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毛澤東思想」是造假的理論基礎
毛澤東,被毛粉們認為是學習馬列主義辯證法最卓越的「革命導師」,毛記最有名的辯證法是「一分為二」。什麼叫「一分為二」?就是說,一切事物都有兩重性,正面事物和反面事物互相依存,互相轉化,好事可以變成壞事,壞事也可以變成好事。毛在六十年代時搞了一場對「合二而一」論的哲學大批判,這是因為當時有個日本的諾獎得主,說他的成就是受了毛「一分為二」哲學思想啟迪,毛因此而飄飄然,以為自己真的是哲學權威了,於是就以勢壓人,橫掃中國哲學界的所有學者,統一他的「一分為二」論。其實,那個日本人是在忽悠毛澤東,因為他榮獲的是諾貝爾物理獎,他的成果是物理學關於微粒子對稱性的研究。
毛澤東,顯然是繼承了馬克思的傳統,把邏輯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三個學說混為一談了。因為毛的「一分為二」論,既不是一般邏輯工具的對稱命題,也代替不了物理學研究的對稱性命題。即使將毛的「一分為二」附會成邏輯學的對稱命題,那麼也有三個對稱性關係命題沒有論及,即非對稱關係和反對稱關係,還有個虛對稱關係。可見,毛的「一分為二」論本來是一個殘缺不全的哲學思想,也可以說它是個詭辯術。另外,現代物理學關於「夸克禁閉」的研究已經證明,所謂「事物總是一分為二的」這個命題其實是反科學的,從而也是反動的。特別是「一分為二」論在全國學毛著運動中被廣泛地庸俗化成了阿Q式的自慰。
言歸正傳,我黨打造了很多英雄,但我發現很多英雄,其實都是毛澤東「一分為二」的產物,是化腐朽為神奇的假貨,將本來的壞事變成了好事,那麼啥叫壞事呢?比如說吃了敗仗,或者出了重大事故,這都關係到追究責任的問題,特別是領導的責任。但是,如果因此而出現了英雄事跡,那麼一切就都變了,只有功績沒有責任了。用什麼文字能表述這個變化呢?化險為夷?不妥。轉敗為勝?不妥。起死回生?也不妥。變廢為寶?更是扯蛋。其實對我黨來說,一切犧牲只有「死得其所」這四個字最合適,也就是活該。因為共產黨特別是毛澤東,是只算政治賬不算經濟賬的,出了人命那更是小事情,即使是和平時期死了人,毛主席也常說:要奮鬥就會有犧牲,死人的事情是經常發生的。
我黨打造的假英雄,在我黨教科書裡是多不勝數,盛名之下其實難符,按常情常理分析的結果,幾乎沒有一件英雄事跡合乎客觀規律,今天想弄清我黨歷史上各路英雄的事跡真相也不是那麼容易了。已經有人揭露過黃繼光和董存瑞的英雄事跡是彌天大謊了,因為黃繼光同志的肚皮不是鐵板,沒可能堵住機槍眼,我黨製造這個假英雄的背景是為了宣傳上甘嶺戰役,而宣傳上甘嶺戰役則是為了掩飾此前在白馬山的失利。至於董存瑞同志,是必須捨身炸碉堡的,因為他是立了軍令狀的敢死隊員,完不成任務要被槍斃,反正也是死,是被英雄的。我黨人海戰術中的軍令狀或督戰隊,用「一分為二」來解釋都是好事。戰爭時期打造的假英雄這裡就不表了,下面舉幾個五十年代後的假英雄模範例子:
中國原子彈之父鄧稼先
眾所周知,研究原子彈的,應該最清楚相關的操作規程,而且這些規程相當於紀律,而他自己卻在找到原子彈殘片之後,得意忘形的捧起來,高興之餘才發現自己急於立功而失誤了,大錯鑄成後悔已經來不及。還有,原子彈試爆不僅是失敗了一次,據說「每次到事故現場,鄧稼先總是衝在最前頭」。這次是空投氫彈,降落傘沒打開,彈頭直接掉在地上摔碎了,而且「沒有準確的定點,一百多個防化兵去找都沒有找到」。於是,鄧稼先就親自去了,結果居然被他找到了,還「用雙手捧起了碎彈片」。最終,他死於核幅射。
