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法院的一份判決書出現68處錯誤(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3月31日訊】(看中國記者陳秋穎綜合報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法院的一份判決書,由於錯誤百出,近日在朋友圈熱傳。
據陸媒報導,該判決書涉及南充某物業公司狀告嘉陵區安監局其他行政管理行政處罰3起行政糾紛案。2017年10月13日立案,高坪區法院對3起案件合併審理,兩個月後,作出行政判決。
有微信網友發現,該判決書上有68處筆誤,包括錯別字、標點符號等。報導稱,各種錯別字不勝枚舉,如「批復」寫成「報復」,「一事不能兩罰」寫成「一事兩罰」,「2016」寫成「2106」,「辦事處」寫成「辦事辦」……
此外,判決書最後寫道: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至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落款: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
但是,如不服從判決,上訴法院應該是「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而非「成都中院」。因此,這處錯誤也被指為該判決書最嚴重的錯誤。承辦法官對此解釋稱,在使用判決書錄入模板時,未更正。
面對輿論壓力,法院負責人表示,承辦法官和書記責任心不強,法官對業務不熟悉,導致判決書出現多處筆誤,目前該法官已被警告處分,扣績效2000元人民幣。
事件引髮網民議論紛紛:「這哪是‘業務不熟’的問題?分明就是小學語文都沒有過關嘛!法律文書啟是兒戲?!難道法院出正式文書就沒有‘校對’這個最起碼的工作程序?這個法院的管理也太混亂了吧!這種解釋純屬搪塞。」
「判決書是很嚴肅的法律文書,法院名字都弄錯,這樣的判決為什麼還有法律效力?」
「要求對法院檢察院公職人員定期考核,語文水平都讓人著急,怎麼斷案?」
「法官有生殺予奪的大權,莊重威嚴,怎能如此兒戲?」
事實上,大陸法院判決書時常被曝錯誤百出。天津市第一中院在2008年的一份民事判決書中,錯誤高達18處,甚至把「人工流產」寫成「工人流產」。
鄭州市中級法院在2015年的一份判決書中將上訴人的名字寫錯,判決書中還出現了好幾個與案件不相干的人,被上訴人投訴。
同年,溫州中院的一份判決書也出現多處錯誤,不僅把江西「瑞安市」寫成「瑞案市」,更出現辯護人、受害人不分的嚴重錯誤。該判決書被武漢一大四學生發布到網上,並為其「改作文」。
2014年,香港《大公報》曾起底國內98個中共省部級及以上司法官簡歷,發現有5人沒有專業介紹;21人沒有與任何法律相關專業的學習經歷,被指為「法盲」,佔比23%;在剩下72名有法律學習經歷的司法官中,11人的學位來自於中共黨校系統。報導說,由於黨校是中共對黨官「培訓」的場所,大多官員為了陞官才進入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