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1月10日訊】私有財產是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因而,公有制就構成對人權的最大威脅。《共產黨宣言》把私有制當成萬惡之源,並將其理論概括為「消滅私有制」一句話。然而,曾經風靡全球一個半世紀的共產主義公有制實驗,早就以人道主義災難的慘敗歷史證實:財產公有恰恰是權力私有的制度溫床,財產私有才是權力公有的經濟基礎;因而,歷史反覆證實私有制是保障人權的制度根基,公有制則是權力墮落的罪惡根源。
令人費解的是,早已聲名狼藉的公有制,在中國仍被「裝睡叫不醒」地堅持著。為什麼?謎底其實並不費解:既然「財產不能公有,權力不能私有」(洛克語),那麼,堅持財產公有,無非是為了堅持權力私有。
《2013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再一次證實了這個無情鐵律:犯罪的民營企業家,犯的都是非財產侵吞類罪,而國企企業家犯罪頻率最高的三項罪名與歷年一致,都是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之類侵吞財產罪。其實誰都知道,比這類非法侵吞數額更大的,是「內部人操控」的合法侵吞。譬如2012年,副部級央企國企高管年薪等收入總和最高可達4680多萬元,超過3千萬元的有1877人。而你知道,經常與做假賬、與高額虧損並行不悖的這類自我釐定的高額薪酬,還不包括國企經理們數不清道不明的各種開支報銷、明補暗補等灰色收入。
國內更無情的事實是,無論民企還是國企,企業家都寄生在傍官傍權上。僅從2013年國內辦理的超過10萬人的貪腐案件與追繳的超過100億的贓款看,仍在反覆證實,財產公有與權力私有是一對孿生雙胞胎。當然了,公眾對於官員侵吞財富的反應,一直遠遠敏感於對人治集權制度對於資源的浪費。其實,權力私有對於公有財產的揮霍與糟踐,遠比官員貪賄嚴重,其數額大大超過了小兒科的貪賄。譬如,「我國鋼鐵產能過剩高達2億噸,按照每噸產能投資5千元計,全國鋼鐵行業的投資浪費已達1萬億元之多了」(成思危語)。由此可見,「決策錯誤比貪賄更可怕,更具危害性」(高希均語)。那些信奉只要「不裝錯兜,不上錯床」就什麼也敢干的官員,濫用公權力所浪費的納稅人財富,肯定是個比個人貪腐大得多的天文數字!
為什麼30年來貪腐案底實現了十萬級、百萬級、千萬級的三級跳?為什麼反貪像一把越刷越髒的馬桶刷子?為什麼肅貪像越打越多的打田鼠遊戲?因為權力背後有財產公有的制度後盾,財產公有充當了人治集權的經濟基礎。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權力私有歷來是以財產公有為後盾的。「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大公」(黃宗羲語),是所有專制集權制度的本質。自古以來,凡暴力攫掠社會資源財富的制度安排,只有打出財產公有的大旗當虎皮,才能包著自己嚇唬別人。為什麼?因為只有宣稱「公有」,才能置大宗資產於無主狀態,讓社會財富成為私人權杖的囊中之物。我國歷史上「官治、官有、官享」歷來取代著「民治、民有、民享」,就是少數人壓榨與盤剝大多數人的一貫制度安排。
誰都不難想像,真正的公有制是個什麼模樣:沒有主人的瓜田李下,會是一幅什麼風景,誰都能夠預見——不等瓜熟,李子還青澀,就已一搶而空了——因而,暗藏了無政府主義圈套的公有制,埋下了人人爭奪、個個瘋搶瓜果的可怕伏筆,也就預設了唯一守夜人出場維持秩序,集分配權於一身的全部理由。你看!自由放任的私有制多麼可怕,是不是?然而財富一旦公有,瓜田果園只能交予一個守夜人去看守。於是,特權獨佔的官員,不就順理成章地成為公有財產的唯一守夜人啦?
其實,除了極其有限的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之外,人類歷史上從來就沒有過什麼真正的公有制——但凡稱為公有財產的,大都被獨裁權仗掌控著。人類之所以需要公權力,原本是要用它來捍衛私權利的。從發生學上,假設沒有了私有財產,同時也就不需要公權力了。也就是說,正是私有財產之母,才生育出了公權力之子的。而一旦財產被歸入大堆,變成了假裝的公有財產之後,被授權看守瓜田果園的守夜人,受權力的利己、亢進、不受制約的本性驅使,近水樓臺先得月,多吃多佔成了不二法則。這個公權利蛻變為私權力的必然過程,形同一個子弒父,兒姦母的反噬過程。史實反覆證實,離開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產權的制約,權力必然奉行「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法則;因而,不受監控的掌杓人私吞大鍋飯,早已成為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一條鐵律。
我國為什麼一直裝睡叫不醒地要裝「天下為公」?因為只有「公有」,才可以名正言順地推卸任何個人負責、問責、擔責、追責的可能,才能置全民資產於無主狀態。65年來,把原本全民的私產變成所謂的全民所有制,又把全民公產變成國有資產,變成了政府權力支配的資產,最終變成了集權官員在會上、電話裡、審批權決策權下、筆下、公章下甚至枕頭邊、耳語裡的權力資本——這樣一部不公開、不受限、不追責的權力資本的設租尋租歷史,絕不是推論,而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每日每時發生在中國人身邊的史實,不是嗎?
我國的經濟制度,沿襲的仍舊是權力配置資源的傳統;我國的政治制度,沿襲了權大法小、官貴民賤的傳統;我國的分配制度,沿襲了勞動者供養食利者的傳統。這些傳統的本質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生死予奪,全民的財產權、人身權乃至生命權都掌控在不受制約的集權官吏手裡。洛克把人的財產權看作是生命權、自由權的依托,將生命權、自由選擇權歸入了廣義的財產權之中,將這3項基本人權視為不可分割的整體。侵犯了財產權,也就等於侵犯了人的生命權和自由權。由此可見,私有制是人權的最後防線,而公有制就構成對人權的最大威脅。因而,原本依賴私有財產制度才能保障的「民治、民有、民享」始終與中國人無緣,中國幾千年以來一直奉行著公有制的「官治、官有、官享」。「百代皆行秦政制」,專制集權制度之所以數千年通行無阻,正是扎根於這個「一大二公」與「一平(平均主義)二調(無償調撥)」的偽公有產權制度上。資源與財富的國有化,必然導致臣民的奴僕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之說,表明中國人比洛克更早發現了財產公有導致權力私有的鋼鐵邏輯。
由此可見,正是財產公有的怪胎孕育了權力私有的孽子。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國「裝睡叫不醒」地堅持財產公有制的一部歷史,不也同時是權力不受制約地被濫用、被化公為私的一部歷史嗎?一部私權利被公權力踐踏的慘痛史,如前所述,也是一部子弒父、兒姦母的反噬史。「中國人沒有信仰,如果說有的話,那就是做官,做官便譬如他們的宗教。所有的富人幾乎都是權力所有者。也就是說,中國人的財富積累主要是靠權力來豪奪」。」(馬格爾尼語)。一部「官治、官有、官享」歷史,不正是一部所謂公有財產被巧取豪奪、被揮霍浪費的歷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