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8月26日訊】近一段時間陸續傳來趙威、王宇、翟岩民、胡石根、周世峰等維權民主人士「認罪」的消息,一些朋友感到不解。作為一個有過「認罪」經歷的民主運動參與者,我在此分享自己的見證,但願朋友們理解「認罪」背後的痛苦煎熬。
我1996年大學畢業到北京,直到2012年一直過著普通市民的日子,買房買車,衣食無憂。雖然一直知道共產黨的邪惡本性,但除了在網上關注些民間權利運動外,也沒有參與過什麼政治、維權活動。2012年開始,我通過網上認識的幾個朋友,逐步參與了新公民運動,做了一些社會公益工作,如早期的救助訪民、後來的呼籲教育平權,最主要的是要求官員財產公開。
2013年,北京的新公民運動成員大都分三批先後被捕。我是第三批,從2013年7月12日被捕到2014年1月26日取保候審,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被羈押199天。其間提審大概是50次左右,初期比較頻繁,多次有8、9個小時的疲勞審訊。提審我的兩個警察都是海淀公安預審科的,一個叫朱征斌,一個叫王君。開始審訊主要圍繞我的行為有些爭論,他們給我的主要罪名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犯罪事實」是2013年1、2月在朝陽公園南門、中關村大街拉橫幅、發傳單要求官員財產公開。起初,朱警官(他是主審)一本正經的和我說,你這是違法行為,無關橫幅內容,這種行為有可能引起交通混亂,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我和他們據理力爭,這樣的話在機場拉個歡迎辭是否違法?在球場拉橫幅「國安永爭第一」是否違法?後來他理屈詞窮也就不提「無關橫幅內容」了,直接就是反覆問聚餐怎麼組織?街頭天橋懸掛的橫幅咋回事?傳單橫幅哪裡來的?具體的兩次街頭運動怎麼組織?怎麼進行?具體有啥訴求?50來次提審,就這些事反覆問,整個審訊過程就是一個笑話,他們並不是要說服你什麼,案情也是非常簡單,他們唯一目的就是折磨你的精神,把你定罪。
在整個羈押過程中,警察想盡辦法軟硬兼施讓我認罪。先是威脅從重懲處,說你這個罪名的上限是10年,如果不夠可以考慮危害國家安全或煽動顛覆這類罪名,等你出獄,兒子都上中學了(當時我孩子五歲),我們還可以讓你的兒子不能到心儀的好學校上學,在共產黨的天下,他會一輩子揹負罪犯子女的名聲。後來二位警察暗示幾次之後就明說,只要認罪,就可以取保候審。整個過程中他們先說服家屬,家屬寫信並動之以情,當然這些信件的內容是他們審核過的,他們不喜歡的內容是到不了我的手裡的。
我不是一個堅強的革命家,面對未來的可能的長期的牢獄生涯,面對對孩子長期潛在的影響以及每天夫人的以淚洗面,我堅持了6個月左右就頂不住了,選擇了認罪,換取了取保候審。我在內心固然可以用「精神勝利法」睥睨警方、把自己認的「罪」解釋為不合法理的惡法所強加的罪名,但這個認罪無論如何是我人生中最屈辱的時刻。之所以再次揭開傷疤,是想對近來幾位維權民主人士的「認罪」說幾點看法。
首先,「認罪」毋庸置疑是相對軟弱的表現,這個沒必要去過多的辯解。
其次,他們承擔的壓力也需要得到理解。我在2013年入獄後第三天見到律師,在押期間除了疲勞審訊和心理戰,沒有什麼特別的酷刑。可是時隔兩年,習近平在黨內站穩了腳跟,對民間反對力量的鎮壓就變本加厲,現在的這幾個人2015年被捕後一年多見不到律師,而且極有可能遭受酷刑折磨,更何況有些人還有家人在黨國手中作為人質,他們的壓力可想而知。和我相比,他們蒙受了更多折磨,堅持了更長時間。雖然他們最終選擇了認罪,但我就像敬重那些拒不認罪而被重判的戰友那樣敬重他們。不理解他們為何認罪的朋友們,請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你們在他們的處境會怎樣。我無意為自己開脫,三年前我在押期間的處境,不少人能夠堅持下來,但709被捕的維權民主人士這一年來的處境會超出想像的艱難,不是一般人能夠承受的。
第三,有視頻也未必有真相。我在認罪視頻中首先提到的是關於在街頭張打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橫幅的行為我認為是有罪的,但官媒公開播出的視頻就剪去了張打橫幅的具體「犯罪行為」和橫幅的內容,斷章取義是他們的拿手好戲。
總而言之,我想,目前最重要的是譴責中共的非法審判、酷刑折磨和親情綁架,而不是議論這些曾經和正在為中國大陸的人權事業做出過巨大貢獻的同道。他們是為了我們所有人爭取權利,而因為我們的不作為或少作為,對中共沒有造成足夠的壓力,才讓他們一年多的時間裏見不到律師,信息完全封閉,一個人孤獨面對毫無底線的司法系統。
最後,如果中共官員能看到這篇文章,我想和他們說幾句。提審我的朱警官曾經問我,等我孩子大了會怎麼看我曾犯過罪。我說等我的孩子懂事了,我會原原本本把這個事情告訴他。我寄語朱警官和大大小小的中共官員,你們有沒有勇氣把你們的所作所為告訴你們的兒孫?如果你們現在還沒有這個勇氣,可不可以坦蕩做人,讓自己年老的時候能夠坦然面對子孫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