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10月21日訊】中國《法制晚報》一則消息稱,刑法專家建議將終身監禁擴至暴力犯罪。在國際反死刑組織看來,這是一個積極的信號。而在中國網路輿論中,它被認為是在鼓吹廢除死刑,遭到很多人的反對。
普通中國民眾中,反對廢除死刑的聲音佔絕對上風,其主要理由有兩點:一是針對嚴重暴力犯罪,以牙還牙、以暴易暴被視為公平;二是針對巨額貪腐,認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事實上,對於特權階層來說,這兩點理由都是幻想。
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刑法修正案九,針對貪污犯罪處罰,增設了終身監禁。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貪污犯,可能同時被判死緩期滿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看起來,這是加重了處罰。然而,它的真正意義在於向貪官宣布了廢除死刑令。
特權階層獲頒「免死令」
儘管中共十八大以來反腐運動轟轟烈烈,判決書中貪污金額上千萬元已超過十例(坊間傳聞貪腐人數和金額都遠多於此),但是絕大多數獲判十餘年刑期。在沒有終身監禁的前提下,獲死緩判決者也只有劉志軍、谷俊山等少數案例,薄熙來、周永康等「大老虎」則被判無期徒刑。據稱,王岐山曾發出「刀下留人」的指示。實際情況是,在官員刑期執行過程中,減刑、假釋的比例超過70%,死緩的真正刑期不過15年左右,其餘則低過10年。
10月12日,原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被判定貪污受賄近4千萬元,濫用職權導致公共財產損失5億多元,一共獲刑13年。作為涉案金額最大的貪官之一,從2012年被調查算起,他再坐牢三四年就可能出獄了。很多網民都聯想到幾年前的一個案子:一個普通中國人,則有可能因為銀行取款機故障,多取了十多萬元而面臨無期徒刑的威脅。
由於擁有呼風喚雨的特權,近距離的直接暴力從來不是權貴階層的首選。儘管無數殘忍的暴力行為,都是在他們的主導或命令下發生,比如毛澤東之於「文革」,鄧小平之於「六四」,江澤民之於法輪功,胡錦濤之於黑監獄,但是只要中共政權尚存,就沒有追究的可能。
很多人以為,出於個人恩怨的暴力犯罪,更容易被追究。事實上,針對特權階層而言,這是一種錯覺。如果不是王立軍夜闖美領館,很難想像谷開來會被以殺人案被調查和判決。幾起傳得沸沸揚揚的宮廷血案,都沒有得到立案調查。即便被審定故意殺人,谷開來也只獲得死緩判決。
廢除死刑跟民意無關
中國既是世界上少數保留死刑的國家,同時也是死刑判決和執行最多的國家。很多人認為,廢除死刑主要的障礙來自民意。從針特權階層免死的結果看,廢除死刑跟民意無關。
另外也要看到,貪污案件事實上廢除死刑之前,死刑不僅作為利劍懸在貪官們的頭上,而且也曾真的落下來過。十多年前,江西省前副省長胡長青、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副委員長成克傑就被執行死刑。沒有任何事實證明,這些案例對貪腐起到了制約作用。
死刑的震懾作用當然是存在的。但是,和普通民眾的想像不一樣,它完全掌握在當權者手中,是以恐懼手段維持統治的工具之一。
在事實上針對貪官廢除了死刑的情況下,僅僅增設終身監禁是不夠的,刑法還應該設置更多層級的處罰。同時,這些處罰應該擴大至普通暴力犯罪,為更大範圍、更公平的廢除死刑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