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透露,自己不使用支付寶與微信,因為這些電子支付渠道背後都有巨大風險。(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18年3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信報》日前訪問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時,黃透露,自己不使用支付寶與微信,因為這些電子支付渠道背後都有巨大風險,特別是其下載條款與使用條款中,或許就有要求讀取及使用私人資料的條款,而大部分民眾在沒有看清楚之前就「同意」。
《信報》5日刊載一份黃繼兒的專訪。大律師出身的黃繼兒,1986年加入律政署(現為律政司)任檢察官,曾擔任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副法律政策專員等職位,並在2015年8月出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該部門相當於掌管及保障港民私密資料的「衙門」,負責涉及個人資料的法律工作。黃亦是《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立法參與成員之一,曾調往瑞士日內瓦出任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協理專家,帶領多個代表團向聯合國人權條約監察組織提交報告,是業內知名的人權法專家。
黃受訪時指出,私隱法與人權法一樣,在香港仍屬於新學科,因此作為監管機構,需要考慮很多實際上的執法程序和方式,確保法律有效地執行。
身為私隱專員,對保障個人私密黃頗有心得。黃透露,坊間有人會使用好幾張八達通卡、或以現金乘搭交通工具以避免洩露行蹤、用不透明膠帶把電腦的視訊鏡頭封貼以避免偷窺等手法,「我自己都有!」黃指出,市面上有不用提供個人資料的八達通卡,自己也會選擇使用這種。
黃表示,自己寧願去排隊,也不使用網上銀行服務;有時候到內地去,人人都用支付寶交易,但黃亦堅持不用。「如果大家知道電子支付的背後風險,也會停一停、想一想,不過很多都不由你選擇,你下載App如果選擇「不同意(條款)」,就不能使用有關服務,所以這個選擇根本沒意義,公署近年亦開始與企業討論這個問題。」黃亦提醒用戶下載手機應用程式時,未有看清楚就同意使用條款,很可能被對方讀取私密資料。
此外,對於社交媒體,黃繼兒指出自己從不使用微信,也不認同透過微信支付交易,並解釋指,為何大家使用信用卡交易會這麼安心,「信用卡始終運作了那麼多年,消費者已有足夠信心,這正是我所強調的『信任』」。信任並非一朝一夕能夠建立,有許多網絡平台打著「方便」的旗號吸引用戶,但其實背後盡是私隱漏洞,不管對方收集個人私隱的目的為何,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