認真的說,中國原子彈之父這一舉動是嚴重的違反了紀律,而且是明知故犯。據說世界上第一個敢於踢核彈頭的是個荷蘭農民,他在田間發現了一個北約戰機失事散落的「罐頭」,就沒當回事一腳踢開,沒過幾天就死於核幅射,北約這才找到了那顆核彈頭。但那個老農,事先並不知道那是要命的玩意,是死於無知。而這位原子彈之父的死卻與自殺無異,太沒價值。幸好因為他「對革命貢獻大」,是政治上可靠的紅色知識份子,又因為這是集體事故,就沒批他「別有用心偽裝進步」和「個人英雄主義」,將鄧稼先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錯誤「一分為二」,美化成了「不顧個人安危」。
和鄧稼先式奴才愚蠢相媲美的,是另一個「革命科學家」彭加木,在羅布泊考察時為了「給國家省一點錢」,置全隊人員生命於不顧,拒絕軍隊的直升飛機送水救援,違反自己制定的紀律,竟然離開集體去找水(找死),至今下落不明。
烈士雷鋒
關於雷鋒的烈士頭銜,雷鋒的「英雄事跡」,最初說他是為了「掩護戰友」而「壯烈犧牲」的,這就有個「壯烈犧牲」的情節問題,但是因為這個故事實在無法編造的園滿,不久,「壯烈犧牲」就被偷偷的改成了因公殉職。不過仍然是「烈士」,那麼雷鋒是怎麼「因公殉職」的呢?
當時部隊雷鋒汽車班所配備的汽車型號是俄國「嘎斯51」(那些有「解放」車的照片都是在軍區擺排的)這種型號車身較「解放」低。駐軍所在地院內有排一人多高的四寸粗橡木樁,栓上鐵絲供平時涼晒衣服。他教副駕駛喬安山練倒車,「倒──倒──倒」,一下子車尾就撞上了一根木樁,鐵絲拔起了另一根木樁,雷鋒身材矮小,那根被拔起的木樁,不偏不倚地正好砸在他頭上,確切的講,他是死於一場意外事故,並非重於泰山。如果反應快,跳到一邊也完全來得及,但事情偏偏就這麼巧。顱骨骨折一般是沒救的,因為必須開顱手術,當時即使是瀋陽陸軍總院的醫療條件,開顱手術也十有八九失敗,所以雷鋒就「壯烈犧牲」了。
作為班長和正駕駛員,雷鋒應該而且必須能預見到在晾衣桿附近倒車的後果。如果他當時沒有「壯烈犧牲」,而是砸到了別人或損壞了其它公共財產,是不是要為事故承擔責任?雷鋒之死,也可以說最後是死於一種政治謀殺,因為他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了,這個典型由於太多造假,再活下去就只能越來越完美,而實際上活人是做不到這點的。在中國,當活的英雄難,活英雄今後萬一犯了點別的什麼錯誤,就會大大影響形象,若想永遠保持英雄形象,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英雄死掉,所以中國的英雄大部分都是死的。那麼為了政治需要,藉此機會讓雷鋒結束生命也未嘗不可,顱骨骨折不積極搶救,那不是最成功的謀殺嗎?正因為雷鋒死了,毛澤東才題詞,瀋陽軍區的那些伯樂們才有了價值更高的千里馬。
女英雄向秀麗
一個「奮不成身搶救國家財產而壯烈犧牲」的女英雄。事實上,這個女英雄也是死於一場重大責任事故,今天只要回顧一下當年大張旗鼓的新聞報導,就能發現其中矛盾百出:有說酒精瓶是被不慎打翻的,有說酒精瓶是自己失衡掉地的,有說向秀麗是用身體阻擋酒精流淌的,也有說她用毛巾去蘸酒精的。其實這場責任事故的看點,就是那樽酒精瓶子,它是怎麼打翻的?誰打翻的?大量金屬鈉為什麼堆放在離酒精很近的位置?而且旁邊就是明火?另一個問題就是,酒精打翻後應該如何處理?為什麼不用防火砂鋪蓋和用水稀釋?而是像家庭主婦打翻了醬油一樣的用毛巾去蘸?
