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服務(示意圖片來源:Pxhere.com)
【看中國2018年8月3日訊】在美國的華人朋友們注意了,如果你不是低收入者,就請不要佔用專門提供給低收入人群的福利,否則一旦被發現,輕者只是被追討,重者會被起訴定罪。最近在紐約史坦頓島一名華裔易姓(Yee)婦女,收到了紐約市社會服務部(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DSS)的訴狀,要求她付清政府為她丈夫支付的醫療援助賬單,金額多達234,000多美元。訴狀上聲明說,這筆錢必須連本帶利地付清。
根據紐約市社會服務部上週四(27日)發出的起訴書上稱,易先生於2016年4月獲准入住一家養老院,這是一家頗有名氣的猶太護理機構。入住後兩天,易先生委託代理人向市社會服務部申請低收入醫療補助計畫(Medicaid,俗稱白卡)。 根據紐約州《社會服務法》(SSL)的規定,配偶有義務為醫療補助申請人提供經濟支持。但在易先生的申請表中,沒有提供配偶易太太的收入和資產信息,當然也顯示不出易太太可以支付丈夫的基本醫療費用。
在易先生的申請表中,顯示了他是有資格的白卡申請者,於是DSS批准了易先生的白卡申請。從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的兩年多時間裏,DSS為易先生支付每日養老院的費用,合計26個月花掉234,569.65美元,平均每個月的花費達到9,000多美元。 但紐約市社會服務部最近發現,易先生在獲得白卡時,易太太實際擁有376,690.55美元的資產,是有能力為丈夫易先生支付23萬美元的醫療費用的。但白卡福利是紐約州政府給低收入人群的醫療服務資助,並非是無償救濟。
醫療福利卡(Medicaid)(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因此紐約市社會服務部將易太太告上曼哈頓民事法庭,指她違反「隱含合同」,要求連本帶息收回之前政府代付的醫療費用,並追討白卡提供的醫療用品或服務費用。
社會服務部提出訴訟所依據的法律,包括紐約州《社會服務法》中的第101條(1) ,366(3)(c) 、366(3)(a) 和104(1) 等,這些法律法規的大概意思是,公共援助或照顧接受者的配偶,如果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應負責照顧,而無需佔有公共援助。 如果病人有贍養義務的親屬或配偶(responsible relative)拒絕或未能提供收入和資產信息,政府在提供給病人醫療援助的同時,也有追討權,這個權利會根據法律而隱含於合同內(implied contract,隱含合同),政府可根據第三條第六項和其它相關的法律條文,從該病人的親屬或配偶處收回政府曾代付的醫療費用。 「隱含合同」一般指某種非正式協議,合同當事人雖沒有口頭或書面上的承偌,但已有行為或有關文件表示會履約。「隱含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此類合同也有誠實信用原則或社會公共利益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