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猶他州,開車超速屬於輕罪。
從來沒有想到,我這麼循規蹈矩的人會因為觸犯法律而犯罪,還要上庭見法官。
今年早些時候,大兒子就想刮鬍子,我告訴他,太早刮鬍子會傷害皮膚。某天,我開車帶孩子們從游泳館回家,大兒子又舊話重提,說他不想變成一個13歲就長鬍子的人。我就邊開車邊和大兒子討論他是否應該刮鬍子的問題。
開車超速被警察攔下
途中,我無意中看了一眼後視鏡,看到的居然是閃著警燈的黑色SUV。雖然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在我的車後閃起警燈,但我知道必須靠邊停車。警車停在我的車後,一個年輕警察走到我的車前,問我要駕照、保險和車輛登記記錄,我給了他並問他怎麼回事。他說我超速了,我說你確認嗎?他說是。我還故作輕鬆和他說,我正在和兒子討論是否要刮鬍子問題,真的沒注意到我的車速。
警察看到我一個女人帶著三個孩子,顯然不是罪犯,他也很放鬆,還和我們閒聊兩句,然後才把我的證件拿回他的車裡,幾分鐘後,他遞給我一張超速單,告訴我雷達測試我在25英里的地方開到38英里,我算你超速5英里。5英里也算超速嗎?我心裏嘀咕著。不過告票上顯示我犯的是「輕罪」,這個也算犯罪?我告訴警察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個告票,不知道要怎麼做。警察耐心地告訴我必須在5天之後14天之內給郡法院打電話,那時會知道罰款是多少。
後來朋友告訴我,如果是初犯,和警察好好說的話,一般會只給個警告,而不會被罰款。我想我錯在因為之前讀過不少這樣的文章,而有了被抓的思想準備,結果故作鎮定,表現的太老成,像個慣犯一樣。警察才會罰我。
選擇上法庭
我一直聽說有人拿到超速告票,只要選擇去上庭,一般都能減少罰款,甚至被赦免。網上一查,果然不少人討論自己如何通過各種方式取消告票。我心想還是等幾天,如果罰款不多的話,我也就不去上庭折騰了。
5天後,我打電話到法院,報了我的告票號之後,對方告訴我是120元罰款,問我是不是馬上付款?120元的罰款,對我來說還是高了點,畢竟我一直是個膽小慎行的司機,就因為一個不留意,油門踩多了那麼一點,就罰120元?我和對方說,這是我第一次告票,我覺得太貴了。她問我是否需要見法官,把見法官的時間告訴了我。
我是個好奇心大過貓的人,凡事都想試試看,我選擇見法官。第二天,我起了個大早,趕往法院。在找到法院之前, 居然看到一所監獄,告票上也明確說,如果不交罰金或不上庭,法院會拘捕。難道這個監獄裡關的都是沒交罰款的司機?
來到法院,需經過安檢才可以進去。在前臺的地方,工作人員給我一張被告權利文件,要求我在見法官之前讀好填好,然後告訴我到第二審訊室。我本來以為可能就是在一個小窗子前,說幾句話就完事,沒想到還這麼正規。
進到審訊室,「犯人們」坐在外面幾排長椅上,法官當然是高高在上的位置。我開始閱讀我的權利,看了幾遍,有些明白有些不明白,比如我到底是認罪好,還是不認罪才有可能被赦免。
和法官抗爭
很快輪到我。法官準確地叫出了我的中文名字,等我站在被告席上,法官還問我是否叫對了我的姓,我說對了,他又問我名字怎麼發音,我告訴他,他的發音準確,老法官看起來有點得意。
然後他開始問我問題,比如我是否知道我的權利,我是否願意今天就解決問題。我都回答「是」,然後他重複我的超速情況,問我是否認罪,我說「認罪」。他說他查過我的記錄, 說我過去沒有任何記錄,問我是否想保持乾淨的記錄,我說「是」。
他說他給我一個保持我乾淨記錄的機會,然後就問我有什麼要說的,我說我一直是個好司機,不是一 個喜歡超速的人,那天就是因為和兒子說話,不小心超了速,我問法官是否可以赦免我這次的超速告票。法官堅決的說「不」,說那是違法州法的。沒等我繼續請求,法官就把我的資料遞給書記員了。
書記員很快遞給我一份表,上面的罰款額變成了140元。怎麼還漲了呢?書記員說因為法官給了我一個清理記錄的機會,書記員忙著聽下一個案子,不願意多解釋。
我回到交錢的前臺,問他們怎麼回事。前臺的工作人員很友善,她說因為法官給了我這個機會,意味著9個月之內,我如果沒有再被警察抓到,我的記錄就會自動被清理。工作人員說這是好事,我說為什麼我在網上看到別人說來上庭的話,就會被減少罰款或者赦免,為什麼我反而增加罰款,我說下次我不會來上庭了。那個工作人員說,還是沒有下次的好。我只好乖乖交罰款。
修正自己 謹慎開車
其實,被警察抓著的第二天,我開車就很小心。即使這樣,我發現在被抓的路段,我確實是超速了,而且是不自覺,即使我眼睛盯著速度表,依然超速。
最近更有幾次,我開車時心不在焉,差點和人撞上,按理我每天開車帶著三個孩子來來往往,確實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一來是一家人的安全,二來也要給孩子們做個好榜樣。這次我被警察抓著,孩子們都在車裡坐著,我想這也是好事,也讓孩子們知道,不守規矩,真的會被警察抓。我以前多次威脅過他們,如果如何就會被警察抓住,這次真的被抓了,也顯示老媽所言不虛。
雖然被罰了140元,但是我也從意識到,我現在每天風風火火,缺乏耐心,開車也越來越快,內心變得不夠清明,這些都需要反思和修正。這樣的話,還真要感謝一下警察,在我終於開始有點放肆的時候,抓到我,及時提醒我以免犯下更大罪過,害人害己。
兩週過去,我開始又變得小心翼翼,但是,習慣了高速上風馳電掣的感覺後,在低限速的路上開車真是如蝸牛在爬,忍不住就又快了起來。然後趕緊再減速。接下來的幾天,開車在路上,還碰到好幾次警察躲在路邊抓超速,看來我以後更要多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