眾所周知,1958年是什麼年月?是大躍進時期,剛剛反掉了右派,一切大躍進「衛星」都是嚴重違背科學規律,瞎指揮蠻幹的結果。而當時,那些相信畝產萬斤的文科生記者們的報導就是這樣可笑:金屬鈉遇水遇高溫會爆炸。其實,鈉是一種軟金屬,它與水結合會劇烈反應生成氫氣(2Na+2H2O=2NaOH+H2↑)同時大量放熱,不純淨的氫氣遇明火才會爆炸,另外,金屬鈉也不是報導的那樣保存在煤油裡,而是保存在液體石臘裡。這樣的報導顯然是為了塑造英雄而找理由。
像廣州何濟公製藥廠這類化工企業,職工的安全防火教育應該是必備的,生產現場也都應該有必備的消防器材,但因為大躍進,這一切生產必備的知識和設施都被忽視了,大躍進年代是各生產領域事故頻發時期,可以說每放一顆衛星都有事故伴隨。但是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國家機密」,從來不予報導。幾乎所有的事故責任,在當時的內部通報中都被巧妙地掩飾,瞞得天衣無縫,實在瞞不住的,特別當責任人是我黨黨員時,往往被美化成了英雄事跡,所以那個年代裡的英雄也特別的多。而且英雄們在斷氣前無不異口同聲的唸唸不忘國家財產,唸唸不忘交納黨費,向秀麗就是這樣一個典型。
海軍英雄安業民
這位英雄「壯烈犧牲」於1958年8•23金門炮戰,據當時報導,「突然,火炮右後方存放的彈藥包被一塊彈片打著了,燃燒著烈火。炮長下令射擊停止馬上散開,這時如果不把火炮轉移隱蔽,有可能被敵彈擊傷,如回轉炮身,躲閃不開烈火。安業民選擇了後者,堅定地保護火炮,面向了烈火」。
從報導上可以獲知,安業民是海軍陸戰隊海岸炮兵的方向瞄準手,既然現場有彈藥包堆放,那麼他操作的應該是固定陣地的大口徑榴彈炮(130或155MM),即火炮平時隱藏在掩體中,使用時移動至陣地上,可以改變射擊角度,在射擊完畢或裝填彈藥時,要將火炮移回掩體,按常規,彈藥應該放置在掩體內。海岸炮兵,是在狹窄海域的陸上配合海上作戰的,並有這樣一條紀律:「戰鬥中一旦射擊暫停,不論遇到任何危險,方向手一定將炮身安全轉移」。正是這條紀律,迫使他獻出生命。由此也可以斷定,8.23是兩岸互相炮擊,雙方都互為目標,那麼在同樣情況下,我軍傷亡肯定不止安業民一個。
從報導中還可以看出,炮長發出的命令「馬上散開」明顯與作戰紀律相矛盾,安業民是違抗了炮長命令,遵守了那條「不論遇到任何危險,方向手一定將炮身安全轉移」的紀律,當副炮長又冒著炮火前來命令安離開炮位,並派人代替時,安仍不肯離開:「請放心,我能完成戰鬥任務!」這時候,「戰場上鐵的紀律」就不見了,軍令也不如山了。如果安當時服從炮長命令,立即扑滅身上的火就不可能送命,但他卻要承擔違反紀律的責任,總之我軍有很多「二十二條軍規」在主宰著炮灰的命運,陣亡的士兵能否成為英雄烈士,完全由長官意志來決定。
顯然安業民是由一個屢次違抗命令的典型,華麗轉身變成了英雄。為什麼要樹立這樣一個英雄呢?因為毛澤東發動8.23炮戰,本來是打算打下金門「解放」臺灣,沒想到美軍橫在臺灣海峽,又打不過國民黨的海空優勢,只好大力吹噓炮戰勝利來掩飾慘敗,既然是勝利,那就一定要有英雄來陪襯。
空軍英雄杜鳳瑞
上面的8.23炮戰中,安業民是海軍英雄,還有個杜鳳瑞是空軍英雄。但事實上,和他們一樣「壯烈犧牲」的炮灰應該更多,因為這場戰爭由於敵方武器先進技藝高強,我軍損失是相當慘重的,僅米格17就被擊落了32架。戰爭一開始,我軍米格17即以每次一百五十架至三百架的大編隊輪番攻擊,雖然國軍的F86戰機升限不夠,無法進行有效攔截,但是在空中格鬥中,我軍飛行員顯然不是國軍對手,杜鳳瑞這樣的「空軍英雄」,飛行記錄僅僅才500小時,特別是國軍戰機佩挂了響尾蛇導彈後,米格17的爬高逃竄優勢就喪失殆盡了。
