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
【看中國2015年12月15日訊】尊敬的諸位法官:
你們好。
我叫張雪忠,是浦志強律師的一位同行和朋友。浦志強案明天就要開庭了,我想對你們談談我對此案的看法。
不過,我不是以浦的朋友身份,而是以一名公民的身份給你們寫信。因為,浦志強案就像別的司法案件一樣,不只是當事人的私人事務,而且也是事關社會正義的公共事務。由於浦志強作為中國最傑出的人權律師之一,被因言加罪,已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這個案件的公共性就更加顯著和突出。
公訴機關對浦志強的犯罪指控,依據的是他曾寫過的七條微博。但這些微博的內容,都只是對國家政策或國家工作人員的批評、諷刺,純屬行使言論自由的正當行為。
浦志強的言論不構成犯罪,這對法律專業人士和非專業人士,都是一目瞭然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諸位法官仍要判定當事人有罪,那麼,即使依照現行的法律,你們的行為也將觸犯刑法第399條第1款之規定,涉嫌犯下枉法裁判罪。
或許有人會為你們辯解說,基於當前中國的政治和司法現狀,法官違心裁判也是迫於無奈,否則法官自己的前途甚至職位都將不保。但這種辯解是完全無效的。一名法官為了自己的職位或前途,將一個明知無罪的人判為有罪,這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是知法犯法的重大惡行。
人們設立法官職位,是為了守護法律和正義。當一名法官為了自身利益而踐踏法律和正義,他就完全否定了自己作為法官的存在價值。他在將一個明知無罪的人判為有罪的同時,也等於是對自己的法官人格作出了死刑判決。這樣一來,他的自然生命雖然還在,但他身為法官的生命卻被他親手處死了。即使他仍然留在法官職位上,那也不過是一具行屍走肉。
諸位法官,如果你們最終能恪守法律,對浦志強作出公正的無罪判決,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在當前嚴峻的政治和司法環境下,這樣做確實有可能影響你們的前途和職位,但你們的努力和犧牲絕不會是沒有價值的。事實上,越是在法律無力的時候,恪守法律的行為就越可貴;越是在正義不彰的時候,守護正義的行為就越偉大。我甚至相信,你們完全有可能因此而躋身中國司法史上最偉大的法官之列。
同為法律人,或許我們都需要銘記:法院的枉法裁判遲早會被推翻,歷史的公正審判無人可以逃脫。
祝你們一切都好。
張雪忠
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