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多次存款萬元以下 亞裔老闆被判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3月11日訊】據《世界日報》報導,一名在伊州南部開設按摩店的韓裔東主,因將現金收入分多次存入銀行,並刻意將每次存款金額,壓低在聯邦規定申報標準的1萬元以下,引起國內安全部、國稅局(IRS)注意,聯合調查後遭聯邦檢方起訴,日前被聯邦法官以「有計畫金融交易」(Structuring Financial Transaction)的罪名,判處2萬元罰款及兩年緩刑,緩刑前六個月還必須戴上電子腳鐐接受監控。
伊利諾南區聯邦檢察官波特(James L. Porter)7日公布上述判決。法院文件指出,來自韓國的58歲被告李景碩(Kyong Suk Lee Kipilla),持美國綠卡,在伊州南部中心村(Ceterville)開設「粉紅按摩院」(Pink Spa),因多次到銀行存款,都在萬元以下,引起當局注意並展開調查。
經調查後發現,李景碩的收入來自經營按摩院,他有意逃避聯邦1萬元以上存款必須申報的反洗錢規定,將現金分成多筆存款存入銀行,今年3月4日開庭,被裁定觸犯「有計畫金融交易」罪名成立。
資深會計師林麗淑表示,多次存款不超過1萬元,會牽涉到反洗錢法(anti-money laundering),李景碩主要問題不只是IRS,在大部分情況下,聯邦調查局(FBI)也會介入調查。
林麗淑說,之前有兩位華人客戶,因為至少到銀行存過幾次八、九千元元的存款,因此收到FBI的信件,告知懷疑當事人有洗錢嫌疑,要求盡快與FBI聯繫。
她強調,根據銀行秘密法案(Bank Secrecy Act)規定,銀行等金融機構如果24小時內收到同一個人的累計1萬美元或以上的現金存款,就需要上報8300表給財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的金融犯罪執法部門(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如果30天內,銀行懷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過1萬美元,有可能牽涉洗錢、逃稅或其他犯罪活動,銀行也必須向IRS申報可疑活動報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她建議,假使金錢來源合法,應依照規定申報,申報金額不會因此被扣稅或調查,不要耍小聰明或道聽途說,以為萬元以下存款可以「逃避麻煩」,殊不知此舉會引起銀行、國稅局、調查局高度關注,反為自己帶來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