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特困戶因為太窮享受不到低保。(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2月5日訊】發生在我居住地的事:某特困戶去申請低保,辦事人員告訴他「沒有名額」。回家後,有一包村幹部對他打招呼,說如果願意拿出1500元錢,便可幫其運作成低保戶,而那農戶根本拿不出這份錢。
當時我對這個特困戶的例子有句評論:不能享受低保,只因實在是太窮了。
近日,雲南省德宏州紀委通報了「隴川縣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違紀違規案」,通報指出,隴川縣民政局長期以來對申請享受低保人員抽查、核實、公示把關不嚴、監管缺失,70%以上幹部職工親屬違規享受低保。
這事夠無恥的。低保做到正點,那是貧困人口的「救命錢」,真正的雪中送炭。可這兒,精準扶親,低保制度和社會保障資金,給公務人員的親屬和生活錦上添花。
主要領導對此事毫不知情。按照該局原局長的說法:「民政作為最後一道關口,我們也是按照30%的去抽查,但是‘燈下黑’,對老百姓那邊去抽查了,幹部職工家屬沒有抽查。」就是一句話,不查自己人。
抽查不到,因為壓根不想去查。哪有自揭家醜外揚的?自己找自己的麻煩、主動給自家個下不了臺,設想權力自律,沒這可能。退一步講,即便領導安排手下去調查內部的大多數,辦事的也只能作偽敷衍了事。在明知內部人員基本都非法從貧困人口奪食的情況下,更沒有內部調查、整肅的可能。
低保亂象,在各地都是普遍化的,舞弊方式、手法都一樣。違規辦理低保,應保不保,所保非人,這情況其實男女老少都知道。不約而同,「舉國通病」,病根只能是一個(此處刪去20000字)
2014年,我發文呼籲「全國的低保認定都該推倒重來」,並指出:當權力把低保認定都當成貪腐機會,需要「推倒重來」的,絕不僅僅是低保認定。為什麼這樣主張?因為我不相信面對福利、金錢的機構和公職人員,會公平對待毫無參與權利的底層人口;不相信虛無的「民主評議」會造就「陽光低保」。我還堅信,基層長期存在遍地開花的認保唯親和人情與權利交換,問題肯定出在上層環節(而檢查活動連縣市民政局這一級都從未涉及到)。
有個別網友說我的「低保認定推倒重來」有些過分,偏激了。我反駁說一點都不偏激。對我這人,好多王八蛋網友認為我無數次進過局子,真相是一次都沒有,因為我從來都沒偏激過,我一貫實事求是講道理,智慧的地球人都知道。
我所說的重來,只是技術和措施,主要是工作力度的問題,而真正偏激走極端的人,正在辦低保這種事。所保非人,該保不保,這是把慈善辦成罪惡,把財富投入化作激化社會矛盾的禍水,把非常必要的好事情辦成了大壞事——正變負,大反轉,全顛倒,你說誰偏激、誰走極端?
隴川縣民政局這例子,再次證明我的觀點是對的。「56名幹部職工中,有40名幹部職工及親屬違規享受城鄉低保」,與此情相對,是40個貧困家庭的痛苦不得緩解,其中將有部分家庭陷入絕望,有楊改蘭式的特困家庭出現並不稀奇——指責該民政局是痛苦與不公的製造者,甚至是悲劇製造者,他們不該覺得冤枉。
各地發生的村支書和其他村幹部「違規辦理低保案」,其實該叫「騙保案」,那是極其貪婪、情節嚴重的詐騙案,沒疑問。而民政局人員做這事,可不是「違規」這麼簡單,也不僅是詐騙了。
貪污有沒有?濫用職權、瀆職有沒有?所謂「違規」一說,意在輕鬆定性和「寬大處理」——這仍是任性的權力在走極端,不把法治放眼裡,偏激啊偏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