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移民抵加後並未有強烈的歸屬感,更有甚者目的只為取得一本加國護照作「護身符」﹐故聯邦移民部早前推出新公民法,有華裔公民法官告誡那些沒有讀好入籍試、英語欠佳和讓法官感到對加國無熱誠的入籍申請者,都可能不獲批准入籍。
修改後的公民法除由原來4年住滿3年﹐改為6年要住滿4年始可申請入籍外﹐在入籍試方面﹐同樣提高要求﹐包括英語能力及是否熱愛加拿大﹐此外﹐如被發現提供不實資料而取得入籍者﹐政府是會作出追溯取消其公民資格。
公民法官劉秉純醫生昨出席一個講座時表示﹐新移民入籍成為加國公民﹐是一件極自豪光榮之事﹐但他亦指出,雖然有90%申請入籍者都能如願以償﹐但仍有10%不獲得批准﹐最主要原因是他們未有一顆真正誠懇之心﹐沒有做足入籍所需的基本準備工夫。
公民法官劉秉純(右)﹐與另一公民法官Floyd Babcok介紹加拿大公民入籍資料。
劉秉純是於昨日和另一位公民法官Floyd Babcok﹐於大多倫多中華文化中心所舉辦新加拿大公民法講座時﹐作上述表示。
他說新移民申請入籍是他們最終渴望之事﹐亦是加國政府所樂見﹐政府不會刻意留難申請者﹔這亦可從每年有15萬人申請入籍﹐90%獲得批準可看到﹔至於10%不獲得批准﹐是由於申請者對入籍試的一些「基本」要求﹐都無法達到所致﹐他用一句口頭語﹕「畀唔落手」給這些人入籍。
他指以往批准移民入籍頗寬﹐一般移民只要向公民法官表示已在加國置物業﹐又有銀行戶口及信用卡等﹐都獲認同是有意成為加國公民。但現在卻發現不少申請入籍者﹐只為獲得加國一本護照「傍身」而已﹐對加國無多大貢獻﹔亦欠缺歸屬感不積極融入本地社會﹔故此需修改這漏洞。
他稱公民法中﹐向有對提供不實資料而取得入籍者﹐政府是會作出追溯取消其公民資格﹐只是以往甚少使用。他說隨政府對申請入籍者提高要求﹐他相信公民法官今後引用這規則會增加。
劉秉純進一步說﹐不獲准入籍者﹐除小部分因犯罪問題外﹐主要有兩個原因﹕(一)英語欠佳﹐無法用英語回答或聽懂公民法官所提的簡單問題﹔(二)表現中讓法官感到其對加國熱愛程度、成為加國公民自豪感、對加國文化認識、留下居住意欲等﹐都很薄弱﹐都是造成公民法官不批准入籍的考慮因素。
有人指加國移民政策近年趨於嚴格﹐亦間接令致申請入籍困難其中一個原因。劉秉純指這剛好相反﹐因為加國移民政策收緊﹐入籍合格率反而偏高﹐因移民者感到申請移民來加國不容易﹐到合資格申請入籍之時﹐更加用心溫習入籍課程﹐盼能早日正式成為加國公民。
劉秉純提醒申請入籍人士﹐入籍前必須安排時間認真溫習或報讀入籍有關課程﹐不要存僥倖之心﹐更不要誤聽一些所謂移民專家的不正確建議﹔又或是認為不批准入籍 時只須向法官求情便可等。他知道有參加入籍試人士﹐只是之前溫習了有關課程1個多小時就去考試﹐是一種典型無誠意成為加國公民的表現。
他強調﹐公民法官雖可用酌情權批准一些未達到百分百要求移民申請者入籍﹐但都是一些特別例子﹐如申請者是加國公司派往海外工作者﹐派往外地服務軍人﹐又或是任職飛機師、空姐等﹐雖仍欠若干日始合乎在居加日數﹐但會獲得公民法官考慮批准﹐其餘一般法官都是按法例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