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維持婚姻家庭穩定最大的支柱是情感,而情感只是人性發揮效用的一種必然
情感因相互依存、相互在乎、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而滋生,因愛而升華。所以,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是情感破裂,而不是說,在婚姻關係中,物質分配不公,或是其它。因之,不懂得在婚姻中培養情感、增進情感、維護情感的人,絕不會獲得婚姻的幸福,如果我們的行為讓情感蒙羞,即使一方還有愛,也可能導致婚姻關係的終止。即使離婚時,有的人取得了離婚的物質「紅利」,也算是最大的失敗。
二是財產個人所有權或獲得預期,在婚前就被推到前臺,就一定會將情感擠到物質的空隙中去,讓情感產生窒息
表面看,害怕男方甩了你,讓你財色兩失,於是你就在財產上精明一下。但事實上,這種態度已經輕簿了情感,可以說,你在財產上的精明,正體現了你在情感上的糊塗和缺少認知。女人嫁給男人,也就是組成家庭,家庭中的成員就是一家人,所以才有共同財產的說話,女人嫁給男人,往往說找依靠,這本身沒有錯,但什麼是可以依靠的,絕不僅是錢和房子等物質,我想最可依靠的是情感,這是婚姻本身的依靠,也是雙方能夠幸福的基石,是最大的依靠;其次,是雙方對婚姻的責任,在情感變化時,男人還講不講責任,也決定婚姻是否能夠穩定和被挽救,當責任不再時,最後的依靠就是良心,男人是否有做人的良心,是否本性善良,這決定著婚姻陷入危機時,是否還有轉機,以及清算時,處置是否公平。你可能說,良心、責任、情感以及愛,都是浮雲,唯有房產、存款才是可靠的東西,如果這樣認識,你就不必結婚了。對這些都懷疑的人,你還有必要組成家庭嗎?再說,連男人是否善良這最後一道關你都沒把握,你談情感不是很空洞嗎?這點瞭解都沒有的話,你在婚姻中只會是無頭蒼蠅,你的婚姻會好嗎?
三是婚姻需要我們足夠的誠心和全身心的交付,而不是在開始時,我們就想著逃跑時我該佔有什麼或帶走什麼
精明讓情感往往無地自容。雖然,封建社會,說女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把女人當作男人的附屬物對待。但這種觀念下,婚姻卻是超常的穩定,因為女人不必考慮逃跑的事。在現代婚姻中,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屬,但確需要對婚姻本身,交付絕對的誠心,而不是談判式的討價還價,與先談條件而後再簽協議的那種精明,因為情感把兩個人結成一體,何來你我?結婚過後,夫妻應當是最親的人。再就是所謂的愛,就是把生命都可以交付給對方,又何須害怕自己在物質上的損失呢?夫妻該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但我們在結婚之前,就將之變成交易,這本身就讓婚姻失去了升華可能。是我們的俗氣讓婚姻喪失了情感和愛,只能容下房子和存摺的婚姻,不是太可悲了嗎?
四是面對情感矛盾和問題,需要的是補過或是解套,那種推卸自我責任,責怪對方的做法,總會讓事物走向反面
「吝」生「凶」,說的是出現問題,你總是害怕自己失去,卻不知自己反省,往往讓事物走向反面。而「悔」生「吉」,是說你有了錯失,知道悔過,從而進行補救,往往讓事物走向正面。比如,你身體上有了傷口,你總是去抓,或是把痂揭開,極有可能感染,或是讓傷口擴大,正確的做法只是給傷口上藥。又如,看起來很牢固的堤壩,年久失修,也會釀決堤大禍。看起來,不是很堅固的堤壩,你注重檢修和加固,往往會平安無事。情感的理也正是這樣。認識不到情感的規律,讓我們面對情感,只是看起來聰明,實質上是大糊塗,表面聰明的結果往往是離婚。過於精明,只會在小事上計較,會在大事上糊塗!
五是將情感運用於物質,是一道乘法運算,而物質計較作用於情感,只是一道除法運算,要求的物質(除數)越大,情感就成倍減少
如果你對婚姻最後一點信心都沒有,談婚論嫁就只是無聊的討價還價,這樣的婚姻本身就是殘次品。如果你覺得婚姻只是假象,財產才是真實,那又何必對情感抱有幻想呢?當你太過計較物質的東西,別人對你產生戒心,那只是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關係。如果出門在外,別人對你的包看了又看,你會心裏踏實嗎?情侶之間,結婚前就計較物質利益,肯定把兩人陌生化了。那種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的人,可能是被蛇咬怕了的人,但也同時說明他是對婚姻沒有誠意的人,因為她們信奉的神祇是財產利益。法律對婚姻是保障的,並不需要我們在結婚前,將之做為先決條件提出來,如果你一定要把離婚預期的物質保障提到先決條件上來,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你想利用婚姻賺一把呢?真正相愛的人,往往能夠幸福,不是說他們不精明,而是他們因愛看淡了物質,甘願糊塗,讓情感主宰一切,我的生命都可以交付給你,還有什麼是我自己的呢?你擁有更多,才是我擁有更多,你快樂才是我快樂。夫妻本是一體,將情感運用於物質,是一道乘法運算,自然有乘數效應,而將物質精明作用於情感,只是一道除法運算,要求的物質除數越大,情感就成倍減少。懂得付出的人,才容易得到,總愛索取的人,得到總是有限,甚至難以得到。在情感中善於付出的人,得到的是無價的幸福,以情感的名義索取物質的人,總會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與真正的幸福,背道而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