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4月07日訊】現在,談到做科學研究,一定涉及科研經費,似乎經費成了科學研究的決定因素,是否真的如此呢?我們先來看看兩個大學者是怎樣做科學研究的。
1900年,愛因斯坦畢業於瑞士蘇黎世大學,失業兩年後進入瑞士專利局任三級鑑定員,在瑞士專利局的七年是他輝煌的科學創造時期,分子的不朗運動,光電效應及狹義相對論就是在這個時期的科學成果。但如此震驚全球科學界,開創物理學新紀元的成果,卻是在沒有花費瑞士國一分錢經費的情況下做出來的。
經濟學的主要創立者亞當·斯密也是如此,他於1723年出生在蘇格蘭的克科底,青年時就讀於牛津大學。1751年到1764年在格斯哥大學擔任哲學教授。在此期間發表了他的第一部著作《道德情操論》,確立了他在知識界的威望。1764年他辭去大學教授的職務,專心於著書立學,經過十二年的艱苦研究,1776年他的偉大著作《國家康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簡稱《國富論》)發表了,該書一舉成功,給他帶來了不朽的名聲,使他在餘生中享受著榮譽和愛戴。他並沒有向國家、大學和其他人申請一分錢經費,但卻做出了傑出的成果。
縱觀愛因斯坦和亞當·斯密,他們都是在工作和研究中,發現自己感興趣的問題,然後再繼續深入研究,最後解決問題。而且他們完全是出於個人的興趣,出於對科學研究的熱忱,出於對未知世界的嚮往而努力研究出來的。
聯想到當今從事科學研究的一些人,他們做研究的路線卻和愛因斯坦和亞當·斯密絕然相反,他們做研究的目的不是為了分析和解決問題,而是發表論文和評獎,說直白點,就是為了評職稱和出名。筆者認為,這是一種本末倒置,不是真正搞科學研究者應該有的初衷。
搞科學研究首先考慮的應該是解決理論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揭示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秘密和規律。因此,首先要進行周密的部署,圍繞某個點或面深入徹底的研究下去。而不是像某些人那樣,先擬定一個大家都在研究的熱門題目,然後大吹特吹,寫成洋洋灑灑的課題申請書,再向國家經費管理部門獅子大開口,伸手就是成百上千萬,甚至上億元的人民幣,而不管科研項目是否真正需要那麼多錢,是否能做出成果,他們心中想的是先把錢弄到手再說。也有一些科研項目,完全可以自己一個人完成,根本不需要或需要少量的經費,但申請者大筆一揮,寫上一長串合作者的名字,申請一筆不菲的經費。如社會科學的一些項目,根本在書齋中就可以獨立完成的,是不需要什麼經費的,研究者往往羅列一大筆開支,要到多少算多少。
更令人驚訝的是,科研經費正成為「洗錢」的新目標。日前據《瞭望新聞週刊》透露,一段時間以來,已經發生不少國家科研經費被轉出境涉嫌「洗錢」的事情。「洗錢」的黑手竟然已經伸到了國家用於科學研究的經費上。
科研經費用於洗錢的方式有多種:第一,購買設備,例如國家下撥700萬元,只購買500萬元設備,200萬回扣進了小金庫或者個人腰包。第二,大量購買汽車房子及其他消費品,最後納為私產。第三,購買保險,例如,「我今年55,買5年養老保險,每月2000元,5年就是12萬,等我退休後,這筆錢我可以取回,至少可以拿回本金,將來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買保險則有發票可以報賬。第四,合作研究,例如,「一個億的總課題,我說需要別人合作研究,跟對方地下約定,讓他開個高價,把5000萬元錢打過去,對方返回4000萬,一起地下分贓吃回扣」。第五,用科研經費投資產業化或者其他盈利性實體,或者自己建立公司,拿科研經費作股東。第六,將科研經費用於旅遊消費。
同時,院校爭取來的科研經費還有可能成為向官員、專家行賄的來源。包括:第一,送回扣。有的項目經費至少拿10%打點關節,有時高達50%。一般一個專家的回扣率為項目申請費用的2%-5%。其次,送項目。專家評審通過了總課題,科研人員就拿子課題賄賂評審專家。
現在中國的狀態是,實驗室建設得越來越豪華,越來越高級,佔地面積越來越大,有的科學家辦公室可媲美總統辦公室,實際用於研究的錢少而又少,而對在科學研究一線工作的博士、碩士卻十分苛刻,每月僅發給幾百元的生活費用,而在國外,博士、碩士的補貼每月達上千美元。因此,這些學生誰又能沉下心來腳踏實地的做研究呢?實際上,大部分的博士碩士,都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學習外語和聯繫出國上,他們是身在實驗室心在歐美啊!
試想想,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的東西又何來突破,何來創新?在這種思路上進行的科學研究必然是低水平重複或者走向造假,這就難怪國家每年立了那麼多項,撥了那麼多經費,最後弄出一大堆無用的泡泡來,真正獨創的有價值的東西少而又少,大科學成果更是和大熊貓一樣的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