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前,廣東東源縣社保基金被當地政府、企業、機構借出600多萬元,最終308萬元無法收回。東源縣法院副院長劉偉華偽造判決書,對「窟窿」資金「依法核銷」,本該被追責公務人員逍遙法外。目前,劉偉華因偽造判決書受舉報被立案調查(2013年4月17日新華網)。
社保基金「看管人」理應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防範挪用「偷漏」社保基金行為。東源縣相關官員挪用社保資金行為,違反國家規定,直接造成養老保險基金嚴重損失,理應對造成嚴重損失主管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刑責。然而,非常讓人震驚的是損失「窟窿」資金竟然被「依法核銷」,本該被追究刑責責任人卻逍遙法外?
作為清理工作成員單位代表,劉偉華本應通過順籐摸瓜方式找出直接責任人,追回所欠款項,依法追究主管人、直接責任人刑責。然而,劉偉華竟不經任何司法程序,偽造8份「偽造判決書」,將那些被擠佔挪用社保基金,做成「依法核銷」爛賬。一個司法人員竟然隨意偽造「偽造判決書」,這也實在太荒唐了。劉偉華眼裡哪還有絲毫法律意識,這不是拿法律當兒戲是什麼?這一切折射法官喪失職業道德,對法律缺乏起碼的尊重和敬畏。法官視法律為兒戲,嚴重踐踏法治精神。法院院長遊戲法律,如何指望他們遵紀守法?如此法院又如何取信於民?只是我不明白,偽造判決書過程審判員、書記員簽字、法院印章等程序,咋就由劉偉華一手操辦成了呢?
人們不明白,如此外借的社保基金究竟是真虧損還是假虧損?是否背後存在有人瀆職犯罪、有人中飽私囊,一筆勾銷背後是否存在合夥分贓?事件背後究竟是法官個人行為還是當事人集體行為?是法官「枉法裁判」還是「團夥做案」?這一切怎不讓人懷疑?
上級領導讓劉偉華想想辦法,劉偉華怎麼就輕易想到偽造判決書一事?這是否說明劉偉華偽造判決書一事絕不是偶然?人們真不知劉偉華究竟偽造多少判決書?人們更不知東源縣法院究竟偽造多少判決書?這一切是否說明今天司法現狀?
劉偉華詭辯稱該案為「領導指示」,劉偉華稱在假判決前,得到法院院長口頭同意。這是否告訴人們多少官員集體遊戲法律,法律成為某些人手中工具?無論如何劉偉華難逃枉法裁判之嫌?無論如何有關法官應該被問責嚴懲,否則將變為權力階層手中的橡皮泥?更談何以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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