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在家經營「酒店」(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8月26日訊】家庭旅館這個概念相信很多華人並不陌生,就是一種以自己家為主體的非法旅館酒店,類似於民宿那種。卻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這種形式的短租旅店並不都是合法的。列治文最近就有這樣一家短租酒店,給鄰居帶來了諸多不便。目前,該酒店經營者因遭投訴被開出$2,000的罰單。
據《BCbay》報導,列治文居民王女士(Joyce Wang)表示,這棟獨立屋位於Railway Avenue夾Blundell Road地區,她的鄰居經常會在各種旅遊網站上面做旅館的廣告。
這個酒店有四種不同的房型,每間客房可容納2至4位客人,最多的時候客人達到10人以上,價格為每晚120元。從酒店信息可以看出,經營者也是華人,會說中文。
不過,加拿大列治文市府稱,這棟物業不是持牌的住宿加早餐式的酒店。
王女士表示:由於生意太好了,每天都會有很多車輛來來往往,停滿了所有的街邊停車位,有時還會停在王女士家的車道上,「每天大半夜,我都能聽到那些前來住宿的人喧嘩吵鬧,吵得我睡不著,真是太煩人了。」
王女士還表示,旅館的經營者從來沒有隱瞞自己的旅館是非法的事實,反而還告訴王女士自己「一點兒都不怕」。
她透露:「房主是2015年買的房,但是從來沒有自己入住過。之後房主的一些朋友將房子租了下來,然後便開始將其經營為一家旅館,今年夏天的時候,這兒的車輛突然增加了非常多。」
她去找過經營者,並告訴她會曝光她,但是經營者說她不怕,因為沒有人能罰的了她,經營者甚至還慫恿王女士也把自己的家經營成一家旅館……
由於經營者自己不在那兒住,所以大部分情況下,房子處於無人監管的情況,客人們可以通過輸密碼自己進入房子。
這麼多人在附近來來往往,王女士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她說,「有一次,我在自家花園裡看到,一群裸著上身的人站在陽台上看著我,我很害怕。」
王女士表示,「你可以想把房子租給誰就租給誰,但是不能把它當作旅館來經營。」
為此,列治文市政府的發言人Ted Townsend表示,這已經不是市政發現的首次非法經營房屋的情況了。
「我們已經向旅館的經營者發出了一封警告信,還有兩張不遵守法規的罰單。此外,如果有需要的話,市政會收集進一步執法行動所必需的證據,並在必要時採取‘漸進式執法行動’」。
據悉,短租房指的是業主的住房或房間的單次租期少於30天的租賃情況。根據市規章制度顯示,與短租房相關的罰款是每次$1,000。
這家「酒店」」的廣告目前還在那些旅行預訂網站上顯示,不過所有的預定日期現已顯示為「不可用」。
即使該經營者申請住宿和提供早餐的營業許可證,但是房屋本身並不符合要求。因為短租必須由業主或業主的配偶或孩子經營,業主只許短期出租自己的主要住所(principal residence)——日常居住的住所。換句話說,他們需要每年在這個住所中住滿180天以上,而賬單、報稅、身份證和保險地址也必須是這個地址。
此外,根據城市規定,每間客房最多可同時租用三間客房,每間客房最多可容納兩位客人。
所有的短租房營業者都必須持有營業執照並將執照號碼發布在所有的線上短租信息中。
責任編輯:傅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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