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發手槍:拐子銃
帶有曲柄的連發火繩槍,長37.5厘米,使用類似佛朗機的裝填方式,可以連續三發,射程150米,明朝稱為「萬勝佛朗機」,在抗日援朝中使用比較多。個人認為有點兒自動手槍的味道。
多管轉膛炮:迅雷銃
單兵多管火器,明代趙士珍發明,參考了土耳其的類似火器,最大的可以達到18管,使用火繩或者燧石擊發,加上外罩後狀如琵琶。發射完畢後可以作為冷兵器使用。
使用迅雷銃的明朝士兵,長187厘米,重2.5公斤,易於攜帶使用,明軍經常列隊跪射,火力沒有間斷。在朝鮮,日本的火槍隊是無法正面對抗這樣的明軍的。
大口徑左輪槍:五雷神機
這真是世界最早的左輪槍了,戚繼光在北方戰線防衛蒙古軍隊的發明,有三眼,五眼,七眼各種規格,一般使用時二人一組射擊,一人支架,轉動槍管,一人瞄準射擊。射程180米。
看到這玩意兒真不知道咱們祖宗還能搞出什麼怪東西了。
最早的迫擊炮–虎蹲炮
戚繼光軍中最常用的火器,這種輕便的火炮跑管薄,射程不遠,適用於山地作戰,機動靈活,由於前裝,可以大仰角發射和大量裝備下層部隊而與今天的迫擊炮有異曲同工的用處。
在網路流行的幻想小說《曲線救國》中,主人翁李富貴曾經發明迫擊炮,其實,大概就是和虎蹲炮差不多的東西吧。
新式步槍:鳥槍
其實並非打鳥之用,而是表示即便輕捷如鳥也難以逃脫,已經接近現代步槍,是和倭寇交戰中繳獲倭寇火槍,隨後改進仿製的,戚繼光的步兵,已經40%裝備了這種槍。但是到了滿清,清軍對火器帶有某種牴觸情緒,到鴉片戰爭,使用鳥槍的中國軍隊,反而降到了20%。也有一說,稱之為「鳥槍」並不是因為用來打鳥或連飛鳥也無法逃脫,而是因為其槍機銜著火繩落下點燃發火池中的火藥的動作猶如小鳥啄食。
射程150米,雨天不能使用。
戰防炮:抬槍
大家相信麼?這個居然是明朝的東西。這是大型鳥槍,明代《天工開物》最早記載其圖片,帶有三角支架和旋轉裝置,長3米,重12公斤,有效射程200米,外號「九頭鳥」,威力強勁,即便當時的戰車也無法抵擋。可惜發展比較慢,直到滿清末年,湘軍中裝備抬槍,不過25%而已。
帶助推火箭的滑翔炸彈:神火飛鴉
補充一個怪物,神火飛鴉,類似解放戰爭中攻擊黃維兵團的「飛雷」根據其氣動布局,感覺不是很適合飛行,估計不會在實戰中有多少用處。
我想那個時代和中國軍隊交手,多少有點兒面對DA師的勁頭吧。
明代由於封建社會經濟的高度發達,兵器也有很大的發展。其主要冷兵器有長柄刀、槍、短柄長刀、腰刀及各種雜式兵器如鎲鈀、馬叉、狼筅等等。除了繼承傳統的兵器品種外,明代的火器發展到鼎盛時期。其火器的管形火器品種頗多,形式複雜。當時的噴射火器(古代火箭)製造已經相當精良,樣式繁多,據《火龍神器陣法》、《武備志》等史書記載,此間多使用的火箭種類有單發火箭、多發齊射火箭、多火藥筒並聯火箭、有翼火箭、多級火箭等,火箭的品種達幾十種之多。由於火器的蓬勃發展,明代軍隊普遍裝備了火器,戰爭的主要武器轉向了使用火器。燕王朱棣與建文帝爭奪帝位時,就曾使用火箭作戰。永樂年間(1403-1424年),明王朝還專門組建了"神機營",這種獨立炮兵建制在當時中國乃至世界各國都首屈一指。
明代火器從其分類來看主要有兩大類:第一類是用手持點放的火銃和鳥銃,其形體和口徑都較小,一般筒內裝填鉛彈和鐵彈等物,其射程僅數十步至二百步(中國歷史博物館和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均有此類出土的實物陳列)。第二類是安裝在架座上發射的口徑和形體都很大的火炮,多數筒內裝填石、鉛、鐵等物,俗稱"實心彈",少數則裝填爆炸性的球丸,射程一般在數百步至二三里距離,主要用於守寨和攻城,也用於野戰、水戰和海戰。明代的海船製造已經相當的發達,海船上就裝備了這些火器(明末年間,鄭成功率水師海船收復臺灣,曾用這些武器痛擊荷蘭侵略者)。
明代的爆炸性火器已經相當發達,具體有兩大類:一類就是地雷,品種繁多,有石頭雷、陶瓷雷、生鐵雷等數十種;另一類就是水雷,有水底雷、水底龍王炮和混江龍等兵器。根據大量的史實證明,中國是世界上最先發明和使用「兩雷」的國家。
不曾上過戰場的明代「坦克」
坦克在二十世紀的戰爭中有「陸戰之王」的美譽。如果作個不恰當的類比,冷兵器時代的戰車可稱是現代坦克的鼻祖。春秋時,中國人就曾有過大規模戰車作戰的歷史,戰車曾經廣泛使用於戰場,是主要的戰爭工具。
