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禮尚往來」是要交稅的,這個稅就叫「贈與稅」。如果你送禮,這個禮物指任何有價值的有形或無形的財產,你就要為自己送出的禮物交贈與稅。送出的禮物不得從一年的總收入裡扣除,但接受禮物的人要把收到的禮物折合成市值計入收入交個稅。舉個例子。如果你一年收入5萬美元,一年送禮總價值為1萬美元,你報個稅時收入不得從5萬美元裡減去送出的1萬美元的禮,仍按5萬美元的收入交個稅;如果你一年收入5萬美元,你一年收到的禮物總價值是1萬美元,你報個稅時就要把1萬美元的禮物加進收入裡,按6萬美元交個稅。
過去,任何夫妻之間相互贈送的禮物也要交贈與稅,但從1981年開始,對夫妻雙方均是美國公民免稅。父母給子女錢物也是要交贈與稅的。
為了防止僱主對僱員少發工資多發禮物逃避個稅和社保稅,法律禁止僱主給僱員禮物,假如僱主一定要向僱員贈送禮物,則此禮物要按工資對待,僱員要將此禮物計入工資納稅,而僱主也要為此禮物交社保稅。
美國青年讀大學,很多是靠自己申請助學貸款或打工交學費,父母並不支付學費,不少中國人知道美國的這一文化習俗,但究其原因,恐怕說不清楚。這種文化傳統就是贈與稅衍生出來的。根據美國現行的贈與稅法規,父母為子女支付學費有一定的免稅額,4年共免稅7萬美元,也就是每年支付的學費超過17500美元部分就要交稅,而且,這17500美元還必須是父母將錢直接打入學校賬戶,不得把錢給子女轉交,哪怕是給子女簽一張支票,子女再把這張支票拿到學校交學費也不能享受17500美元的免稅。17500美元的學費免稅額是父母其中一個人的,也就是說,父親和母親兩人一年為一個子女交付的學費免稅額共計35000美元。
從這個稅制就可以看出,即使是富裕家庭,考慮到納稅,父母也不願意給子女支付過多的學費,讓孩子申請助學貸款從經濟上來講更划算。這樣的稅制就防止富裕父母給子女過多的錢寵壞孩子,造成大學生之間的貧富差距過大,影響他們之間的溝通融合。
在美國,父母給子女交學費都要納稅,如果給子女買婚房和車子,那納稅額可就大了。根據2014年-2016年的標準,一個人一年內贈與任何一個人的財物總額超過14000美元部分就要交贈與稅。如果是父親和母親兩人均給結婚的子女買房子和車子,則只有28000美元的免稅額,其他都要交贈與稅。這也是美國婚禮或葬禮送禮很少的原因,你上20美元就是大禮了,因為送禮方有贈與稅,而收禮方還要對禮物按收入交個稅。如果是父親和母親兩人均給結婚的子女買房子和車子,則只有28000美元的免稅額,其他都要交贈與稅。
美國的贈與稅和遺產稅稅率是相同的,均是12級累進稅率,具體如下:應徵稅遺產或贈與錢物價值0-1萬美元稅率為18%,1萬-2萬美元稅率為20%,2萬-4萬美元稅率為22%,4萬-6萬美元稅率為24%,6萬-8萬美元稅率為26%,8萬-10萬美元稅率為28%,10萬-15萬美元稅率為30%,15萬-25萬美元稅率為32%,25萬-50萬美元稅率為34%,50萬-75萬美元稅率為37%,75萬-100萬美元稅率為39%,100萬美元以上部分稅率為40%。
如果父母給孩子買總價值100萬美元的婚房和車子,免稅額僅為28000美元,這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在一年內除婚房和車子外不得給孩子任何其他禮物,否則婚房和車子的免稅額就會被其他禮物抵消了。100萬美元的婚房和車子應稅額是97.2萬美元,應納稅26.6萬美元。
可見,是美國的稅制規範了美國人的婚姻習俗,父母不願為子女買婚房和車子,因為如果買的話,要向政府交一大筆稅款。
