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官威猖獗,腐敗橫行,如果經歷過「文化大革命」的人宣傳「文化大革命」初期,革命群眾可以隨便把省長一級的官員揪出來戴上高帽子用麻繩牽著遊街,一些本來就一肚子怒氣的年輕人恐怕會興奮得休克。這樣說,不是誇張。
毋庸諱言,儘管官方對「文化大革命」做過歷史結論,但不同社會成員有不同的見解,甚至完全相反。本文不打算評價「文化大革命」的目的和內容及過程。目的太虛幻,內容太寬泛,過程太繁雜,不是一篇文章能勝任的。本文只就「文化大革命」的發動者在整個「文化大革命」期間所採用的方法和手段,從倫理法治和道義兩個方面做一些剖析。
其一,「文化大革命」是非法的。
「文化大革命」起始,是姚文元在上海發表批評吳晗的文章。
吳晗當時是北京市的副市長,姚文元當時是上海市的著名文人。吳晗是當權黨的盟友,姚文元是當權黨的成員。一個上海市的當權黨的文人,怎麼可以隨便批判北京市的當權黨盟友的官員?如果批判涉及的是學術領域,那當然沒有問題。百家爭鳴。問題在姚文元批判的是政治問題。這樣做,無論從政黨的角度還是行政的角度來說,不但有違政治和社會倫理,更重要的,是非法。
姚文元可以這麼做,別人可以嗎?如果全國都這麼做,無論政黨還是社會,還能夠維持正常秩序嗎?
姚文元的文章發表以前,無論政黨還是行政,都沒有昭告天下廢止當時實際存在的倫理和法治。如果事前宣布廢止倫理法治,那姚文元不管如何行動都無可指責。
姚文元批判吳晗,並非自發,而是奉命寫作。誰之命?江青。江青者誰?「文化大革命」發動者的妻子。
到「文化大革命」轟轟烈烈以後,江青曾經在公開場合宣稱,她如何秘密來往於京滬之間,指導姚文元寫作。這些歷史有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可查,這裡不說明出處。在當時全國幾億人陷於或癲狂或暈眩,倫理法治蕩然無存的時候,江青這樣做是何等得意洋洋,可是她沒有想到,世間的一切都只不過是瞬間之物,過了這一段,她將給後世留下什麼?現在,她的墓碑上,名字不是曾經叱吒風雲的江青,而是別的。歷史多麼具有諷刺意味。所以,凡一切一時得意者,都萬萬不可頭腦發昏。地球還有5000000000年的生命期限。
一場事關全國,涉及幾億人的「文化大革命」,既沒有政黨內部的討論決定,也沒有行政範圍裡的佈置開展,而是一人作主,搬出自己的妻子,運用特工手段來運作,這合法嗎?合乎社會和政治倫理嗎?
一定有人會說,「文化大革命」開始階段的非正常手段,是因為上層修正主義分子太多,如果公開了,「文化大革命」就搞不成了。是的,江青就是這麼說的。問題是,一個政黨,如果最上層的領導人多數靠不住,且不說好人還是壞人,這個黨還要得嗎?偉大,光榮,正確,當什麼講?這不是自己污蔑自己嗎?
不贊成批判吳晗或是不贊成公開批判吳晗就是修正主義分子?修正主義是什麼意思?是可以任意解釋的嗎?現在來看,吳晗的《海瑞罷官》即使真的是為彭德懷鳴冤叫屈,也沒有任何不正當的地方。彭德懷在1959年反對大躍進,歷史證明他是對的,1960年一年就有數以千萬計的中國人非自願離開這個世界,他們的在天之靈更可以證明彭德懷是對的。
如果不敢或不願正視歷史,執意否認事實,那只能說,他沒有討論問題的資格。
有人會說,有時候真理在少數人手裡。這一點不錯。實際上,真理永遠在少數人手裡。真理不是掉在地上的硬幣,附身就可以拾起來。真理需要研究才能夠得到。這裡的問題是,「文化大革命」是政治,不是學術,政治就必須有倫理和法治,否則就是動物世界。
1966年6月1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突然廣播了聶元梓的大字報,向北京大學的領導人發起政治攻擊。瞬間,幾乎全國的學校同時癱瘓。校長們一個個目瞪口呆,不知所措。誰都知道,突然襲擊是戰場上對付敵人的方法,怎麼可以用來搞文化革命?用來對付自己的下級?如果這樣做是合法的,那麼,天底下還有沒有不合法的事情?
同樣是1966年6月1日,《人民日報》發表「橫掃一切牛鬼蛇神》,頓時,城市裡罵人打人抄家之風四起,後來,發展到破壞歷史文物。誰是牛鬼蛇神?怎麼定義?由誰定義?怎麼掃?把他們投入監獄?還是打罵折磨?殺死?這是文化革命?
