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1月04日訊】很多人都愛談司法獨立,四中全會報告出爐,因為沒有談司法獨立,而是強調了幾十次「黨的領導」,說要在「黨的領導」確保讓司法系統依法行事「獨立審判權」和「獨立檢察權」,這些人就很不高興,認為在「黨的領導」前提下,「獨立審判權」和「獨立檢察權」毫無意義,只要司法獨立無立足之地,依法治國就是空話一句。
這個看法可能需要深入討論。因為中共「黨的領導」和西方「司法獨立」本來就是兩條道上東西,前者是中共政治的結構性特徵,後者是西方政治的結構性特徵,兩者本來就不可兼容,「道不同不相為謀」,你司法獨立就是再好,在共產黨執政的中國無法施行,多談它有什麼用?在「黨的領導」下,能確保「獨立審判權」和「獨立檢察權」已經殊為不易,談司法獨立沒有現實意義,因為這條路根本就無法走通,除非你有本事,又不怕死,把共產黨先推翻了,在中國也搞三權分立。否則,你硬要談司法獨立,談多了,讓共產黨發毛了,派人把你抓起來,弄個「尋釁滋事」或「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把你丟進監獄,依法治你,這也是習在四中講的依法治國,這種情況,我們在最近以來已經看到不少案例。
所以,我就從來不談司法獨立。因為談這個既有政治風險,又無現實意義,任你磨破嘴,中共也不會採納。我要談的是紀委獨立,因為在現實條件下,談紀委獨立,才即有現實的積極意義,又具有實現的可能性。
首先,談紀委獨立不動搖中共「黨的領導」,相反,不僅不會動搖中共「黨的領導」,反而助於提升中共的執政能力和民意基礎,有助於中共黨內法治進步。這就意味著共產黨不會把你當敵人處理,而是會耐心聽你擺事實講道理。我的建議是提升紀委地位,紀委不再對政治局及其常委會負責,而是真正的對中央委員會負責。可以把中紀委改造成中共黨內獨立的監督或監察委員會,其工作重點之一就是對政治局及中央委員會進行合規合法性監督,從而建立起中央委員會負責政策討論和民主選舉,政治局負責決策執行,紀委負責監督的黨內三權分立體制。
其次,談紀委獨立不會動搖到總書記的政治地位,具體來說,就是不會動搖到習近平的政治地位。因為現任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也就是習近平私下親切稱呼的歧山老大哥,他是習近平在政治局常委會內最信任的人,兩人有超過四十多年的私人友誼。有消息後來說,王岐山進政治局常委會管中紀委,就是習近平十八大前在江胡面前強烈堅持。而王岐山對習近平這個老弟執政以來的做法聽說也是佩服得五體投地,願意為之持鞭追隨,奔勞效力,維護並鞏固習近平這個老弟的政治權威。
因為習近平和王岐山的親密關係,加強王岐山的權力,就是加強習近平的權力,對中紀委授權,就是對習中央授權,但是在習王之後,這種制衡關係就建立了。就目前來說,如果換了另一個人當紀委書記,這個建議可能還真不好提,就好像在周永康當政法委書記的時候,因為周永康以常委身份分管政法、司法體系,一些人不識時務的硬要談司法獨立,你到底什麼意思?你讓周永康獨立了來審判誰?
所以中共政治,其實不光中共政治,全世界政治都是一樣的道理,你得看是誰在幹什麼事,要考慮到這些人的具體關係,才能知道你提的建議是否可行,才能判斷一項政策是否能推行落實下去。就像王岐山上任後推行的紀委改制,又是將紀委主要成員的任命權從同級黨委收歸到上級紀委,又是要求紀委查辦案件線索在向同級黨委匯報的同時還要向上級紀委匯報。我就不信,如果沒有習近平這個老大的充分授權和高度信任,單憑王岐山能推行下去?敢推行下去?肯定不可能嘛!
當然,紀委獨立的最大的意義,還不僅是在黨內高層建立起互相制衡的黨內三權分立關係,不僅是能強化習中央的政治權威,而是在普遍意義上能制約到地方各級黨委一把手的權力。這對明確地方一把手權力邊界,制約地方上大大小小的「土皇帝」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治本措施。我們知道,地方「一把手」專權腐敗,是制約了中共好幾十年的難題,也是中共依法治國所以出現扭曲的重要原因。這個問題搞不好,依法治國在地方落地實施就會很成問題,而制約了地方一把手的權力,在中共黨內先對地方各級一把手實行依法管制,包括依法治國在內的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因為以上幾個原因,我覺得談紀委獨立,不僅相當可行,而且還非常具有現實意義,最起碼比談司法獨立靠譜。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如何制約紀委,特別是紀委書記的權力,防止紀委書記把紀委搞成另一個排斥監督的封閉王國,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順便說一下,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應該是由習近平領銜張德江、王岐山等主持起草的,孟建柱在此過程中亦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願轉引此消息者,請註明消息來自俺老牛這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