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4月06日訊】臺灣「太陽花」運動將「中國因素」端上台面,香港非暴力抗爭是否會觸碰「作惡的底線」?WTO規則也面臨來自中國的挑戰。
臺灣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吳介民在《自由時報》發表文章《當太陽的光芒穿透黑箱》認為,馬英九「任期內與中國締結十九項協議,性質皆為國共雙邊黨對黨合作的產物,公民社會沒有置喙餘地,甚至連反對黨也插不上手。國共政商集團不但壟斷、收割了兩岸經濟交流的利益,也正在腐蝕臺灣的民主根基」。經此一役,北京不得不面對臺灣公民力量的崛起,它得心應手的「收買策略」也受到牽制。
吳介民認為,這場運動將催生全新的兩岸談判準則,將「中國因素」端上台面,讓臺灣社會警覺事態之嚴重,併進行有意義的討論與審議;也讓國際社會理解進行中的兩岸互動模式,在臺灣造成的經濟和政治弊害。
吳介民說,馬英九亟思進行「馬習會」,服貿是馬赴北京的伴手禮,是國共之間深化「政治互信」的通關密碼。佔領行動擾亂了國共原先設定的合作議程,破壞馬習會的節奏,甚至導致其破局。
法律不能保護臺灣
香港《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認為,香港最應細心研究「太陽花學運」的,是特府行會成員。他認為,臺灣學生「反服貿事件」,除了眾所周知的「中國因素」和國民黨團在立法院裡的「程序不正義」之外,更牽涉另外兩組原因,一是比較顯淺的國民黨政府官僚主義弊端,一是更深層次的憲法與法律問題。
練乙錚認為,單單是看馬政府以那麼輕率的官僚態度對待千百萬人的終極福祉,亦可明白臺灣學生這次佔領立法院並非無理。如果再看清楚臺灣現存法律與憲政條件裡的疏漏,就更加知道,如果馬政府不懸崖勒馬(或被社會力量喊停),只靠反對黨的議會少數,完全不能止住臺灣淪於大陸「以經圍政」的強大攻勢。
由於大陸不承認臺灣的國家主權地位,臺灣和大陸簽訂的合約皆不稱條約,亦不受國際條約保護。「大陸現在用槍口(飛彈)指著臺灣簽署的《服貿協議》,如果放在這個國際條約下面看,根本就是非法的,但那有什麼辦法呢?」既無國際法的保障,臺灣與大陸簽協議,自必要加倍小心。練乙錚認為,臺灣現存的法律,無法提供有效保障,必須予以改進。
非暴力抗爭與作惡底線
中共已一再表示,香港未來普選中公民提名有違《基本法》,許多香港法律界人士認為不違《基本法》。時評家李怡在香港《蘋果日報》發表評論《非暴力抗爭遇到作惡無底線的強權》指,問題是人大常委手握最終詮釋權,因此中共說違反就是違反。
李怡說,如果由中共掌控的提名委員會有實質權力,那麼普選投票就等於要選民當橡皮圖章了。在這種情勢下,辭職公投、佔中、較為像樣的絕食等非暴力抗爭,幾乎不可避免會陸續發生。
但是,李怡認為,非暴力抗爭在過去獲得成果,都是由於抗爭的對手是文明的、遵守規則的、即使作惡也有底線的強權。他引用大陸網民的話評論甘地取得非暴力反抗爭鬥勝利時說,「為什麼印度人就沒有遇上那些完全不要臉的施暴者呢?為甚麼他們就沒有遇上那些用正規軍取代警察,用坦克取代警棍,用‘取得了偉大的勝利’取代‘丟盡了英國人的臉’的暴力者呢?」李怡提出,香港現在大概還處於遵守規則和有作惡底線的權力之下,若不力爭真普選,在假普選後是23條立法,看到茂名發生的事,你以為中共和港共會有作惡底線嗎?
鑽WTO的空子
世界貿易組織(WTO)的一個專家組上週裁定,中國對稀土等金屬的出口限制具有歧視性,違反了WTO的規則。但它並沒有要求中國做出賠償,因為WTO的賠償不具備追溯效力。哈佛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伍人英(Mark Wu)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稱,事實上,WTO為一些國家提供了暫時違反其規定的護身符。只要違反規定的國家在合理的期限內終結其不合法的政策,就無需擔心受到懲罰。
伍人英說,中國已經接二連三地在不同的行業採取這種做法,從半導體到電子支付服務。這種手段一般來說意味著,違反貿易規定的時間要長到足以允許國內的公司建立其市場地位,但同時不會引發WTO的制裁。要解決中國利用貿易規則鑽空子的問題,似乎應該要求WTO制定更嚴厲的賠償措施。但有追溯效力的賠償並不一定對美國等其他大國有利。這是因為,它們在WTO中也會敗訴。
伍人英認為,依靠WTO來反抗中國的保護主義是必輸之計。面對不公平競爭,除了訴訟之外,企業還應該制定綜合方案,反抗這樣的威脅。政府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