可惜戰車這種古代「坦克」,上面配的是長矛弓箭,沒有強大的火力作依托,也沒有厚重的裝甲作掩護,且馭馬而行,不能隨心所欲,如履平地越過塹壕,衝破敵軍的防禦工事,除了笨重這一點相似外,和現代坦克不具可比性。正因為戰車受地形,戰鬥隊形,成本等因素的侷限,在戰場上的作用逐漸降低。從趙武靈王胡服射騎開始,春秋諸侯逐漸認識到了車戰的侷限和不足,車戰被放棄。從遊牧民族那兒學來的迅捷如風,侵掠如火的騎兵戰術取代了侷限性較大戰車而成為戰爭中主要突擊力量。到戰國時,戰車已漸漸退出了戰爭舞臺,除作戰指揮和一些特殊活動,如檢閱、出巡等,或糧草輜重運輸,基本已無用武之地。
明代開始,火器從西方流入中國,在軍隊中開始被大量使用。《明史誌68》載:「至明成祖平交阯,得神機槍砲法,特置神機營肄習」。而京軍三營中的這個「神機營」就成了一支「洋槍隊」。火器的威力讓朝廷且喜且懼,喜的當然是其強大殺傷力,懼的則是一旦廣泛普及恐危及自身安全。以傳統防民如防川的皇權思維,利器不可示人。所以,「神銃,國家所重,在邊墩堡,量給以壯軍威,勿輕給。」反過來,這又造成了火器不能在戰場上真正發揮其威力,不能根據實戰進行改良,製造水平無法提高。而實戰機會不多,使用被限制,軍隊仍循舊制,也不能圍繞火器的優勢構筑新的作戰思維和戰法,故而雖有先進武器,卻不能轉換為戰鬥力。
不過火器的強大火力和威懾力也讓當時的一些有識之士意識到,以火器的威力配合戰車使用,在戰場上或許會相得益彰,使二者的特長都展露無疑。於是,一些發明家開始構思一種載入大炮和火銃的新型的戰車。「正統十二年,始從總兵官朱冕議,用火車備戰。自是言車戰者相繼。」一時成為熱門議題。
據《明史誌68》,正統十四年,給事中李侃設計的一種這樣的戰車首先被採納製造並用於邊防,這種戰車「用七馬駕……以車載槍二十,箭六百,車首置五槍架,一人推,二人扶,一人執爨。試可,乃造。」此戰車服役於寧夏邊境,因寧夏當地多溝壑,所以並未在實戰中使用過。至於其他未曾被採納而用於軍中的發明更多,例如弘治十五年,「陝西總制秦紘請用只輪車,名曰全勝,長丈四尺,上下共六人,可沖敵陣。」十六年,「閑住知府範吉獻先鋒霹靂車。」
還有一些裝甲車雛形的發明,如,「蘭州守備李進請造獨輪小車,上施皮屋,前用木板,畫獸面,鑿口,置碗口銃四,槍四,神機箭十四,樹旗一。行為陣,止為營。」又如,「吏部郎中李賢請造戰車,長丈五尺,高六尺四寸,四圍箱板,穴孔置銃,上辟小窗,每車前後佔地五步。以千輛計,四方可十六里,芻糧、器械輜重咸取給焉。」
另外一個曾經服役的戰車是定襄伯郭登所創。景泰元年,「定襄伯郭登請仿古制為偏箱車。轅長丈三尺,闊九尺,高七尺五寸,箱用薄板,置銃……每車槍砲、弓弩、刀牌甲士共十人,無事輪番推挽。外以長車二十,載大小將軍銃,每方五輛,轉輸樵採,皆在圍中。」不過考察之後結論是,「此可以守,難於攻戰,命登酌行。」
郭登這種「移動城堡」式的戰車後來經過改造,「前銳後方,上置七槍,為櫓三層,各置九牛神弩,傍翼以卒。行載甲兵,止為營陣。」在嘉靖時終於派上了用場,「四十三年,有司奏准,京營教演兵車,共四千輛,每輛步卒五人,神槍、夾靶槍各二。」
一些邊鎮將領對此類構思也頗有興趣。成化時,大同總督余子俊甚至曾組建過這樣一支「坦克」部隊,「以車五百輛為一軍,每輛卒十人,車隙補以鹿角。既成,而遲重不可用,時人謂之鷓鴣軍」。隆慶年戚繼光出任薊門總兵時,曾做過騎車結合的嘗試,「每營重車百五十有六,輕車加百,步兵四千,騎兵三千。十二路二千里間,車騎相兼,可禦敵數萬。穆宗韙之,命給造費。」萬曆年熊廷弼出任遼東巡撫,也「請造雙輪戰車,每車火砲二,翼以十卒,皆持火槍。」
這些發明雖有不錯的構思,但基本上都過於笨重,行動不便,只適用於防守,大都毫無機動性和靈活性可言,很難適應變化無常的戰場。天啟年還有過強化了機動性的鋼輪車、小衝車等設計,均未曾經歷過實戰檢驗。「自正統以來,言車戰者如此,然未嘗一當敵。」儘管如此,明代對於新型戰車的構思熱,並不是一種復古倒退。明代的對手多為來去如風的遊牧騎兵,當時的大炮很笨重,火槍需要填充火藥,效率也很低,將火器與戰車結合,確不失為一種很好的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