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選集》真相

作者:莊重 發表:2012-03-1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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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中共官方報告披露毛選四卷一百六十篇文章中,只有十二篇是毛執筆撰寫,其餘都是中共中央其他領導人和秘書所作。一九九三年又對毛所有四百七十餘篇文稿核實,有四百二十餘篇非毛所寫。對毛著中之著作權問題多次在內部提出,都被中共元老等人壓制不予解決。

一九九五年六月中旬,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聯合向中央書記處提出了書面報告〈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著作原稿的審核、考證意見〉。根據該報告披露:《毛澤東選集》一至四卷的一百六十餘篇文章中,由毛澤東執筆起草的只有十二篇,經毛澤東修改的共十三篇,其餘諸篇全是由中共中央其他領導成員,或中共中央辦公廳以及毛澤東的秘書等起草的。

毛澤東選集》成書經過

 《毛澤東選集》所收的「著作」,大部分是中共在不同時期的各種書信、電報、文件,以及領導人所作的演講稿彙編而成的。原來在「解放區」只是印成小冊子傳閱。到了四十年代後半期,在「東北解放區」哈爾濱等地,這些小冊子就彙編成了厚厚的《毛澤東選集》。大陸建政後,成立了「中共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並於五一年十月十二日出版了第一卷,五二年四月十日出版了第二卷,五三年四月十日出版了第三卷,六○年十月一日出版了第四卷。出版第一卷時,毛選出版委員會在書前冠有「本書出版說明」,說:「這部選集,包括了毛澤東同志在中國革命各個時期中的重要著作。幾年前各地方曾經出過幾種不同的《毛澤東選集》,都是沒有經過著者審查的,體例頗為雜亂,文字亦有錯訛,有些重要的著作又沒有收進去。現在的這部選集,是按照中國共產黨成立後所經歷的各個歷史時期並且按照著作年月次序而編輯的。這部選集儘可能地收集了一些為各地方過去印行的集子沒有包括在內的重要著作。選集中的各篇著作,都經過著者校閱過,其中有些地方著者曾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正,也有個別的文章曾作了一些內容上的補充和修改。」

由此可見,整個《毛選》的定稿,是毛澤東親自參與的。因此,選集中的每篇文章當然都是毛本人認定是自己的著作無疑了。

中共對《毛選》審核考證結果

但是,四十四年後,經過中共有關部門的審核、考證,卻發現在《毛澤東選集》一至四卷的一百六十餘篇著作中,由毛澤東執筆起草的只有十二篇,經毛澤東修改的有十三篇,其餘諸篇全是由中共其他領導成員、中共中央辦公廳以及毛澤東的秘書等起草的。這是上述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聯合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出的書面報告〈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著作原稿的審核、考證意見〉所披露的。經審核、考證、查證,《毛澤東選集》中的若干著作,分別由以下人士起草:瞿秋白、周恩來、任弼時、王稼祥、張聞天、謝覺哉、董必武、林伯渠、劉少奇、艾思奇、陳伯達、康生、胡喬木、陸定一、楊獻珍、鄧力群等,以及毛澤東的秘書、中共中央辦公廳有關班子的成員。該報告披露的對《毛選》一至四卷中若干著作審核考證結果如下:

《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此文為一九二九年十二月紅軍第四軍第九次黨的代表大會的決議的部分,是周恩來起草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毛選》中說此一文是毛澤東於一九三二年一月五日的一篇通信,實際是瞿秋白寫的指示信件,由毛澤東,滕代遠、周逸群在紅軍中宣講的。

《反對本本主義》,此文為一九三○年五月,由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的對黨內領導幹部的宣傳、教育文件。

《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毛選》稱本文為毛澤東於一九三六年二月為總結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的經驗寫的,實際上是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為總結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由張聞天和周恩來起草,由毛澤東出面在紅軍大學的演講稿。

《實踐論》(一九三八年五月)、《矛盾論》(一九三七年八月),《毛選》說這兩篇論文都是毛澤東寫的,曾由毛澤東在延安的抗日軍政大學作過講演,實際上是由周恩來、林伯渠、王稼祥、康生、陳伯達等人起草的,毛澤東只是作了修改,就成了毛澤東寫的了。

《為了爭取千百萬群眾,進入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而鬥爭》,此文為毛澤東於一九三七年五月七日在中共全國代表會議上所作的總結報告,但文稿實際上是由中共中央書記處起草的,張聞天、周恩來作了修改。

《論持久戰》(一九三八年五月)、《抗日游擊戰爭的戰略問題》(一九三八年五月),前者為毛澤東一九三八年五月廿六日至六月三日在延安抗日戰爭研究會上的演講稿。實際上,這兩篇文章都是由周恩來、張聞天、林伯渠、康生等起草,董必武也參加了修改,曾被定為黨校的中心教材。

《論新階段》,毛澤東於一九三八年十月,代表中央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上作的政治報告,文稿是由王稼祥、康生起草的。

《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九三九年十二月),本文是由中共中央書記處集體起草的,後經周恩來、劉少奇、王稼祥、康生等人修改,曾被定為黨校的中心教材。

《新民主主義論》,此乃毛澤東於一九四○年一月九日在陝甘寧邊區文化協會第一次大會的演講,文稿由中共中央委託康生、陳伯達、艾思奇等人起草,經中央集體討論定稿。

《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後的時局》(一九四一年三月十八日)《關於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總結》(一九四一年五月八日),《毛選》稱這兩篇均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寫的對黨內的指示,實際上是中央委託周恩來起草的,董必武也參加了部分意見。

