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1月21日訊】加拿大的兩個中國移民家庭因為合買溫西三間獨立屋,後來產生糾紛並鬧上法庭,而牽扯出一連串移民造假及逃稅行為。移民專家估計稅局及移民部皆會採取行動,對付造假之輩。
據《明報》報導,移民顧問及公證人任立三說,最近不少中國移民逃稅及移民造假事件在法庭相繼曝光,如此一來,稅務局或是加拿大邊服務局不可能再坐視不管,他認為新一波的查稅,或是調查移民造假行動即將啟動,稱移民們應有心理準備,儘可能不要疏忽稅務及申請細節。
任立三說,之前雖然也有風聲說稅務局將大規模查稅,但似乎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可是這次情況截然不同,原因是竟有中國移民在法庭上,將各種在購買房地產及申請移民時的造假方法公開,令稅務局或是移民部這次再也不可能「坐視不管」。
他表示,最近因合買房地產產生的糾紛案層出不窮,這與中國人與不太熟悉的人合買房屋有關。他舉例,例如中國買家透過朋友關係,介紹不太相熟的本地朋友,在本地合買房地產作投資,由於雙方並未建立在信任的關係上,或是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使得將來發生問題時特別棘手,有些只好到法庭見。
他表示,中國嚴格執行外匯管制不能用於購買房地產後,他也接到許多客戶的奇特請求,例如有人希望一次開46個信託帳戶,接受46人的匯款,他認為這太像洗黑錢的不當行為,故而加以婉拒。
他說,中國人民匯錢出來愈來愈困難,使得合買房產的情況增多了,而糾紛亦很多。
據悉,近幾年,留學、移民加拿大的人數不斷增加,中國人在加拿大投資、自住房的需求量不斷上漲。那麼,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中國人在加拿大買房需要注意些什麼?對此,海外全職地產經紀Sunny整理了中國買家最關心的四個問題:
一、中國人在加拿大買房,在交稅方面和加拿大居民有什麼區別?
區別主要在於外國買家賣房時的增值稅。以前持中國護照在加拿大的外國買家,出售加拿大住房時,可以善用加拿大家庭財產信託制度申請豁免住宅物業增值稅。但2016年10月17日,聯邦新法例頒佈施行之後,持中國護照的外國買家在出售加拿大住宅物業之時,需要為增值部分上稅,高達物業增值部分的25%。比如$100萬買的房子,賣房時價格為$140萬,增值部分$40萬的25%就是需要繳的增值稅。而本地稅務居民出售自住用房時則不用繳納物業增值部分的稅賦。
二、中國人在加買房後,想過戶給自己的父母或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加拿大法律,父母和子女之間、夫妻配偶之間、以及家庭信託設立人和受益人之間的相互轉讓,是可以以一加元象徵性兌價贈予房產的,所需要的相關條件:
1、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情況下:象徵性1加元兌價,轉讓房產的土地轉讓稅是可以豁免的;
2、貸款未還清的情況:未還清的貸款部分需要依照加拿大稅法繳納貸款部分的土地轉讓稅。
所以在現實情況中,大部分贈予都是在沒有貸款情況下進行的。
三、中國留學生年齡越來越小,留學的時候父母往往就開始考慮買房,但是一些父母工作或其他原因不便經常往來加拿大,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替父母買房?
從法律上來講,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不能夠在加拿大以自己名義購房。需要用其監護人、一般是父母的名義購置加拿大房產。如果父母不方便親自來加拿大辦理相關購房法律事宜,可以委託加拿大律師做一個授權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簡稱POA),就可以讓成年的其他子女或任何在加拿大的親友代替自己辦理購房以及後續的相關管理法律事宜。
建議:父母至少應該來一次,便於選擇心儀的住房,同時委託加拿大律師把相關法律文件提前準備,銀行貸款事宜也一次性辦理妥當,其它的操作手續則可委託給常駐加拿大的受托代理人或其子女代為辦理。
四、中國買房基本不需要律師,為什麼加拿大買賣房屋一定要請律師?
加拿大購買商業或住宅,都被認為是大宗交易,具有高法律風險。根據加拿大法律規定,買賣房子必須由各方各自聘請代表自己權益的加拿大律師,因為買賣雙方是具有衝突利益的對立方。律師的職責包括確定買賣雙方的真實意圖、確保客戶購買的物業的產權清晰、過戶前賣家是否已經繳清過戶當日之前的所有稅務和抵押債務、房屋交易中相關的各種法律行為的發生,都需要律師參與其間。另外,加拿大的律師兼有中國公證人的一些職責職能,這一點和中國的法律實踐是有很大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