上面說的是普通公民之間的贈與,如果是公務員,那要求可就更嚴格了。美國法律原則上禁止公務員接受禮品或向公務員上級贈送禮品。《聯邦管理條例》規定,公務員在公務活動中收受的來自任何方面的任何禮品和獎章,都屬於政府財產,必須在60天內寫出報告並上交。實物禮品要上交美國總務管理局,現金禮品上交國庫。對小額禮品,從一個渠道一次接受的禮品價值不得超過20美元,一年內接受的禮品價值總額不得超過50美元。但是,如果送禮人與公務員所在的部門有利益關係或有潛在的利益關係,則不得接受任何禮品。在美國,一個政府官員帶著配偶和一個孩子參加一次招待會,三個人消費63美元,平均每人21美元,這個官員就屬於貪官了,官位就難保了。所以,你到美國要是招待美國公務員,你拿出一瓶茅台酒會把他給嚇跑的。
中國人很會算計,有人會說,我不給子女禮物,把所有的錢財存起來,將來作為遺產留給子女,這樣不就免交贈與稅了嗎?其實,美國立法者早就堵住了這個逃稅漏洞,美國除了有贈與稅外,還有遺產稅。
其實,贈與稅和遺產稅是一對稅,這兩種稅必須同時徵收,如果只徵收其中的一種稅,納稅人很容易避稅。如果只徵收贈與稅,就把平時的贈與積攢起來作為遺產留給子女;如果只徵收遺產稅,就在死前把一生積累下來的財產作為禮物贈送給子女。如此這般,單獨設立贈與稅或遺產稅相當於虛設這稅種,政府徵收不到什麼稅款。
遺產是死前留下的所有財產,包括存款及其利息、人壽保險收益等,但要扣除喪葬費、應償債務。美國遺產稅要求在死者死後6個月內用「706表」報稅,共31頁,各種計算相當複雜,僅美國國稅局的填表說明就有54頁。如果是美國籍配偶繼承遺產或把遺產捐贈給在聯邦政府註冊的慈善機構,則免除遺產稅。如果遺產是隔代繼承或沒有血緣關係的人繼承,則遺產稅率實行比例稅,稅率為45%。
和贈與稅一樣,遺產稅也有個免稅額,但這個免稅額包括一生中贈與的所有計稅禮物的總價值,準確地說,遺產稅的免稅額應是「遺產贈與稅免稅額」。根據2015年的標準,遺產贈與稅的免稅額為543萬美元,大致是當年人均GDP的97倍。父母不管採取什麼方式向子女轉讓財產,都要交稅,而且稅額基本相同。下面,我們就比較一下,父母把自己的財產逐年用禮物的形式給子女和積累起來作為遺產給子女的納稅情況。
假定一對夫妻有1個孩子,而且孩子是個啃老族,這對夫妻每年以雙親名義給孩子10萬美元,40年後父母均去世,父母共給孩子400萬美元,其中112萬美元是免稅的,288萬美元要交贈與稅總額74.88萬美元。
如果父母去世後留下的房地產總價值為310萬美元,由於父母生前贈與孩子的400萬美元中,288萬美元是應稅贈與總額,此時遺產贈與稅的免稅額還剩下255萬美元,應稅遺產為55萬美元,遺產稅額為20.35萬美元。孩子從父母那裡得到的贈與和遺產總額為689.65萬美元。
如果父母每年並不給孩子10萬美元,而把40年積累下來的400萬美元作為遺產留給孩子,則遺產總額應該是留下的房地產市值310萬美元加上這400萬美元再加上省下的贈與稅74.88萬美元共計784.88萬美元,應稅遺產為241.88萬美元,應交納遺產稅96.752萬美元,子女從父母那裡實際繼承了688.128萬美元。
通過以上計算可知,不管父母平時給子女財物,還是將來給子女留下一筆遺產,所交稅額大致相等。當然,為節省篇幅以上是靜態分析,沒有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美國人寧可把財產捐給慈善機構也不願給子女買婚房和車子,或者給子女留下一大筆遺產,緣由就在這裡,因為捐贈給在聯邦政府註冊的慈善機構免除遺產贈與稅,還落個好名聲;如果給子女則要交一大筆稅款。
當然,美國父母不願給子女過多錢財,也是為子女成長考慮的。如果子女啃老上癮,或者繼承一大筆遺產,就很容易產生懶惰思想,坐吃山空,不求進取,荒廢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