《改造我們的學習》,此文為毛澤東於一九四二年五月十九日在延安幹部會議上所作的報告,文稿是由康生起草,經王稼祥修改的。當時是以中共中央學習研究組的名義發表的。

《整頓黨的作風》、《反對黨八股》,前者為毛澤東於一九四二年二月一日在中央黨校開學典禮上的演講,後者為毛澤東一九四二年二月八日在延安幹部會上的講話。這兩篇文章都是由林楓起草的,陳雲、李富春等人參與了修改。

《論聯合政府》,此文為毛澤東於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在中共七大上所作的政治報告,文稿是由康生、艾思奇、胡喬木等人起草的,任弼時、張聞天、劉少奇等作了修改。

《論人民民主專政》(一九四九年六月三十日),此文為慶祝中共建黨二十八週年的專論,文稿是由中共中央集體起草的,主要執筆人是陳伯達、艾思奇和鄧力群。

《毛選》著作權的爭議從未中斷

綜觀以上各篇文章,完成的具體情況,並不完全相同;但不是毛澤東寫的,最後都變成毛澤東寫的了。而且,毛本人是知情的。因為最後成書時他本人是親自審定過的。這就構成「知識產權」的侵權問題。當然,那個年代,無論是毛本人還是其他任何執筆者的頭腦中,都沒有「知識產權」意識。儘管如此,在中國傳統的道德觀念中,文責自負,君子不奪他人之美,應該說對上述侵權行為還是有道德上的規範和約束的。故此,關於毛澤東著作的署名問題,在中共內部一直存在著不同意見和爭論。早在一九四五年六月,中共七屆一中全會對這一問題曾有過以下兩點非常不合情理的決議:

一、凡是有毛澤東同志演講的、由毛澤東代表中共中央審閱的文件,在編印時要用毛澤東同志名義;二、凡是過去已由毛澤東同志名義發表的著作,一律不再更改或增加其他作者的名字。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上旬,中共政治局候補委員陳伯達、康生曾提出〈堅決捍衛毛主席著作光輝思想〉的意見書,提出:「黨內有人企圖否定毛主席的地位、否定毛主席思想是全黨的指導理論」,為此於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中旬召開的中共八屆二中全會上,再次做出決議:

一、全黨要維護以毛澤東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權威;二、毛澤東同志著作是毛澤東思想的集中表現,是毛澤東同志的革命工作經驗的結晶。

一九八○年九月,習仲勛、譚震林、徐向前等五人向中共中央提出,再重新出版《毛澤東選集》時,應當做出澄清:哪些是其他人的著作,哪些是中共中央集體的著作,哪些是中央文件?

一九八五年二月,中共中央黨校十二名主任級教員及二十五名學員連署向中共中央、胡耀邦提出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若干著作是其他人的著作問題。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也提出「是否在《毛澤東選集》再版或重新出版時,作出適當的更正、闡明」。對此,李先念、王震、宋任窮等人作了批示,指出:「這是一股逆流」「黨內一直有人要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問題出在領導層」,「黨內右傾思潮發展到了危險的地步」。王震當時為中共中央黨校校長,在黨校黨委會上破口大罵:「誰敢否定毛主席光輝的一生,誰敢反對毛主席著作,就撤他的職,開除他的黨籍;誰敢當我面否定毛主席,我就用槍來回答。」(見一九八五年三月中共中央黨校《簡報》)

老三篇和詠雪詞是胡喬木所作

一九九二年初,胡喬木在重病期間,曾對來探望的楊尚昆、喬石、溫家寶提出:關於毛澤東著作,黨內一直有分歧,應當做出全面審核,哪些是毛澤東親自著作的,哪些是以毛澤東名義發表的,哪些是中央其他同志著作的,哪些是在編輯過程中被牽強地肯定下來的。

胡喬木提出:毛澤東著作中三篇名作(俗稱《老三篇》)──《紀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和《為人民服務》,甚至毛澤東詩詞中最有代表性的《沁園春.雪》,即那首「北國風光,千里冰封,萬里雪飄......」都是出自他的手筆,並要求恢復用他胡喬木的名字。

一九九三年六月初,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曾聯合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出過兩份報告,一份是〈關於毛澤東著作整理出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另一份是〈關於胡喬木和其他人士對毛澤東著作的意見的處理〉。前者披露:經過五年來的工作、訪問、考查、翻閱、核實關於毛澤東生前四百七十多篇著作,包括講話、報告、會議決議、論文、電報稿、社論、按語與批示等,一共有二百五十多篇不是毛澤東親自起草或作修改的。其中有一百六十多篇報告、講話、電文、社論是由其他中央領導同志、中央秘書局(辦)和中央工作人員起草完稿的。毛澤東僅僅對部分報告、講話作過審閱或批上「同意」、「好」或簽上「毛澤東」三字。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八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就上述報告曾作過三點批示:

一、中央一貫認為,《毛澤東選集》中的理論、思想是中國共產黨集體革命工作的結晶,不是個人的。

二,審核、考證《毛澤東選集》原稿的作者、原稿部門、發稿時間與場合的工作是必要的。

三,一些情況以內部掌握為宜,以免引起混亂和爭議。

而對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於今年六月中旬又提出書面報告〈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著作原稿的審核、考證意見〉,中共中央書記處今年七月二十一日又作了三點批示:維持原有的決定是正確的,一旦更改會有大的影響;《毛澤東選集》中的理論、思想是中國共產黨集體革命工作經驗的結晶;審核、考證結果資料存檔留作參閱用。

(作者附:還有,上億(?)上萬的稿費呢?)



来源:開放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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