在10.10空戰中,因為杜鳳瑞的米格17被擊中後,殘肢與F86相撞,才「擊落」了敵方飛行員張乃軍,結果歪打正著的撿到了一枚響尾蛇(官方竟然吹噓說「撿到了五枚」)。同樣的空中碰碰車肇事,43年後又在海南島上空重演,我軍也歪打正著的得到了美軍EP-3偵察機。
1958年台海空戰,被我黨吹噓成「開創了震撼世界的導彈時代空戰:入閩空軍(包括海軍航空兵)與臺灣空軍空戰13次,擊落臺灣軍飛機14架擊傷9架,參戰部隊被擊落、擊傷各5架」。但是實際上真正形成戰鬥規模的只有四次,即:7.29空戰,8.14空戰,9.24空戰,10.10空戰。
空戰戰績的證據,一是飛機上照像槍的膠片,二是飛機殘骸。因為台海空戰基本都是在大陸上空進行的,那麼國軍戰機只要被擊落,飛行員不是被打死就是被俘。但是我軍既拿不出擊落F86的膠片,也拿不出除張乃軍以外的飛機殘骸和飛行員屍體俘虜。而且我軍的戰果,活人的戰績幾乎找不到,都是由「壯烈犧牲」的飛行員獲得,因為這種死無對證的戰績可以隨意編造。
自空戰以來,米格17機群一直沒佔到便宜,靠了「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群狼戰術,多次較量才擊落了兩架F86,而杜鳳瑞一人就撞落了一機,重要的是得到了一枚響尾蛇,這才是他被授予一級戰鬥英雄的原因。前頭說過,勝利總是要有英雄陪襯的,特別是不光彩的勝利,更要靠英雄來壯行色了。
少年英雄劉文學
常言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所以中共造英雄自然也少不了未成年人,劉文學就是其中一個典型。但即使是未成年人,劉文學這個所謂的英雄也並不光鮮,他「英勇犧牲」的時間是1959年11月18日,當時正值國家經濟崩潰,進入所謂「三年自然災害」時期。自「新中國」後,我黨一直對人民實行階級鬥爭教育,大力培養「黨的馴服工具」,特別是在青少年中煽動階級仇恨。劉文學,顯然是這種仇恨教育下的悲劇人物。
據我黨傳媒多年來的公開報導,劉文學是為了「保護集體財產,與地主分子王榮學搏鬥而犧牲」,但是這件事,現在人們只要用常情常理簡單分析一下,就會發現許多問題:海椒,也就是四川尖辣椒,據我瞭解,四川重慶等地區,辣椒的露地栽培一般是在上年的年末播種,五月下旬至十月中旬挂果採收,收穫期為半年。即便是相對溫暖的重慶,農作物也是有生長期的,到十一月下旬已經立冬,也就剩下幾隻乾癟的老辣椒了,也就是農家說的「罷園」了。一個被管制的地主為什麼要去偷幾隻老辣椒呢?再思考一下,當時農村已經進入了「瓜菜代」,特別是四川這樣的重災區,十一月份的田地裡即使沒有「罷園」,還能剩下什麼呢?
而且「老地主」還能拿出一塊錢來收買劉文學?以五十年代的物價,即使乾辣椒的市價也不過幾角錢一斤,一塊錢能買多少?一塊錢對當時的貧苦農民來說是個什麼概念?一貧如洗的四類分子們平時身上能帶有一塊錢嗎?所以這個情節也有編造之嫌,我認為最大的可能是,王在口供中提到了當時想用一塊錢哄小孩子的承諾:都是親戚,你別嚷了,放我回家後給你一塊錢。
但是劉文學所接受的教育卻是階級仇恨,要時刻警惕「階級敵人的破壞搗亂」。在他心目中,王榮學這樣的「老地主」根本就不是人,他們只能老老實實,絕不許亂說亂動,即使與自己沾親帶故,也要大義滅親。所以,見到王出現在生產隊田地裡,那就一定是在偷辣椒(儘管已經沒有什麼海椒了),就要堅決鬥爭,至於該不該先搞清事情的原委,值不值得扭送告發,那已經不是一個十幾歲的孩子能夠考慮的問題了。顯然,王是在劉文學的無理糾纏下一再哀求告饒不成,新仇舊恨湧上心頭,一怒之下動了殺機,釀成了那個年代特有的「反革命階級報復」案件,理所當然的,劉文學也就成了當時政治上最需要的「少年英雄」。
「鋼鐵戰士」麥賢德
