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國茂清水灣被當地政府認定為違建(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2月8日訊】1月12日,在海南陵水國茂清水灣,剛到手的新房被當地政府認定為違建。目前該樓盤已交房上千戶,卻被要求3日內撤離。多名業主拒不撤離,有業主稱,當地直接砍斷電纜、水管,完全是暴力執法。還有業主表示,房在人在,拒不撤離。
國茂.清水灣應該是個較大的項目,電視上似乎還有廣告,無疑是面向全國甚至全球銷售的精品項目。網上資料顯示,該項目佔地面積184755平方米,建築面積278918.59平方米,共3160戶。
令人震驚的是,這麼大的一個項目,竟然被當地政府認定為違建,已交房的上千戶業主卻被要求3日內撤離,這個有點讓人看不懂。難道又和秦嶺別墅、濟南「大白宮」一樣,都是「先上車,後買票」,然後被更高級別的權力機構認定為非法項目,需要大張旗鼓地拆遷?
有網友留言稱,中央環保督察組批判了兩個典型,靠山吃山是秦嶺,靠海吃海是海南。
我們知道,在中國,哪怕是在偏遠的農村,你想對老屋進行一下維修改造,也得經過鎮政府甚至縣級政府相關部門的許可,否則你在建的時候就會遭到城管的強拆。中國城鄉都在搞「網格化」管理,你休想逃脫監管者的法眼。而國茂.清水灣這麼大的項目,建設前不可能沒有規劃,否則你不但沒有辦法完成拆遷,開工建設時的電力都沒有辦法獲取,渣土運不出去,建築材料更是運不進來,還怎麼搞建設?
我相信這樣的項目投資是巨大的,開發商在沒有得到當地政府許可的情況下,是不大可能貿然投入資金的。如果投資者連這點危機意識都沒有,那就太蠢、太兒戲了,這種智商也不大可能成為企業家。
如果是違建,那麼請問當地政府,立項、建設的時候你們為何不管?該項目大張旗鼓地銷售,你們怎麼不管?如果按照媒體所稱「受海南省‘兩個-暫停’政策影響,項目未能及時拿到‘五證’」,那麼開發商是如何拿到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我相信海南早就實施商品房網上簽約。如果沒有「五證」,連網上簽約都沒有辦法進行,哪裡還能銷售?
不可思議的是,媒體還曝光該項目「4年收5次罰單,曾被罰5千多萬元。開發商也曾向法庭尋求調解。」也就是說,該項目違規,職能部門早就一清二楚,但只是對開發商進行罰款,而不是及時叫停,放縱開發商繼續銷售減少損失,故意讓幾千名業主上當受騙。
如今都搬進去上千戶了,政府才想起來強迫人家走,不走就斷水、斷電、砍電纜,然後是拆人家的房子,這後續問題如何解決?業主的錢不是大風刮來的,總得給人家一個說法,一個合理的補償方式。
陵水縣委宣傳部表示,相關職能部門將積極協調國茂公司處理退房退款工作。
讓國茂公司退款,該企業無疑又充當了一回「冤大頭」。當然,當地政府一定會通過其它途徑來「暗補」開發公司,但如此折騰所帶來的損失,最終必然由納稅人來承擔。
而對於業主來說,還有可能存在兩方面的風險。一方面,如果近幾年該地房價上漲過快,你即使百分百退房款,外加利息,業主在同一地段還能買到面積、品質相當的商品房嗎?另一方面,不少業主是在海南全面「限購」之前簽訂下這個合同的,這邊退款後,他們還能成功地在同地段購房嗎?
其實,「一刀切」的處理方式早就該拋棄了,我們還有更好的方式處理此事。如果該項目房屋質量沒問題,佔地也沒有「碰-紅-線」,政府只要完善該項目審批手續就可以了。如果當初沒有通過正常的拍賣手續,可以按照當前相同位置土地價格計算,讓開發商補齊土地款及相關稅費;如果當初因為招商引資等需要,違規豁免了部分規費,讓開發商將漏交的規費重新補上即可。
我們還可以對開發企業處以巨量罰款,以充實國庫。當然,同時也必須對當初批准該項目的相關官員實施問責。秦嶺別墅事件導致一名正-省-級高官、多名副省-級高官落馬,廳處級及以下職務官員被問責的不計其數。我相信,海南萬畝度假區涉違建,絕非一名縣處級幹部就可以決定得了的,最終肯定會牽扯到廳局級領導幹部,甚至有可能牽扯上省部級領導幹部。讓我們拭目以待。
但我們同時應該明白,該項目既木已成舟,即使存在違規現象,與購房者何干?政府的不作為,不能犧牲普通民眾的利益。而粗暴地全面拆遷,生態環境能恢復嗎?這塊土地還能種莊稼嗎?粗暴拆遷的直接後果,就是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因此該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