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機關正在收集個人DNA,建立一個全國性可查的DNA資料庫。(圖片來源:Public Domain)
【看中國2017年5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中共公安機關正在收集個人DNA,建立一個全國性可查的DNA資料庫。目前,全國已有4千多萬人被建檔。據報導,這些數據缺乏監督、透明和隱私保障,有分析認為,中國的做法無異於侵權。
中國龐大基因子據庫涉侵權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5月16日的刊文指出,中共公安部從2000年代初期開始建立名為「法庭科學DNA資料庫系統」(又名「全國公安機關DNA資料庫應用系統」)的全國性可查詢DNA資料庫。
截止到2015年下半年,公安部已經錄得4千4百萬件「未分類數據記錄」,號稱世界最大同類資料庫。當局聲稱,這些數據的用途是偵辦犯罪,例如恐怖主義活動和人口販運,以及辨認屍體和流浪人員的身份。
但人權觀察指出,由已知個案看來,當局收集的DNA數據未必與具體刑案偵辦有關。公安機關通過運動形式大量收集一般公民的生物數據,只是因為收集「基礎信息」已被該部門列為工作目標,對滿足不特定的「破案」需求很有幫助。
上述數據是從逾4千萬人身上提取,另有150萬的數據取自刑案物證。公安部還建有一個「打拐DNA資料庫」,已錄入513,000份DNA記錄。
報導指出,中國許多地區的公安強迫既非罪犯也非嫌疑人的一般人抽血提取DNA。中國公安還鎖定包括移民工、異見人士和維吾爾族穆斯林在內的政府監控的各種弱勢人群。由於公安部門大權在握,並且隱私權在中國尚無可訴性,人們幾乎沒有能力抵制這種個人信息的收集。
由公安機關近年發出的通知可見,對DNA的收集通常以遠超過「嫌疑人與罪犯」的廣泛類別為對象。這些類別因時因地而異,但通常包含「重點人員」、「工作對象」、「流動人口」。重點人員指當局眼中具有潛在威脅的人員,如異見人士、維權人士、上訪者和其他曾有犯罪記錄人員;工作對象包括公安機關用來描述其管控目標的含糊概念,包括治安違法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流動人口則為非屬本地戶口的人員,包括農民工。
有時收集DNA還以特定場所為目標,包括賓館旅店、娛樂場所、網吧和出租房屋等。總之,凡是公安認為「可疑」的人員都可以採集其DNA。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指出:「DNA採集在偵辦具體刑事案件時是正當的警察執法行為,但前提是人們的隱私獲得有效保障,中國若不能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停止大規模收集並擴充DNA資料庫。」
此外,按照中國法律,公安機關收集DNA樣本只限於偵辦具體刑事案件所需。但法律並未規定DNA樣本可以保存、分享或使用多長時間,也沒有說明如何對採樣手續提出申訴。理查森表示,中國的DNA收集缺乏有效的隱私保障和獨立的司法系統,無異於侵權。
聯合國隱私權問題特別報告員曾指出,DNA資料庫可能導致人權問題,包括「可能被濫用於政府監控,包括確認親屬和父子關係,以及造成寃錯假案」。事實上,類似中國現行的DNA採集制度,曾在其他國家被判定侵犯隱私權。
金盾工程的一部分
報告還提到,這個DNA資料庫是整個公安信息化項目「金盾工程」的一部分。
據悉,「金盾工程」是中共「全國公安工作信息化工程」,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掌權時期,秘密建立的龐大網路監控系統,對全部國民進行全方位監控,而大多數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私隱已被掌握。
該工程包括一個綜合的、多層的、包括網路各個環節的封鎖和監視系統,涉及技術(電信與網路服務提供商)、行政、公安、國安、宣傳等很多部門的系統工程,關鍵是一個網路封鎖與監視系統,可以用來看、聽、及「思維」。
據中共官媒報導,2003年9月,「金盾工程」已經把中國大陸96%的人口資訊輸入到其資料庫中。2006年,一期工程已經完成了全國公安一、二、三級主幹網和接入網,覆蓋了各級公安機關。同年,中共公安部對「金盾工程」驗收,繼而轉為規模更大的「大情報」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涉及公民隱私的監控工程,沒有任何法律授權,只是公安部認為「業務需要」,利用公款和納稅人的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