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親歷奇案 山區女投毒殺母兄? 真相令人瞠目!(圖)

發表:2018-04-2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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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親歷奇案山區女投毒殺母兄?真相令人瞠目!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4月21日訊】一、

2009年初夏的一個中午,我們接到派出所的一個電話,說他們轄區發生一起投毒案件:一家人中毒,女主人死亡,兒子正在搶救。而嫌疑人竟然是女主人的親生女兒!

我和王隊驅車趕往現場。因為事發派出所的轄區有很大面積是在山區,路很不好走,到派出所時已近黃昏。

我們在派出所見到了這個嫌疑人,也就是死者的女兒,一個瘦瘦小小的女人,看年齡約三十歲左右吧!

她一臉麻木,呆坐在訊問室,問什麼問題都是簡單說一兩句,看不出是憂是喜。

派出所的民警向我們介紹了案情:

死者六十多歲,是家中的女主人。中毒搶救者,四十歲,是死者的兒子。嫌疑人三十多歲,是死者的女兒。

今天早上嫌疑人帶了祭肉到死者家。因為今天是她父親的忌日,去年的今天她父親因病去世。嫌疑人做了早飯,還煮了白肉,她們一家準備中午時到父親的墳上祭奠。

煮一鍋玉米麵粥,炒一點簡單的蔬菜,放一起攪和,這就是早飯。嫌疑人的母親和哥哥吃了早飯,沒多久她母親就出現了嘔吐症狀,繼而昏迷。她哥哥不知所措,就去找同村的一個家族的大伯。

大伯到他家後,認為他母親是突發疾病,要送醫院。他開著自己家的三輪車帶著死者,死者女兒,死者兒子去村裡診所。

診所的鄉村醫生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判斷出這不是疾病而是中毒,(這個鄉村醫生的準確判斷幫了我們大忙。)需要馬上送大醫院。在這個緊要關頭死者的兒子不見了,尋找後發現兒子倒在三輪車上,竟然也昏迷了。

一家人兩人中毒昏迷,現在只有死者女兒能做主了!她女兒卻說,母親和哥哥只是普通的身體不適,根本不是什麼中毒,更不需要治療,回家休息一下就好。

當時大伯和醫生都懵了,人命關天,不能有半點疏忽,大伯決定必須去大醫院。在大伯和醫生送病人去大醫院時,死者女兒竟然藉故夫家有事走掉了!

搶救結果前面已經說過了,女主人死亡,他兒子正在搶救。

連續兩個人中毒,而身為他們至親的女兒卻反應怪異,鄉村醫生覺得此事蹊蹺,就報了警。

派出所民警立刻去找死者女兒,發現她根本沒回夫家。而是在死者家中,若無其事地餵雞!遂將其帶到派出所。

案情很簡單。毫無疑問死者女兒的嫌疑最大。

原因有五點。

一、早飯是女兒做的。

二、只有女兒沒吃早飯。

三、發現母親和哥哥中毒後不願搶救。這點也是最可疑的一點。

四、從犯罪心理上來說,投毒案多為女性所為,因為女性體力遠弱於男性,實施犯罪更多採用間接形式。

五、女兒與母親哥哥長期關係惡劣。有作案動機。

這第五點需要說明一下。

很多年前,女兒在外打工期間和一個外地男子相戀,馬上就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年輕人嘛!兩情相悅。

可是女兒的父母不同意這門婚事。為什麼?因為他們的兒子還沒結婚。

在農村,特別是貧窮的農村,男子娶妻是非常困難的事。一方面是掏不起高額的彩禮,另一方面是根本就沒有女孩子願意嫁到這貧窮的地方。

男子要想結婚,慣用的辦法就是父母收高額的彩禮把自己家的女兒嫁掉,然後用嫁女的錢為子娶妻。於是女兒的母親謊稱女兒的父親病重,將女兒從外地招回,然後軟禁起來。強迫她嫁給了一個比自己大十幾歲的男人。

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他們收了這個男人的彩禮。

二、

瞭解案情後,因為考慮到天色已晚,我們分成了兩組,一組去醫院瞭解情況。一組去死者家中。從鎮上到死者的家中還有一段距離,並且都是山路,還好有一條小路,警車能直接開到村子裡。

