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輕人雙手舉著傘站在警方施放的催淚彈中(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4年10月02日訊】一、九月二十九日黎明前,示威群眾中有一位英氣青年,在旺角街頭接受媒體訪問,表明自己參加抗爭活動,遇上警方強力驅趕而轉移陣地的一員;他們結隊轉到九龍旺角,要是再遭「武力」阻撓,已有再移師的準備。這位青年清楚說出和平抗爭的堅持,希望支持學聯罷課,支持「和平佔中」和對抗特區梁振英政府倒行逆施的群眾運動,要以「打游擊」的方式,遍地開花……。
以一般人的理解,「游擊隊」是在敵方統治區或降敵區的反抗者,以分散、流動、突襲的作戰方法與入侵者週旋的非正規武裝組織。聽到這位「淡定」青年說出「打游擊」的想法,筆者的直覺反應是,青年人何以會有身陷「敵區」而有「打游擊」的念頭?佔中行動僅以「和平」為「武裝」,參與者沒有武器,只有「保鮮紙」、「口罩」和雨傘,打不還手、捉拿不反抗,而且有一見解放軍現身便馬上解散的「約定」。如此這般,能有「戰勝」的機會嗎?雖然「和平佔中三子」之一的陳健民教授說過,他們要贏這場「仗」,不是靠拳頭,而是憑人的良知……。以良知對鐵拳,是天方夜譚還是神州大地的神話?不過,正如中大周保松教授在其近著《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一書的開篇所說:「每個公民,每個自由平等的公民,都有要求得到國家公正對待的權利。這是人作為社會成員最基本的道德權利。這不是乞求,也不是施舍,而是國家對待公民的基本責任。人一旦意識到這項權利並努力捍衞這項權利時,國家便不能只靠暴力來統治,而必須訴諸道德理由來向公民證明其統治的正當性。」當前的罷課和「佔中」活動正是香港公民爭取應得道德權利,但願國家不會支持梁氏繼續以「武力」(或「暴力」)依法治港!
二、在人大常委會宣布香港政改連下三道鋼閘當天,稍有理智的人,都意識將有「禍事」!因為這個罔顧香港民意的決定來得太粗暴,太不近人情,人大常委的「大晒、惡晒、有佢(他)講冇(無)人講(譯:最大,最惡,只允許他說,不讓別人說)」的霸道專橫,透過國家名義抑壓港人意願的不講道理,一覽無遺。
有人奇怪,香港受殖民統治百餘年,從無一人一票的選舉,可是官民相處大抵相安和諧,社會各方各面更有序向前,且成自由世界的楷模,何以回歸以後,在迎向雙普選的「進程」中,人大常委只不過是個框架,規範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提名委員會」不能去掉,而「功能組別」將繼續保留等,那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何以輿論嘩然?泛民議員要群起抵制新一輪諮詢?不僅如此,中、大學生還要罷課,而「和平佔中三子」馬上就位召集「哀兵」……。諸如此類的「家嘈屋閉」(譯:鬧哄哄),到底為的是什麼?
英治香港,民主無蹤無影(英廷派來的總督對香港事務有近乎獨裁專制的管治權力),可幸英國派港的封疆大吏習慣有權不盡用,而港府決策層官員的祖家並非皇權至上,而是一個樹立人民主權的君主立憲國,國會權力屬於通過一人一票選舉產生的下議院;所以當年香港追隨英國的許多政策和法律,大體達到「施政為民(香港人民)」的效果。九七以後,「兩制」訂定的「民主回歸」,是香港人在政治上的最大指望,因為中國一黨專政,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國民自願(黨員)或不自願(老百姓中的大多數)地把個人層面的自主權利和選擇取捨交予中共,由其舉箸代籌,替人民當家作主。
香港依賴民主建政,維持高度自治,保留個人仍有應世處事的選擇空間,要是像內地同胞凡事須仰仗黨的權威、支配和指示,那麼港人的自主空間便無復舊觀;所以,看到學聯號召罷課的口號是「命運自主,全民抗命」,筆者感到這班青年學子深明大義,一語中的的心智,比那些充滿機心、知覺並不銳敏的成年人更為成熟更加優秀!