何謂「鋼鐵戰士」?該英雄事跡是這樣報導的:「正在這時,一塊彈片打進麥賢得的右前額。......副指導員替他包紮好傷口時,......當副指導員剛剛離開機艙,他就掙紮著站了起來。這時額上的鮮血粘住了眼角和睫毛,阻礙了視線。但是,他憑著平時練就的一手「夜老虎」硬功夫,頑強地堅守著戰鬥崗位。在劇烈搖擺的機艙裡,他穿來穿去摸索著檢查一臺臺機器、......一顆顆螺絲釘。並頑強地用扳手擰緊,保證了機器的正常運轉。忍受劇痛堅持戰鬥了3個小時,直至殲滅美制蔣艦「章江號」和「劍門號」。
在1965年「八六海戰」中,麥賢德是611號護衛艇的輪機兵。輪機兵的任務,就是艦船出航時在輪機艙巡視設備,加點潤滑油排除點小故障什麼的,主要是在戰艦停泊時對設備進行保養護理。不幸的是,這位「鋼鐵戰士」腦袋裡的彈片竟然是來自自己人的炮火。因為當時611號艇「正好位於己方艇隊與章江號之間,在猛烈炮火中先是誤被己方炮彈擊中,接著又被章江號擊中,人員傷亡過半,3部主機被打壞,前艙進水」
611艇是蘇式「牛虻」級炮艇,排水量120噸,定員36人,由四部12V-180柴油機驅動。如果沒有魚雷艇配合,根本就不是大艦的對手,我軍海戰採用的是「以小吃大,以多打少」戰術,先以炮艇纏住敵艦,掩護魚雷艇逼近群起而攻之。611號吃了自己人的炮彈後,只剩下了一部螺旋漿,完全喪失了戰鬥力,估計舵也失靈,那它就只能原地團團打轉,如果章江號沒被魚雷擊中,它肯定是逃不過的。所以麥賢德負傷後所作的一切,如擰緊螺栓等也就毫無意義,僅僅是習慣動作而已。但是因為「八六海戰」創立了小艇打大艦的戰功,611號艇被授予「海上英雄艇」稱號,既然是英雄艇,就應該有英雄才行,於是就選中了平時政治表現突出,積極要求入黨的共青團員,肉質的永不生鏽螺絲釘麥賢得。
二,黨報軍報是造假大王
歐陽海和蔡永祥
眾所周知,六十年代,在中共宣傳史上是英雄輩出的時期,幾乎平均每個月產生一位英雄,為什麼頻率這麼高?就是當時正值「三年自然災害困難」,中共需要激發每個人的虔誠、無私、自覺犧牲和奉獻精神,所以就推出了眾多的「英雄」和「事跡」。
歐陽海和蔡永祥的英雄事跡大同小異,都是為了「幾百名旅客的生命安危奮不顧身英勇犧牲」的英雄人物,其實也都是製造出來的,據《歐陽海之歌》的小說作者金敬邁自己披露,歐陽海的事跡本來是一場事故:「駐衡陽的140師有個戰士調皮搗蛋被火車壓死了。我問怎麼回事?說是他沒好好行軍,跑到火車站的軌道上去推一匹馬,說是馬受驚了,跑到軌道上去了。用得著你推嗎?火車來了馬自然就跑開了。結果火車一來,馬還是跑了,人哪有馬快啊,就給壓死了」。
作者當初是寫報導替這個「調皮搗蛋」的戰士鳴不平,結果被上級發現這是個宣傳教育的好題材,於是按上級意圖反覆修改,將很多模範事跡都堆積在一人身上添枝加葉的越寫越多,最後寫成了一部小說。據說這場事故還另有情節:歐陽海去推馬屁股,被驚馬一蹄子踹倒了沒爬起來才被火車軋死。其實按常理分析,即使馬匹馱的是炮架子,馬兒沒跑開,歐陽海也救不了火車,因為馬能馱得動的東西,火車一撞早飛出去了,怎麼可能導致出軌呢?當時還有一個荒唐的說法:馬皮牛皮什麼的能將火車滑脫軌道,人們還居然相信了。
蔡永祥,就更是憑空製造的英雄了,金敬邁寫完《歐陽海之歌》,又接到了江青的新任務,要寫《蔡永祥之歌》,不過這次他實在是再也沒法瞎編,因為:「那個事跡是假的,一看就知道。我在他值勤的那座橋上站崗觀察了一個月,那橋每10分鐘就有一趟列車通過,是個交通樞紐,夜裡燈火通明。當時的材料說,蔡永祥是1點鐘上的崗,夜班值1個小時,事情發生在1點15分,就是他上崗後的15分鐘,一個‘階級敵人’在鐵軌上放了一根棍子,企圖顛覆火車。但兩條鐵軌間的距離是1.435米,棍子卻不夠1.4米長,搭上這頭那頭就短了,而且是根細木棍,怎麼能顛覆火車?我說這棍不足以把火車顛覆,他們就換了條水泥的,但裡面沒有鋼筋,火車一壓就碎了......」。