這條小路是在2000年左右修的,因為這個村子附近的山上發現了某種礦產,後來礦業公司修了一條入村的小路,山裡的村民才有機會瞭解外面的世界。

死者的家在一半山腰,家中有三間用泥土板筑的小屋,兩大一小,沒有圍牆,兩間大屋分別是兩間臥室,小屋是廚房。

投毒案件,現場勘察非常重要,因為這類案件很難取證,在不瞭解毒物成分,毒物來源的情況下只能在案發現場大範圍提取檢材。

死者食用的水源,家裡的米面,調味料,死者吃的早飯,嘔吐物,有可能接觸的物品,甚至是屋內的空氣都要取樣。簡單看完了現場,我們又發現了新的疑點。

最重要的物證,即死者吃的早飯不見了,並且鍋是刷過的,一點剩飯都沒有。這就太奇怪了,按照嫌疑人敘述:死者早飯吃到一半時出現中毒症狀,馬上施救。應該有大量剩飯才對。

這時我們想到,派出所民警找到嫌疑人時她正在餵雞。

餵雞!雞呢?認真搜索後,我們在一間屋子後面發現了十餘隻雞,不過已經全部死掉了。

這一發現對死者的女兒非常不利。因為她不肯送她母親去醫院,找藉口回家就是為了消滅證據,她把有毒的剩飯清理乾淨後餵雞,結果雞也毒死了。

所有跡象都指向了死者的兒女就是凶手,但是現在缺乏最直接的證據,即毒物的來源,下毒的方法。而這些證據就只能靠嫌疑人供述了!

晚上我們就住在了當地小鎮上,派出所的同事們要辛苦了,他們要連夜緊急突審嫌疑人。

次日早晨,我接到了王隊的電話:不出意外的話,案子破了!

三、

王隊是昨天去醫院的那一組。

我問:嫌疑人招供了?

王隊:不是的!是嫌疑人的哥哥救活了。這個案件很有可能就是個意外。

嫌疑人的哥哥被救醒後,通過辦案民警得知他母親已中毒死亡,他馬上就想到有可能是鹽的問題。

他敘述道:兩天前他到村子的街上購物,路過某礦業公司時看到旁邊的垃圾堆裡有個棕色的瓶子,上面寫著某某鹽,打開瓶子裡面果然是白花花的細鹽,用指頭嘗了一下,咸的!

他雖然也懷疑鹽有問題,可他存在僥倖心理,貪圖小便宜。他將這瓶鹽倒到自家鹽罐,將瓶子丟棄到家不遠處的河邊。

根據嫌疑人哥哥的敘述我們果然在河邊找到了那個棕色的瓶子,瓶上書:亞硝酸鹽

亞硝酸鹽是啥東西?是劇毒哇!樣子和食鹽一樣,白色顆粒,味道也是咸的。

常見的是亞硝酸鈉,用於食物防腐劑,實驗室試劑。

經調查,這瓶亞硝酸鹽是礦業公司實驗室的。

礦業公司隨意丟棄劇毒藥品,被一個貧窮的半文盲狀態的人撿到,他只認識瓶子上那個鹽字。拿回家當食鹽用,毒死了親媽,自己也差點喪命!害的妹妹身陷囹圄。

案子到現在也調查清楚了。但是既然死者的女兒不是凶手,那麼她的種種反常舉動該怎樣解釋呢?

現在很流行一句話叫做: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作為普通民眾的我們無法理解超級土豪的行為,同理超級土豪也無法理解普通民眾的行為。同理普通民眾也無法理解最赤貧者的行為。

其實換位思考一下就很好理解,所有的一些都是因為兩個字:貧窮!

女兒做飯但她沒吃,是因為無論在丈夫家還是在娘家,她家庭地位卑微,按照習俗只有等到母親哥哥吃飯後她才能吃。

得知母親中毒而不願去大醫院,是因為在她的世界中根本就沒有去大醫院的選項,有病挺一挺就過去了。現在母親哥哥都忽然病了,丈夫是靠不住的,她自己根本沒能力,而大伯又堅持送醫院,無奈之下她只能逃避。

為什麼會清理剩飯餵雞呢?常年貧困的人都極為節約,養成物盡其用的習慣,這種習慣刻入骨髓,她雖然知道剩飯可能有毒,但認為人不能吃總可以餵雞,總之不能浪費!沒想到雞也全部死掉了!

以前聽人說貧窮是最可怕的癌症,讓人喪失人性麻木不仁。確實是這樣。2009年,是誰造成如此的貧窮加愚昧呢?

