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9年,徹裡帖木兒升為中書右丞,不久又升為中書平章政事,出任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當年黃河水變清,有關部門以為是祥瑞,建議上奏於朝廷。
徹裡帖木兒說:「我知道為臣盡忠、為子孝順、天下治理、百姓平安為祥瑞。其餘的現象,有什麼可以算得上是祥瑞呀?」未予上奏。
當年正鬧大飢荒,徹裡帖木兒與眾官商議賑濟。其屬下官員主張按制度規定,必須自縣上報於府,府上報於省,然後再上報朝廷,得到准許後,才可賑濟。
徹裡帖木兒慨然道:「人民飢餓而死者,已經很多了。還能拘於平常規章嗎?上報批復,往返累月,人民所存活者,就沒有多少了。這是有關救命的事,由我一個人承擔責任。我寧得死罪,不死飢民!」徹裡帖木兒一方面立即開倉賑濟。另一方面,又呈文請求朝廷,治自己專擅之罪。
元文宗(元代皇帝,1329---1332年在位)得知以後很高興,賜給他龍衣、上尊等物,加以獎勵。
(事據《元史.徹裡帖木兒傳》)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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