蔡永祥的英雄事跡宣傳了不久就偃旗息鼓,因為伴隨「英雄事跡」的應該是一樁重大「反革命破壞案件」,但是作案的「階級敵人」卻一直也沒有找到,連那根「大木頭」也不知哪兒去了。現場只有蔡永祥一個人,他怎麼知道即將開到的火車是紅衛兵專列?他的判斷(階級敵人破壞),別人又是怎麼知道的?這一切都無從查究,所以不得不停止宣傳不了了之,那麼《蔡永祥之歌》也就流產了。
王傑和劉英俊
這兩個「英雄人物」,是毛澤東一分為二「變正法」的應用典型,也早有人批得體無完膚。王傑是繼雷鋒之後,解放軍大力傳的又一「英雄事跡」。著名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座右銘就出自王傑日記。從五十年代始,毛澤東想打世界大戰搞了全民皆兵,民兵訓練都是由當地武裝部組織駐軍協助。事實是王傑輔導民兵埋地雷(在訓練中以炸藥包模擬地雷),不慎引爆了炸藥包被當場炸飛,還炸傷了十多個民兵,一開始,部隊師黨委在向上級報告中,已經把王傑的死正式定性為一起由於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責任事故。
但是這件事被當時濟南軍區青年部的崔部長淘寶了,說:「以事故定乾坤這種思想是違背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事故歸事故,英雄歸英雄。雷鋒不也是死於事故嗎?你回去後,可以搞個詳細的材料給我,定了性的東西,只要是錯誤的,可以平反嘛!」
於是,新的調查報告又變成了:「……原來王傑使用的拉火管是過了期限的,拉火裝置早已失控。當王傑把拉火管接上連結炸藥包的導火索時,拉火管突然引爆。這時,採取任何補救措施已來不及,在這危急關頭,如果王傑想保全自己,完全可以向後仰身,以避開炸藥包爆炸時形成的45度最大殺傷角,可根據驗屍來看,王傑沒有這樣做,而是用自己的身軀扑向炸點,掩護了在場的民兵和人武幹部……」
濟南軍區裝甲部隊的領導,為了逃避責任,乾脆來了個反戲正唱,由軍隊的筆桿子硬是將王傑寫成了活學活用毛著的模範標兵。接著又出現了更大的轉機,這篇報導被林副統帥發現了,林彪看後授意:「我們宣傳王傑同志,主要宣傳他的優秀品質、模範行為和他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關於事故問題,可以避開。」所以,因「爆炸時形成的45度最大殺傷角」所炸傷炸殘的十多個民兵和人武幹部,在此後的宣傳中,連提也沒提。
林彪為什麼要大力宣傳王傑?除了鼓勵全軍學毛思想,更主要是鼓勵王傑的炮灰精神,林彪在軍事上當然比毛澤東內行,他很清楚中國軍隊在現代戰爭中是個什麼角色,如果沒有人肉炸彈將一事無成。在全民皆兵大練武中,誤傷和事故層出不窮,王傑的事故是因為他炸死了自己,這樣的死典型怎麼吹怎麼有理,王傑所在部隊不僅保住了「四好」榮譽,還成為全軍的榜樣,借宣傳王傑,也宣傳了林彪倡導全軍學毛著的偉大成果,包括林彪在內的活人,都借了死人的光。
接下來是劉英俊,他本來是個經常頂撞領導的「後進戰士」,但是卻做出了攔驚馬救人而犧牲的英雄行為,這肯定不符合共造英雄的標準。為了合乎標準,將後進宣傳成先進,使英雄高、大、全,《解放軍報》的喉舌們又移花接木,將劉的成長過程及其思想道路加以發揮拔高,加進了許多根本不是劉英俊的事或他說過的話,將劉英俊打造成為一個具有強烈文革色彩的突出典型。可以說,雖然劉英俊的捨身救人行為本身,不存在英雄造假的成份,但是黨報軍報完善英雄形象的宣傳之舉,則是百分百的畫蛇添足和造假,反而將英雄的光環罩上了陰影。
呂祥璧、李文忠、門合
