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被遣返回國 示意圖(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6月15日訊】在加拿大,酒駕是萬萬不可的,不僅因為它會威脅到你的生命,也因為加拿大政府最近推出的一個「遣返法案」。這個法案就是C-46。昨天,C-46法案在加拿大參議院三讀,它對移民的打擊力度,實在是很大,動輒就可能被驅逐出境,並終生不得再踏入加拿大半步。
據《溫哥華港灣》報導,根據目前對酒駕的規定,如果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酒駕最多判你個5年,很多人更是沒多久就被保釋出獄了。
C-46法案是對醉駕、毒駕法律的重大改革,包括了允許警方進行強制性路邊酒精篩查條款,以及大幅提高醉駕的處罰力度。
根據現行法例,如果醉駕罪成,但只是判罰款或6個月以下的刑期,PR移民身份是不會受到影響的。但是,如果被判6個月以上的刑期,則會取消PR移民身份,刑滿後驅逐出境。
C-46法案對於醉酒的定義是:每毫升的血液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即屬於醉酒駕駛。
C-46法案對於醉駕的刑罰:醉酒駕駛最高刑罰提高到10年。
永久居民、留學生醉駕直接遣返
C-46將醉駕最高刑罰提高到10年對非加拿大公民影響很大,因為觸犯10年或以上的刑法屬於「嚴重犯罪」(serious criminality),《加拿大移民法》第36條有對「嚴重犯罪」的專門法規。
移民法規定,永久居民或外國公民嚴重犯罪是不可接受的。
如果C-46法案將醉駕的最高刑罰修改為10年,並且自動歸類為「嚴重犯罪」,永久居民醉駕一旦罪成,哪怕只是罰款不要任何監禁,移民身份也會自動取消,並且遞解出境。
因此,如果不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護照),留學生、PR即使第一次初犯被定罪不但被責令罰款,還會失去移民身份並被直接遞解出境加拿大。因此這項法案又被稱為「遣返法案」
C-46方案還在三讀
加拿大議員對C-46提出修改意見,說目前對移民的懲罰力度太輕了,需要讓這些移民承受慘痛的後果,而這個提議,竟然贏得了很多議員的支持。
據悉,如果修改意見通過,加國的永久居民一旦酒駕,就將面臨10年牢獄之災,而且,還會被取締身份,把你和非法移民歸為一類,並永遠驅逐出境!而受到這項規定打擊的,不僅僅是永久居民,所有在加拿大的留學生,或是來加拿大工作、旅遊的人們,都難逃這一劫。
也就是說,那些準備畢業後申請移民的留學生,很有可能因為聚餐後的一次酒駕,就被終生遣返,導致他們在無法完成學業的同時,更喪失了未來工作、移民的機會!
很多華人朋友表示,身邊酒駕的人其實不在少數,等到新規正式推行,這些人的前途,很可能會被一杯酒給毀了。
更慘的是,這項規定不分初犯、慣犯,也不給第一次酒駕的人悔過自新的機會。
加拿大議員瑞女士(Ratna Omidvar)告訴記者。很多專事移民法的律師,正試圖修改這項規定。而加拿大律師協會成員,更提出了將10年監禁,改成「10年少一天」,來幫助這些可能被遣返的加拿大永久居民。
原來,10年監禁是一個坎,10年以下的監禁,按照加拿大法律,屬於「一般刑事犯罪」,而10年以上的監禁,則被歸為「特別嚴重刑事犯罪」
據悉,凡是被判處「特別嚴重刑事犯罪」的人,都將被遣返。加拿大這次真可謂是對移民放大招了。
該法案一旦推行,酒駕的移民,將受到與恐怖份子一樣的處罰,因為,真正構成吊銷永久居民身份的罪名,除了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份子,也無其他了。
移民律師Lorne告訴記者,渥太華可能很快就要推行這項法案。但他和更多的律師,正在努力為移民爭取權益。加拿大參議院中有一名華裔參議員,希望能夠提出對C-46法案修改,減輕處罰力度。
醉酒駕駛害人害己
在今年四月份就發生過一起轟動加拿大華人圈的醉駕車禍案,多倫多的一名中國留學生潘晶晶醉駕導致乘客有人一死一傷獲判刑42個月,退庭後押解入獄,刑滿後將被遣返出鏡。據瞭解除超速駕駛之外,潘晶晶開車前曾參加了一個朋友的生日聚會,並飲用了含酒精飲料。經過檢測潘晶晶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9至145毫克。已經屬於醉駕。
值得注意的是,醉駕出了事兒,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的,司機要承擔全部費用。因為醉駕被處罰者,保費係數還會被調到嚇人的程度。曾經有一對BC省夫婦因為醉駕,汽車保險費被抬高了幾十倍,無法負擔。因此他們不得不等到六年後,兒子滿18歲可以開車,才擺脫了長時間騎自行車出門的窘境。
不管你是何種身份,請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