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霸州市環保局員工舉報,該市副市長韓清華一家有9套房產。記者就其中6套與韓清華核實,韓清華多方辯解後,發話道:「你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咱們都不要互相傷害。」(4月9日《新京報》)
我們未看到有關部門的權威調查結論,韓副市長是否如舉報所說,擁有9套房產,尚在未知之列,但是,以常理揣度,如果韓副市長真的清廉自守,正好藉助媒體的強大的輿論力量來澄清謠言,還自己清白之身,該是何等的美事,哪裡談得上是「傷害」?除非舉報屬實,媒體介入,將有礙韓副市長前程因此,才惡狠狠地揚言要「傷害記者」
韓副市長是否貪腐,擁有9套房產,這且不論,只就他口出惡言,要「傷害」記者一事懸揣一番:如果記者的報導關礙了韓副市長前程,「傷害」了韓副市長,身在河北霸州的韓副市長能有什麼辦法和手段來「傷害」遠在北京的「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的記者呢?
運用手中權力,給人家小鞋穿,讓人家嚐嚐「你如影響我一陣子,我必影響你一輩子」的滋味,從而將記者打倒在地,再踏上一隻腳,永世不得翻身,這是司空見慣的老辦法,也最為簡便省事。然而,河北霸州距離北京,路途太遙遠,部門也不相統屬,韓副市長和記者構不成上下級關係,要想「傷害」,談何容易!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韓副市長神通廣大,在遙遠的北京,也編就了一張稠密的關係網,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對北京的媒體主管部門可以指手畫腳,頤指氣使。但是,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一個縣級地方政府的副市長,哪來的這麼大本事?
白道行不通,那就只能出諸黑道一途,捨得花大價錢,雇一干凶徒來對付記者,輕則打殘了他,重則要了他卿卿性命。這倒不可不防。雖然如今法網日密,法紀昭然,但亡命凶徒依然存在,買凶殺人之事,並不鮮見。然而,假使這種可能成了現實,倒正好成全了記者——一個記者,因為職業操守而傷殘或者殉職,一定會聲震天下,英名將載入史冊。花大價錢成就記者名聲,何苦?而且,一旦事情敗露,買凶者的下場,不言可知。堂堂副市長,不至於如此腦殘。
這麼看來,韓副市長的威脅,只不過是空言恫嚇,作不得數。
筆者不敢做誅心之論,來一番有罪推定,在真相尚未浮出水面之前,就妄言韓副市長擁有9套房產,是貪瀆之輩;也相信他的威脅,只是情急之下的口不擇言。但是,動輒向人家擺出一副黑老大面孔,惡狠狠地威脅恫嚇,這是對其「人民公僕」身份的諷刺,恐怕不宜繼續擔任政府要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