呂祥璧的英雄事跡是:1967年3月3日下午,呂祥璧為支援春耕生產,駕駛馬車拉油桶。裝車時,油桶撞擊聲驚了拉車的馬。驚馬沿著公路狂奔,馬車失去了控制,4名學生望著狂奔而來的馬車驚慌失措,呆立路心,慘禍即將發生。在此千鈞一髮之際,呂祥璧臨危不懼,猛拉韁繩,使馬車翻倒在路旁溝裡。4名學生安全脫險,呂祥璧卻獻出了自己年輕的生命,那年他才22歲。
呂祥璧和劉英俊的「英雄事跡」幾乎一模一樣。所不同的是,呂比劉的政治表現好,他在生前有「革命日記」曾寫到:「人民需要我去死,我就會挺身而出」,「為人民犧牲就是我的光榮」。這才是他之所以成為英雄的亮點,中共要的就是軍人的這種炮灰精神,因此它打造的所有的英雄,都有類似的豪言壯語。
其實不論是劉英俊還是呂祥璧,在執行任務(趕馬車)中的一切「英勇行為」都是軍人的天職,對驚馬翻車這種事故,採取措施緊急避險完全是車老闆的責任,反之他們就應該承擔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但是一經過《解放軍報》的妙筆生花,呂祥璧的責任事故就變成了「為保衛紅衛兵安全英勇地獻出了自己生命的毛主席好戰士」,四個小學生也變成了「紅衛兵」。
學習呂祥璧的高潮還沒減退,江西那邊又出了一個事故,據當時《解放軍報》報導:遵照偉大領袖毛主席和林彪副主席的命令,進駐江西支左的6011部隊,於1967年8月19日,派出一支無限忠於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小分隊,和當地部分革命造反派一起,橫渡贛江,護送蔣巷區革命造反派,由南昌市返回農村鬧革命。……在組織本排戰士和數十名女紅衛兵以及部分革命造反派上船後,……就在離對岸不到半里的激流處,船身竟突然搖晃起來。……由於船頭急速下沉,五六十名紅衛兵小將和革命造反派戰士,已掉進了激流之中。……經過四排同志和當地革命造反派的英勇奮戰,五十多個紅衛兵和革命群眾得救了。但是,毛主席的好戰士李文忠、李從全和陳佃奎三位同志,為捍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為保衛無產階級革命派,獻出了自己的生命。
顯然,「支左愛民模範」李文忠,是當年江西文革武鬥的犧牲品,時值程世清受毛澤東之命赴撫州彈壓「軍事叛亂」,李文忠「護送」的就是參加撫州武鬥的造反派和紅衛兵。(《文史精華2008年第11期•程世清沉浮錄》)因渡船超載至江心翻船,既然「人民子弟兵」都被淹死三個,那「革命群眾」被淹死的也不會少,事實上,只有二十七個女「革命小將」被救。宣傳李文忠,並不在於他救了多少個紅衛兵,而在於毛澤東對程世清平息江西軍事叛亂的肯定,經毛澤東批准,中央軍委於1967年11月20日授予四排和李文忠為「支左愛民模範排」和「支左愛民模範」光榮稱號。
《解放軍報》很快的又為李文忠掀起了一個宣傳熱潮,不僅一如既往地說他如何「活學活用」了毛澤東思想,又在社論和報導中將他的事跡總結概括出文革中的流行口號:「毛主席熱愛我熱愛,毛主席支持我支持,毛主席指示我照辦,毛主席揮手我前進」。
學習李文忠不到兩個月,西北地區又出了一個「支左模範英雄」門合,在幫助民兵試射人工防雹土火箭中,因意外爆炸事故而犧牲。據說門合也像王傑一樣,在土火箭就要爆炸時,迅速「扑向炸點,犧牲自己」,掩護了群眾。這次軍報對門合總結的口號是:「一切服從毛主席,一切緊跟毛主席,一切為著毛主席」。
值得玩味的是,對英雄門合的宣傳正值中央文革為青海造反派「八一八「平反之時,和前面的宣傳李文忠英雄事跡有異曲同工之處。且看當時的報導:「一天,我路過巴倉農場,遇見了門合同志。他關切地問我:‘你參加了什麼組織?’我說:‘參加了‘八•一八’紅衛戰鬥隊。’他聽了非常高興,緊緊地握著我的手說:‘好,你參加的是革命組織!’門合同志的這番話,說得我心裏熱烘烘的,更加堅定了我保衛毛主席、保衛毛主席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堅強決心。」(《人民日報》1968年6月2日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門合英勇捍衛毛主席的革命路線,而且巧合的是,李文忠救了二十七個女紅衛兵,門合也救了二十七個革命群眾。
