十分不理解。這個認定非常值得商榷,因為肉體凡胎不具備超能,趙宇怎麼知道沒踹要害部位踹個肚子就能把人踹出重傷?李某能用板凳砸鄒某頭,可以掐鄒某脖子,趙宇踹下李某肚子都不行?
何況案發當時李某並未表現出明顯的不適,是後來去派出所筆錄完才說肚子疼的,第三天就拿到了重傷二級的鑑定,是不是非常蹊蹺?警方對這個傷殘認定有無作過核實?李某的傷到底是新傷還是陳舊傷,怎麼踹下肚子就橫結腸破裂?拳擊比賽都沒將踢肚子列為禁區!再說趙宇的踹肚子行為非是李某在毫無還手之力下的行凶,而是和李某糾纏的正當時,怎麼不適用無限防衛了?
筆者看到案情通報上還講檢察院認定是防衛過當不予起訴,按理來說人家檢察院的認定檢察院通報,公安越俎代庖通報給公眾,這不是搶別人飯碗麼?昨日還稱趙宇過失致人重傷一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再次移送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今天檢察院不予起訴,福州公安是不是很不服氣?
可憐趙宇一次熱血救人,給自己弄了十四天拘留不說,還要面臨巨額經濟賠償。公安的認定對他極其不利,如果趙宇方坐實防衛過當認定,沒有有力證據證明那張傷殘鑑定有貓膩,賠錢概率大約八成。更為嚴重的是,如果最終真的是趙宇賠錢,那麼這不是趙宇一個人心寒,更會導致國人更加絕望,熱心助人這個詞大概要從這片土地絕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