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推出的《反腐倡廉藍皮書》,不僅白紙黑字指出了中國現在的「腐敗主體從個體向集團化蔓延,窩案串案較嚴重」這樣一種客觀現實,也在無形中揭示出這個所謂的「法治國家」,實為一個被犯罪集團操弄的國家。國家正氣蕩然無存,這也是原因之一。
社科院的報告中還說,腐敗者非法所得從短期向長期演變,既貪圖消費享樂,又追逐資本佔有,出現了金融腐敗、資源腐敗、期約腐敗現象;腐敗範圍從經濟政治司法領域浸染到社會文化教育領域,並出現了跨國境「外向型」腐敗,對人民群眾利益與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嚴重損害。
這等於官方自我承認了確實存在著全局腐敗這樣一種客觀現實。民間存在的說法是:把中國的科級以上幹部全數拉去挨個槍斃,可能會冤枉一些人,但隔一個槍斃一個,其間必定會有貪官成為漏網之魚。官民雙方的說法,都指向的是同一個焦點:這是一個被犯罪集團操弄的國家。
所謂的執政團隊在這樣的一種現實面前,已然淪為一個分贓集團,故此再無公平正義可言,有的只是集團內部的利益分配問題。沒有高端權力的共同參與犯罪,「腐敗範圍從經濟政治司法領域浸染到社會文化教育領域,並出現了跨國境‘外向型’腐敗」的局面不可能在中國形成。
對罪惡的默許和縱容,實質同樣構成犯罪。「見過腐敗的,但還沒見過這麼腐敗的」,已是成為中國人的共識。這一方面有體制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和高枝上的燕雀表面歌聲繞樑,暗裡對貪腐成決堤之勢推聾妝啞也是分不開的。公權在貪腐的泥濘中不可自拔,終端管理難辭其咎。
當「腐敗主體從個體向集團化蔓延」時,何以數目如此之眾的冤民哪怕是逐級上告到了「偉大的首都」,也追尋不到一個起碼的公道,便也不難得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因為那些執掌了國家權力的男女,在共同參與犯罪。一個熱衷貪腐的犯罪集團,其間分別只是大貪與小貪而已。
每個冤民的背後都可能存在著一根腐敗的鏈條。在北京上訪時,我就在訪民中瞭解到,不少參與截訪的公職人員通過虛報開支等手段進行貪腐。「維穩」經費高於國防開支,不但助長了這類貪腐,也直接導致了中國人權的進一步惡化。陳光誠的困境說到底其實是利益驅動的問題。
廖夢君慘烈遇害校園事件,從方方面面印證了是犯罪集團實施的一起謀殺。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際網路,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誰能做到這些?我一家在史無前例的迫害中面對的並非個人,而是個窮凶極惡的犯罪集團。
在這個被犯罪集團操弄的國家,你可以不去招惹政治,但「政治」隨時都有可能來招惹你,因為這個貪腐成性的犯罪集團,根本就是一個掠奪集團,它在奪泥燕口、削鐵針頭時,洶洶扑向的是全民,特別是當它盯上你家祖傳的家園時,你人生的悲劇在血腥強拆中便也拉開了序幕。
你的權益遭受了無恥公權的嚴重侵害,於是四處提告或投訴,但很快就會發現:黨委是虛設的,政府是虛設的,公安是虛設的,法院是虛設的……你在「正常渠道」內兜兜轉轉,縱使走遍了所有的程序,也還是又回到了原點:你面對的仍然是一個沆瀣一氣、反向運作的犯罪集團。
在榷酒征茶、食玉炊桂的年月,你省吃儉用,從孩子的奶粉錢裡省出錢來,從伙食費、水電費等等費用中摳出錢來,歲歲年年納稅,不出事則已,一出事就會發現自己和其他百姓一同供養的,竟然是個犯罪集團,或者說是一頭白眼狼。你的一生,說穿了是被犯罪集團操弄的一生。
在這個被犯罪集團操弄的國家,悲慘是國人共同的宿命,區別所在只是今天痛在心上的,還不一定是你而已。只要一黨獨大的局面還沒有被改變,這個國家被犯罪集團所操弄的厄運就不會結束。這個國家會貪腐氾濫到這樣的程度,歸根結底還是公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和牽制的問題。
報告說「近六成公眾對今後5至10年反腐很有信心或較有信心」,並非指這種左手監督右手、上級監督下級的陳腐體制在若干年內會出現奇蹟,而是說明中國人民普遍意識到民主潮流不可阻擋,犯罪集團操弄國家和人民的盛宴,在不久的將來必在杯盤狼藉、一地雞毛中搖席破座。
寫於2011年12月26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偉光正」與絕人之後的惡魔連袂共舞第1989天!廖祖笙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斷網、斷電視290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