三、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香港前途問題達成協議的《中英聯合聲明》正式公布,由於事前中國拒絕「三腳凳」磋商,港人不得參加中英談判,為補此缺陷,英國在《聯合聲明》發表前大約一個月,先行在本港成立民意專員辦事處,由港府公務員麥法誠(Ian Macpherson)和黃錢其濂女士主其事,展開大規模的民意調查,其報告於同年十一月底發表。港人看到那冊中英對照的《測試前途協議草案是否為港人接受的特派監察團報告書》(Report on the Arrangements for testing the acceptability in Hong Kong of the Draft Agreement on the Future of the Territory),中、英已拍板決定香港前途,英國政府還隆而重之透過民意調查,以證實、鞏固《聯合聲明》為多數港人所接納。如此「造作」,看來有點多此一舉,其實不然,那是民主制度爭取人民認受性的必要步驟。
三十年後的二○一四年六月十日,中國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那是中國人大香港代表事前亦未得與聞、事後卻要落力「推介」並「打圓場」的京派「傑作」。「白皮書」的紕漏,識者說之已屢,不贅;港人最感難受的,不只是「兩制」從屬「一國」,「高度自治」是「中央給多少香港便有多少」和「法官也要愛國」之類的觀點,最令港人震驚的是香港民意根本不在中央領導甚至特區政府的眼內,他們不給港人留下些微取捨的空間,給你闡明北京對《基本法》的原則,你便得接受(這令筆者想起文革時期那句「明白得聽從不明白亦得聽從黨的指示」(大意)名言),哪怕是逆來亦要順受。較諸當年英國人交還香港主權的協議亦不會不裝個諮詢民意的過程與評估,港人每逢聽到什麼當家作主之類的「空炮」,能不神傷?
四、回歸後的香港管治,因受抽象「愛國愛港」的愚弄而愈來愈不濟事,選舉安排偏幫勢力囂張的港共,議事機制因分組點票,使泛民議員只餘下否決權。行政長官的主張,不問公道、只分親疏甚至敵我,再勇於任事,亦與民情有落差以至背馳。「佔中三子」想抓住政改機會,嘗試以「真」普選抖擻選舉的機制和人事,重建行政長官及其主張的認受性,他們登高一呼,果然回應嘹亮。豈料他們準備付出個人代價的爭取行動—必要時的「和平佔中」,被缺乏平等意識的港共、京官視為「脅迫手段」,觸犯龍顏,此後便被視為大敵,一時摻入外國勢力之說甚囂塵上,一時是不得不從國家安全形度考慮的語重心長……。反正七情上面的理由說盡,沒見半點真切和實在。
啟動政改諮詢以來,梁振英與「政改三人組」遇到不少來自泛民和市民的衝擊,而他們亦無所不用其極,偽諮詢、刪修作假、以偏概全的諮詢報告,一一看在港人眼裡,令人愈加氣餒;緊貼中央的港共鼓動民意,跟「佔中」對著幹。而為了打擊罷課學子,連不懷好意的舉報熱線亦公然提出,市民能不怒火中燒?人大常委八月三十一日為香港政改定調,對香港民意不假辭色,屹然決然的重門深鎖,隨後層層表態的政治文化,擺明中央回覆唯我獨尊的專制臉孔,不再顧全兩制的承諾,以主從地位、主流支流的比喻,再無河水不犯井水的忌憚。港人群起反彈,勢所必然。
基於歷史的考慮,「一國兩制」的用意是在我國領土上繼續保留一個不受中共專權的「特別行政區」,「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奉行資本主義」和「保持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等等,都是清清楚楚寫進《基本法》的「規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與六十八條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亦寫著「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進行政改,何以會換來有礙國家安全的考慮?「實力崛起」的大中國,對瑟縮一隅的小香港,祭起國家安全的大纛,港人除了不安自憐,還有什麼選擇?
面對中共的民主集中,港人的自由意志勢單力薄,中央立意要用經其挑選的港人治港,港人則要求行政長官由真實普選產生,二者都沒有害港之心,都是為了香港好,要是中央認為「白皮書」與人大框架給香港提供協助,筆者卻以為效果有如「輸錯血」。北京在紓解香港的管治危困上,釋出善意,給香港「輸血」;不過,輸血得血型吻合,國內跟香港的血型不同,錯配縱使出於善意,都會產生排斥作用。港人對政改框架的抗拒,可作如是觀。
這樁「輸錯血」的「醫療事故」已經發生,不幸造成了港人群起和平抗爭的後果,他們遭受警方的胡椒噴霧和催淚彈「侍候」;無論警務處(行動)副處長的解釋是多麼費盡唇舌,在資訊發達的今天,電視、電腦影像的現場直播,大家看到那些舉起雙手錶示手無寸鐵亦不動粗的學生和市民,吃了多少防暴警察的苦頭,目睹善良的市民受到傷害,皮膚通紅、眼淚直流的呼喊—皮肉固痛心更痛!
防暴警察撤走了,和平抗爭者仍佔據街頭!
超逾半個世紀前,筆者第一次「屈蛇」(蜷曲如蛇匿藏於小艇倉底)偷渡來港失敗,「自投羅網」,被捉上水警輪;見我們數名飢寒交迫、驚惶無言(沒人會說本地話)的難民,警察不但沒有「動粗」,且讓出他們的茶點菠蘿包給我們。嘗了人生第一個菠蘿包後,筆者雖非感謝涕零,亦沒什麼「泉湧以報」之思,但這數十年來,每見警察,不論場合,都會主動打個招呼……。
警察前晚用種種足以傷人的「武器」對付示威學生,受傷的不止於皮肉,心靈更受重傷,本來不錯的警民關係,肯定要長時間後才能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