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字九皋,明朝政治人物,謚忠肅。(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王翱,字九皋,鹽山(今屬河北)人。他是明朝大臣,永樂年間考中進士,先是任御史,後升為右僉都御史。他於正統七年(1442)提督遼東軍務,景泰三年(1452)又總督兩廣軍務,第二年便升任吏部尚書,後加太子太保銜。他是朝廷老臣,深得明英宗的敬重,召他便殿應對時,常稱他先生而不稱其名。
清官王翱
王翱為官廉潔,他十分痛恨那些貪贓枉法的官員。宣德元年,由於宰相楊士奇的推薦,他擔任御史。當時官吏犯了罪,不論輕重,均可用錢自贖還職,王翱特上疏諫言:贓官只許其贖罪,不許其復職,以懲戒那些貪贓枉法之徒。這條意見,被朝廷所採納。
他任右僉都御史時,曾受命出鎮江西,他抑制姦吏,懲罰貪官,深得百姓愛戴。他任吏部尚書時,謝絕一切私人請謁,常年住在官衙中,除了每月或年節,拜謁祖先祠堂外,從來不回家中,以防私弊。薦舉了別人,從來不讓本人知道。他說:「吏部薦舉人,並不是為了私人的恩怨。」王翱從遼西還朝時,有個與他共事的太監,送他幾顆很好的明珠,他不肯接受。太監笑著對他說:「莫非你以為這是貪贓得來的嗎?告訴你,這是朝廷賞賜給我的。」王翱見推辭不掉,不得已收了下來。但待到這個太監死後,他便將這幾顆明珠,完好無損地歸還給了太監的侄子。
王翱嚴於律己,平時生活極其儉樸。他雖然官職不小,但家中卻十分貧窮,房屋破舊。後來,還是朝廷知道其家境後,代王翱在他的家鄉鹽山,造了一所房子。
按照過去封建時代的慣例,父親做官,子孫可以得到庇蔭。王翱的孫子,因庇蔭而入了太學,他卻不讓孫子去應科舉考試。王翱對孫子說:「你不要妨礙那些貧寒學子的仕進之路。」王翱當御史時,其夫人曾偷偷為他納一小妾。過了半年,王翱知道了此事,對夫人發怒道:「你為什麼破了我的家法!」當天就給以錢物,將那位小妾,完好無損地送回她的家中。
王翱堅拒為女婿調職
王翱有個女兒,嫁給在京郊做官的賈傑。王翱的妻子對女兒十分寵愛,常常接女兒回家來住。女婿賈傑,對此很不高興,有一次,他很生氣地對妻子說:「你父親現任吏部尚書,大權在握,調我到京城中做官可說是易如反掌,為什麼還要像現在這樣,不斷來來去去地瞎折騰!」
王翱的妻子聽到女婿的話,覺得很有道理,便有心找了一個機會,對丈夫說起將女婿調進京城之事。不想王翱為此大怒,猛地一推桌子,把他一貫敬愛的夫人的臉,也擊傷了。王翱的女婿賈傑,始終沒有能夠調動職位。
王翱不為女婿調職這件事,十分有名!在洹詞寫的《記王忠肅公翱二三事》、《續說郛•高德錄》等文中,對這件事都有記載。兩文中載:王翱夫人聽到女婿提出調職要求後,趁王翱下朝回家,特意備辦酒席給丈夫吃,趁丈夫高興,跪下地,說出女婿的小小請求及自己的心願。王翱聽後大怒,以至順手拿起桌上的器具,砸傷了夫人,立刻便回官府中去,住了好長時間不回家。儘管情節與正史所記,稍有異同,但大同小異。所以,這個故事是可信的。
由以上種種事例,可見王翱為官,除了自己以身作則以外,對其家屬、子女等的要求,是何等的嚴格。
(《明史•王翱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