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郭安超,男,48歲,河南三門峽市盧氏縣獅子坪鄉花園寺人。
2008年林權改革,我家承包的林地被南溝組馬彩紅侵佔,縣林業局撤消了其非法登記,馬彩紅丈夫郭新生見事情敗露後也向我道歉,並承認該林地不是他的。而同一時期獅子坪鄉時任書記軒轅軍(軒轅軍曾為盧氏縣信訪局局長,現為縣政法委副書記)和時任鄉長陳文周卻故意指使郭漢民、莫晨坡銷毀我的證據材料,引用李三軍造假證據和過時文件錯誤的將該林地劃給南溝組。該造假資料中的七塊林地和盧氏縣林業局、花園寺村委會提供的馬彩紅2008年林地檔案中六處名稱嚴重不符,邊界四至28處全部錯誤不符。
就是這麼荒唐的侵權腐敗,六年多來我逐級向各部門多次投訴,被國家信訪局列入督辦,可是每次信訪件都被轉到舉報對象陳文周手裡,他們不接收我的證據材料,不公開林地檔案信息,編造陰陽信訪處理意見,答非所問,迴避訴求,陳文周並揚言要打擊報復我,並代替盧氏縣紀委、縣政府出具意見欺騙國家信訪局督辦。
該案後交由縣法制辦處理,由縣法制辦副主任魯朝陽和莫帥林辦理,可是他們卻立案不告知,聽證會不讓對方侵權人馬彩紅參加,嚴重違反辦案期限故意拖延八個多月後在我多次追問才將錯誤的盧氏縣政府行政決定書寄給我。決定書雖然認定了爭議林地依據1953年的土改證據的重要事實,但對我提交的重要陳述意見和說明,要求查處獅子坪鄉政府銷毀我證據材料、不公開政府信息、編造陰陽信訪意見、不按投訴辦案、對抗監督等問題及質證李三軍造假證據一概不提,並杜撰我父親2008年有病情節,仍故意採用李三軍的假證據,隱瞞主要事實,將該林錯誤地劃給馬彩紅,有選擇性辦案、枉法裁判、縱容包庇違法違紀腐敗分子和瀆職之嫌。據說他們是根據某領導意圖在辦。後來魯朝陽竟然不承認此案是她辦的,她說不知道誰辦的。
十多次被國家信訪局列入「紀檢監察—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類別批回,然而盧氏縣信訪局卻不將此件批轉至紀檢監察部門,卻仍惡意批給了陳文周,鄉政府卻代替縣政府、縣紀委出具意見欺騙國家信訪局督辦。
多年來我堅持投訴卻一直沒人理,終於等到處理了卻是徇私枉法,包庇縱容腐敗分子!據說有縣領導為陳文周撐腰,並指派公安恐嚇我,所以陳文周們才胡作非為,瘋狂對抗監督。就連你們體質內接觸過此案的人士也私下讓我上告。為此在我以其它方式舉報的同時也以投訴給你們,請你們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