四、

解釋幾個問題。

有人質疑這個案件是否真的是意外?

有的人說,可能女兒在外打工期間就認識亞硝酸鹽並且知道有毒,見到哥哥誤撿後,就順勢毒殺母親哥哥。

有的人說,可能女兒的男友就在礦業公司,他們設計利用哥哥愛貪小便宜的特點,在哥哥回家的路上放置亞硝酸鹽,故意讓哥哥撿去,以便毒殺他們母子。

有的人說,其實哥哥和女兒真心相愛,但是迫於倫理不能在一起,哥哥設計毒殺母親,為了擺脫嫌疑,自己也吃了一點。

你們的腦洞確實豐富了我的想像力,你們對案件質疑的精神非常可貴。

雖然你們懷疑了很多人,但是有一個人我在評論區沒見過有任何人懷疑。因為他的一個行為非常可疑,當初是被當成第二號嫌疑人調查的。

喜歡開腦洞的同學不妨猜一下。

有的同學說哥哥撿到亞硝酸鹽的瓶子,然後嘗了一下為什麼沒中毒?

其實任何所謂的毒物都有一個劑量的問題,撇開劑量談毒物都是耍流氓。亞硝酸鹽致死量約為3克,中毒量約為0.3克。哥哥用指頭沾幾個顆粒嘗了一下,遠遠達不到致死量。

其實亞硝酸鹽廣泛被當做食物防腐劑,在速食麵,各種小零食,醃製食品,剩飯中存在。為啥吃方便麵沒中毒呢?還是劑量問題!含量遠低於致死量。有人質疑為什麼棕色的瓶子上寫的是亞硝酸鹽?不應該是亞硝酸鈉或者亞硝酸鉀嗎?

能問出這個問題的同學一定是學化學的,你們的實驗室一定是科學規範的。

可是現實中的實驗室可能就一張桌子上面放幾個瓶子。可能操作的人員連初中都沒畢業。礦業公司聽起來高大上,實際上公司有很多小的礦點,就是一個洞口,外面幾間簡單的板房。瓶子上能貼上標籤,用手寫上亞硝酸鹽已經是非常認真負責了。

我在物證室見到過一袋氰化鈉,是清查車輛時繳獲的。氰化鈉是劇毒,毒性比亞硝酸鹽更強。是嚴格管制物品。這袋氰化鈉用編織袋包裹,袋子外面用記號筆寫著「青化娜」。

現實中不要苛求每個人都是化學家。

有人問礦業公司有責任嗎?當然有責任。最後礦業公司賠償死者家屬一大筆錢。

有人問哥哥如果沒醒妹妹會被冤枉嗎?

這是個很複雜的話題,篇幅有限,不做假設性推測。

五、

最後說一下二號嫌疑人。

當時那個二號嫌疑人是救人並報警的鄉村醫生。為什麼呢?因為這個鄉村醫生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判斷出是中毒而不是疾病。

要知道毒物有成千上萬種,中毒後的症狀也千差萬別,就算把含有毒物的檢材送到實驗室,也是一種一種毒物排除。連什麼毒物中毒都不知道?怎樣治療?

他一個小小的鄉村衛生所,沒任何儀器設備。沒抽血,沒化驗,憑什麼就能快速肯定是中毒而不是疾病呢?

除非醫生事先就知道他們就是中毒。那他就非常可疑了。不過調查之後我們很快排除了醫生的嫌疑。我們問醫生:你憑什麼症狀快速知道這對母子是中毒的呢?

醫生說:管它什麼症狀,把他們的嘔吐物餵雞,雞死了!管它什麼東西中毒,先把胃洗了再說!

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後來反思,為什麼我會覺得醫生可疑呢?其實還是思維方式的問題,站的立場不一樣。

我是法醫,我關心的是案件,關心的是如何收集證據,要弄清楚毒物是什麼?投毒的方式是什麼?心血中毒物的含量是否達到致死量?

但是醫生他思考的是治病救人。時間就是生命,不管什麼毒物,先把胃洗了,人救活再說。

就像窮人無法理解富豪的思維方式一樣,因為思考問題的立場不同,我當時也無法理解醫生的思維方式。

最後特別說一句,真的特別感謝這位可敬的鄉村醫生,如果不是他準確的判斷,及時送醫院治療,哥哥可能真的就死掉了!毀掉的可能就是妹妹的一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華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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