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爆發前後,中共軍方為了突出「解放軍的光輝形象」,推出了許多所謂的「英雄人物」,作為正面典型宣傳,並為此不惜美化、拔高這些人物,以達到欺騙世人的目的。這些人物中有雷鋒、王傑、劉學保、劉英俊等等。本篇說的就是那個所謂的「捨身護橋英雄」劉學保。
1968年4月24日,《解放軍報》頭版頭條發表了長篇通訊《心中唯有紅太陽,一切獻給毛主席——記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戰士劉學保》。從文章中可知,劉學保出生於陝西省三原縣馬額公社一個貧農家庭。1966年3月入伍,1967年7月,劉學保奉命來到甘肅省永登縣連城林場「支左」。在此期間,他注意到了一個「曾經當過國民黨憲兵副連長」的「歷史反革命分子」李世白,並按照「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教導,同其展開了面對面的鬥爭。
12月17日,永登縣革命委員會成立,林場職工前去參加慶祝大會,劉學保留在林場執行警戒任務,他發現李世白偷偷閃出了大門,便立即叫上另一人一起追出去。快到大橋的時候,劉學保斷定李世白是要破壞大橋,就叫同來的那個人回去叫人,自己一人去制止「反革命破壞活動」。李世白發現劉學保追來了,就反撲過來攻擊劉學保,劉學保與其搏鬥,並將他打死。之後,劉學保發現李世白用來破壞大橋的炸藥包已經拉燃導火索,便「以驚人的勇敢」衝上橋墩,抱起炸藥包,往遠離大橋的河灘跑,邊跑邊高呼「毛主席萬歲!萬萬歲!」最後將炸藥包扔出去,大橋保住了,劉學保卻「失去了左手」……一個聽從毛教導的「巍巍高山式英雄」躍然紙上。
此後,劉學保開始飛黃騰達。1968年1月10日,蘭州軍區授予劉學保英雄稱號。此後,劉學保又「榮立一等功」,被提拔為副教導員,榮任蘭州軍區黨委委員、中共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等,還前往北京見到了毛和林彪。與此相反的是,李世白一家突然成了「反革命家屬」,被趕出了林場,兒子因喊冤被抓進監牢,老妻被迫改嫁給一個瘋老頭,其餘孩子則流落異鄉,改名換姓苦度歲月。
不過,當文革結束後,劉學保的真面目也被揭露。他根本不是什麼英雄,而是一個殘忍的殺人犯。
根據珠海出版社出版的《當代中國名案:1949-1995》一書披露,早在「英雄事跡」發生的第二天,就已引起有關部門的懷疑了。當時永登縣公安局勘察現場後即發現,並沒有「炸橋」的任何證據,便上報武威地區公安處軍管會和省公安廳軍管會,要求將該案「暫掛起來」。但在那個瘋狂的年代,這種冷靜的要求是很難得到贊同的。
文革後,該案在眾人的質疑下再次被提了出來。經專家們通過反覆實驗論證,劉學保自述的所謂「臉盆大的炸藥包」根本不存在,炸斷劉學保左手幾個手指頭的,充其量只是一個雷管或者是由雷管引爆的不到10克的炸藥。否則,劉學保早已粉身碎骨!而真實情況是:被劉學保誣為「反革命」的林場幹部李世白是被劉學保為製造假案而騙去現場殘忍殺害的。當時李世白被劉以斧頭砍、石頭砸而致顱頂頭皮裂開、顱骨開放性骨折,尚未斷氣。在與劉學保一起被送往醫院途中,因劉學保誣其是「反革命炸橋罪犯」,得不到醫護人員及時救治,還不斷受到「革命群眾」槍托捅搗,最終含冤去世。據說,劉學保污蔑李世白的主要原因是源於個人恩怨。
1985年7月,李世白被恢復名譽,劉學保則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上述消息刊登在上世紀80年代出版的《法律與生活》等報刊上,而一貫造假的《解放軍報》的那些主編和記者們對比並未表示過任何自責。從雲端跌入地獄的劉學保到底該怨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