橫掃牛鬼蛇神,開始的時候,有的幹部還興高采烈,他們覺得自己是革命幹部。誰知沒有幾天,災難落到他們頭上,竟然要和牛鬼蛇神一起被批鬥了。這種事情,簡直笑翻全世界。
「文化大革命」轟轟烈烈了60多天,才發表了「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先行動,後決定。這樣的政治全世界有幾次?
指證並宣布劉少奇和鄧小平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這樣重大的事情,不是政黨的論述或認定,也不是專業的研究機構的結論,而是革命造反派聶元梓第一個宣布的。
劉少奇第一次被批鬥的時候,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職務還沒有被撤銷。所以,回到辦公室,他拿出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才有權罷免他。結果呢?
一群還在學校讀書的小孩,隨便打罵國家元首,這是革命,還是違法?
開會決定開除劉少奇的時候,劉少奇已經是囚室裡奄奄一息的半死人了。
劉少奇死得悲慘,革命小將們又如何?
《文化大革命》闖將第一人的聶元梓,風光不過一年,就因為不聽話被拘押。不聽話就是反革命分子。其他北京最著名的學生造反派領袖蒯大富,韓愛晶,王大賓,譚厚蘭,都沒有好下場。他們當時並沒有什麼具體罪名。
可以說,整個「文化大革命」的過程都是不合法的。這裡不是論述「文化大革命」的專著,沒有必要詳述整個過程。
其二,「文化大革命」是中國歷史上空前的野蠻事件。
「文化大革命」期間的野蠻暴行,歷史資料多如牛毛,這裡不想多囉嗦。問題是,這個野蠻的浪潮,源頭在哪裡?
「文化大革命」初期調任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第二書記的吳德,在退休以後,做了一本口述歷史回憶錄,名叫《十年風雨紀事》,其中第20頁到21頁有真實的記載,照錄如下:
1966年「破四舊」後,一天,毛主席找我去匯報「破四舊」的情況。當時,林彪等人也在場。我在匯報前的想法是想向毛主席反映一些真實情況,剎一剎這股風。我匯報說市委沒有力量控制局面,解決不了「破四舊」產生的混亂局面。
我的期望落空。雄才大略的毛主席,以他超乎常人的思維方式緩緩說:北京幾個朝代的遺老沒人動過,這次「破四舊」動了,這樣也好。林彪也說:這是個偉大的運動,只要掌握一條,不要打死人。
然而,毛主席哪裡知道,運動的發展由不得願望,豈止是動動而已,動刀動槍了。
北京市是在1967年春天開始武鬥的,那時武鬥死亡最多的一天,根據火葬場的統計是七十多人。李雪峰可能到天津去了。面對這種情況,我很緊張,寢食不安。我去找公安部部長謝富治。我談情況時,謝富治也顯得很緊張,神色驚疑。我們認為要制止這種情況。謝富治說:由公安系統,市委分別發出通知,要求不准打死人。
我從謝富治處回來,就開始起草市委通知。公安系統的通知由謝富治打電話,讓市公安局來擬。
我們市委的稿子還沒有發出去,當天夜裡二點鐘,謝富治打電話找我去。我去後他對我說:公安系統擬的稿子送給毛主席了,毛主席批評了。大意說:你們還是想壓制群眾,文化大革命剛開始發動,你們不能像消防隊救火一樣。
這樣,混亂的局面就無人敢加以制止了。
然而,不斷傳來打死人的消息使我發愁。10月份,我又找到周總理和中央文革小組,我還找過陳伯達一次,提出是不是可以發一個通告,制止打死人等無法無天的行為,中央文革小組不同意,還是說,這樣會約束群眾的革命活動,影響發動群眾。
吳德的記載應該是可靠的,涉及面如此廣泛,他不可能隨便編造。根據他後面的記述,一直到11月18日,他希望的那個通告才得以發出。他同時還記載,那時候局面已經失控,江青又發表「文攻武衛」的講話,這個通告「實際沒有管用」。
野蠻的開始,就會有野蠻的高潮。全國各地武鬥此起彼伏,愈演愈烈,後來有的武裝組織發展到劃分專業兵種,擁有重型武器,最後,不得不動用軍隊剿滅。有一次我到軍隊裡探訪朋友,正逢他所在的師要在溫州發動攻勢。我說:你勸勸師長,對民眾千萬要克制,盡量和平勸降。他說:你傻呀,誰聽你的?
仰天長嘆。
為「文化大革命」辯護的人,可以找出一千個,一萬個理由,但是,非法和野蠻這兩條,也就是這兩個「文化大革命」的黑洞,無法解釋圓滿。
溫家寶先生把「文化大革命」稱作悲劇,恰如其分。至於悲劇悲在哪裡,這裡抄一句英國《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1966-1982》裡面的話:
「由於毛具有操縱中國的能力,所以,他個人的悲劇同時也就是整個國家和民族的悲劇。」(P116)
(本文略有刪節)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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