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或「房地產稅」的問題,都是輿論焦點。(圖片來源:Fotolia)
【看中國2018年3月12日訊】每年兩會,關於「房產稅」或「房地產稅」的問題,都是輿論焦點。最近幾年是一年比一年說得更清楚,說明房地產稅也確實真正進入了改革的通道。
今年人大記者會上,中國財政部肖捷部長和史耀斌、胡靜林兩位副部長就熱點問題答記者問,給出了一份相對詳細的最新版官方說法。在房地產稅實施上,總體思路早已確立為「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目前的進度,則處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階段。
史耀斌還特別強調了房地產稅是「一種世界通行的稅種」,中國的房地產稅會參考其中共性制度性特點,比如按評估值來徵稅、會有一定稅收優惠、收入歸屬於地方政府,因稅基複雜而需要完備的稅收征管模式等。
順著這個思路,我們可以去研究一番各個國家的房地產稅,然後總結出來相應的規律,來回答三個大家最關心的問題。
對什麼資產/誰收稅,是否包括土地?
房地產稅分為兩個環節,交易環節和持有環節。對於交易稅,爭議並不大。在全世界的各個經濟體,名字可能不一樣,但針對交易的稅一般都有:
➀美國、德國叫房地產交易稅;
➁法國叫登記稅及附加稅;
➂英國、香港,叫印花稅;
➃加拿大稍微特別一點,二手房轉讓叫房地產轉讓稅,新房則叫商品和服務稅。
大家在房地產稅上糾結的問題,在於持有環節上,收的是「房產稅」還是「房地產稅」。
常見的觀點,如果收的是「房地產稅」,那麼土地國有,不是個人所有,按所有權收稅沒有道理;如果是「房產稅」,那麼我們目前的房屋產權為70年,租了土地70年使用權,在上面建房子,徵稅就必須去掉土地的價格。
在已有的模式中,主要分為兩種類型:
一種,是美國和日本這樣的,土地私有。則土地和房產歸總在一起,都作為不動產(或在更大範圍內算作財產),以此為徵稅的對象,簡單易行。
另一種,是英國和香港經濟,土地是公有(英國在名義上是英王所有),其中香港與中國大陸的情況最為類似。
香港針對物業,收取三類持有稅,分別是地租、差餉(正式應該叫土地稅)和物業稅:
➀地租:除了土地出讓金之外,每年還要從土地收取的租金。
➁差餉:針對土地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收的稅。
➂物業稅:針對物業出租的稅費,不出租則不用交。
要交多少稅?家庭是否可以承擔?
在持有稅的稅率上,美國的中間值在1.4%左右,同時還能抵扣個人所得稅等稅費,最後算下來,平均的稅費,相當於美國家庭中位數收入的3%∼5%。日本的稅率則是1.4%,但土地和房產的評估值通常會在市價基礎上打一個相當大的折扣。
與中國情況接近的香港,收取的則更少。稅收的參照基數,不是房子加土地的價值,而是以類似物業的平均年租金。每年必須要交的差餉和地租,稅率分別是5%和3%,平均相當於香港家庭支出的3%∼4%。
香港和美國、日本在房地產稅稅收形式上雖然有所不同,但原則都是統一的,就是要將房地產稅維持在一個公眾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大致的範圍就是家庭年收入或是支出的3%∼5%。
比如日本,評估價格大約是市價的五至七成,此外,住宅用地200平方米以下的為「小規模住宅用地」,不動產稅按課稅標準額度的1/6徵收,超過200平米的按照1/3,都市規劃稅則分別按照1/3和2/3。
如果一套用地不到200平的不動產,土地價值150萬人民幣,房子成本50萬人民幣,評估按照六成,則:
稅費=200*0.6*1/6*1.4%+200*0.6*1/3*0.3%
最後可以算出,一年的稅費為0.4萬人民幣。
在香港,一套200萬房子的租金大約4萬左右,如果自住,稅費為0.32萬。
其實各個國家的稅率仔細算算,都不算高。
在交易環節,稅率情況差異就非常大了,
低的,低到幾乎沒有,比如美國的部分州,只有象徵性的0.01%。
高的,為了調控樓市,可以高到幾乎離譜,比如香港的印花稅,買一次房子交稅費就要脫層皮。
滿足「香港永久居民」和「買首套物業」兩個條件的,還算客氣,收你15%。不滿足的,比如非香港居民、企業購置物業或購置二套房,一次性收你30%。如果你是投機性買進賣出的,對不起,還要收懲罰性的額外印花稅:
▷6個月內轉手,收20%
▷6∼12個月內轉手,收15%
▷12∼36個月內轉手,收10%
交易費用之高,堪稱辣手摧花,大陸房地產交易環節,儘管有7種稅要交,但加起來與香港一比較,也算是很友好了。
全世界能成功徵收的房地產稅,都有幾個基本特點:寬稅基、少稅種、低稅率。中國目前情況則是反著來:
➀窄稅基:中國的房產稅一直都有,但其中包括住宅在內的90%是豁免的,只有10%的商用房要交物業稅。
➁多稅種:全流程共16個稅種,土地開發建設環節7個,房產交易環節7個稅種,持有環節2個。
➂高稅率:即便不算土地出讓金,佔GDP 6%的房地產行業依然貢獻了14%的稅收。
中國房地產稅改革的方向,就是合併稅種、增加稅基、有增有減。整體稅率負擔,則可能根據各城市情況自行確定。但一旦對居民持有房產收稅,則應相應減少交易環節稅負。
對房價有何影響?
很不幸,房地產稅對房價的影響,可能遠不如預期。指望靠稅降房價的,不太現實,至少希望依靠收稅直接降低房價的可能性並不大。
▷比如美國,房地產稅在建國之初就已經確立,但在200多年中,房價始終處在長期上漲的通道中,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加大免稅力度,以及控制部分州稅率後,房價也並未因此而快速上漲。
▷日本,在1950年代改革稅制,之後徵收1.4%的房地產稅,然後60∼80年代,日本的房價一飛衝天,並沒有受到影響。
▷韓國,1990年推出物業稅,繼續維持高速增長一段時間後,增速出現一定回調。2005年再推出綜合房地產稅,房價出現短暫下滑,但之後又繼續加速上漲。
▷香港,更不必說,除了房地產持有稅,為了打擊投機,交易的印花稅一路提高到超高的程度,但房價始終在快速上漲。
房價的關鍵,始終在於供求關係。如果這一點沒有根本性改觀,房價如何在保證財政收入和對供求市場進行適度調節之間保持平衡,況且,房地產稅在稅基、稅率、執行上也存在很多的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