據說門合是在攪拌「炸藥」時發生了意外爆炸,根據常識,民用炸藥硝胺在無雷管引爆的條件下是不會爆炸的,之所以爆炸,是因為違反操作規程引爆了推進火箭的火藥,比如配合比不對(氯酸鉀過量),攪拌工具和攪拌不正確等等,都可能引爆推進火藥,這類事故在那個時代可以說是屢見不鮮死人無數。但中共樹立這個「支左愛民模範」,主要目的是為宣傳「英勇捍衛毛主席革命路線」,所以明明是責任事故,也要「一分為二」的變壞事為好事,把死人也當成政治工具。
至於「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繼續革命」,則是當時的「左派理論家」們為吹捧毛澤東而創造的新提法,門合是個半文盲大老粗軍人,根本沒可能知道這一最新時代用語,但是卻被筆桿子們寫成了實踐和體現這一時新理論的「光輝榜樣」。
中共製造了無數個假英雄都很成功,不幸的是活的英雄沒有一個不露餡不穿幫,劉學保就是這樣一個典型。解放軍報社老記者,曾擔任過《炎黃春秋》主編的盧弘在《「文革」中的「英雄」是怎樣塑造出來的?》一文中說,「劉學保實際上是在包括軍報在內的輿論工具的宣傳蠱惑和煽動教唆下,從一個二十來歲的普通戰士,變成了殺人凶犯和政治騙子的」,盧弘所舉的文革英雄如王傑、劉英俊、蔡永祥、呂祥璧、李文忠、門合無不是為政治宣傳的需要製造的虛假典型,而這些虛假典型對於年輕人的蠱惑毒害十分嚴重,終於讓劉學保這樣的英雄崇拜者走上前臺,以殺人和自殘來實現心中的英雄夢。
劉學保,蘭州軍區某部副班長。1967年底,劉發現「反革命分子李世白」要炸毀大橋,便「殊死搏鬥」,用斧頭將李砍死。隨後,劉被樹為「保衛毛主席和社會主義江山」先進典型轟動全國。然而事實真相卻令人瞠目結舌:被他「砸爛狗頭」的那個「階級敵人」李世白,本來是一個老實本分的林場老工人。1967年12月17日晚,蓄謀已久的劉看到李外出,就拿著早已準備好的刀子和斧頭,悄悄跟蹤李走近一座破舊廢橋時,殘忍地將李殺害。之後跑到橋下,引爆了自己帶來的一個雷管,炸傷自己的左手,大喊「抓反革命!」部隊領導立功心切,很快將「英雄事跡」上報,《解放軍報》則迅速組織了報導。此後,劉不僅連升三級成為營級幹部,還當選為蘭州軍區黨委委員,選為九大代表,受到毛林的親切接見。而無辜的李世白一家,卻變成了「反革命家屬」被趕出林場,老妻被迫改嫁一個瘋老頭,一個兒子喊冤被抓進監牢,其餘孩子都改名換姓流落異鄉。
雖然事後《解放軍報》也收到了很多讀者來信質疑,但在當時的政治空氣下,懷疑者反而都受到了追查和懲處,直到文革後,這一冤假錯案才被糾正。天理昭昭,1985年終於查明:劉學保為當英雄殺害無辜,自殘欺騙社會,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公開為李世白及其全家平反昭雪,恢復名譽及其應有權利。這些都登在1980年代出版的《法律與生活》等報刊上,始作俑者《解放軍報》自己也不得不作了相應報導,不過並沒有為此表示自責,更絕口不提劉學保犯罪與軍報之間有著什麼樣的因果關係。據說,劉學保被減刑釋放後,依然沒有悔悟,還一口咬定自己是英雄。而煽動教唆劉學保這類「英雄」的軍報筆桿子們,對於自己做過的事寫過的文章,卻至今無人懺悔,他們還照常升遷高位,有的雖已離休也正在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