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政才受審畫面(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4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中共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一案4月12日在天津開審,孫被控受賄1.7億余元並當庭認罪。在孫政才的罪名方面,陸媒指其「泄露組織秘密」的報導,很快遭刪除。
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在4月12日的起訴中指控:孫政才的腐敗史長達15年,受賄金額約1.7億元人民幣,孫政才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稱「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法院擇期宣判。
在此次公審孫政才前,重慶市進行了一場大規模的肅清「薄王遺毒」和「孫政才影響」的運動,市委書記陳敏爾更在兩會上譴責薄熙來、孫政才是政治污染源,「薄孫流毒」仍沒肅清。
12日當天大陸媒體引述天津一中院消息時,多家媒體報導孫政才「泄露組織秘密」等罪在天津一中院受審。不少海外媒體也跟進報導。
其中《新京報》旗下新媒體「政事兒」以「孫政才涉受賄罪、泄露組織秘密罪」為題進行報導。但文章隨後多被刪除或替換,只留「受賄罪」,「泄露組織秘密罪」消失無蹤。
孫政才「泄露組織秘密」這一罪名,早在去年9月新華社發布的雙開通告中出現。
至於孫政才究竟泄露了什麼秘密?據香港媒體報導,孫政才還被指捲入他一手提拔的重慶原副市長沐華平所結交間諜女友可能泄密的案件。分析指出,孫政才涉及到的泄密也或許與此有關,沐華平作為中間人將秘密泄露給女友,孫政才成為間接泄密人。
時事評論員夏小強4月14日對《新唐人》表示:「孫政才泄露機密,很有可能是他在重慶任市委書記期間,重慶方面對與薄熙來事件相關調查和反腐的事情,他可能提前透露了一些信息給將要被調查的人。」
北京時政觀察人士華頗認為:「泄露的目的可能是為自己謀取私利,一是政治的,一是經濟上的私利,都有可能。因為孫政才野心很大,還要謀取國家最高領導人的位置。」
所謂的「泄露組織秘密罪」,並不在中共的《刑法》條文中。也就是說,這一罪名超出了刑法範疇。上一個被戴上「泄密」罪帽子的中共高官是前中辦主任令計畫,他被指「違紀違法獲取黨和國家大量核心機密」,最後令計畫判處無期徒刑。
孫政才出生於1963年,1997年開始步入政壇,仕途一路高升。落馬之際,官至中共政治局委員,成為政治局中少有的「60後」之一,外界將其視為中共第六代領導人候選人。
孫政才於去年7月被指嚴重違紀,隨後遭中共雙開。去年10月中共召開十九大時,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指控孫政才「陰謀篡黨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