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又一名維權人士薛錦波被害死了。富有鬥爭精神與傳統的海陸豐人民正在與政府爭權益中,搞出了氣勢。事情鬧大了!面對這樣的局勢,中共不可能不說假話。也就是說薛錦波就是被中共的打手給打死了,中共也不會承認的。因為維權因為政治問題所出現的打死、勒死、餓死之類的事兒,中共是從來都不會承認的。事情一出,中共可以公開的媒體一面倒地公布薛是正常死,結論還是經過各級權威部門鑑定出來的。公布是資料中還說薛錦波是喝了水之後死的。於是,「躲貓貓」變成了「水貓貓」。不管怎麼說,殺薛錦波的凶手就是中共。
首先,中共一定對薛進行了逼供。因為群眾把事情搞大了,收不了場了,中共就要專政了。薛錦波沒罪是肯定的。那怎麼辦呢?首選就是逼供信。而且中共一慣是這樣做的。比如高智晟大律師,他沒罪。但中共要治他罪,於是就開始了黑夜裡用黑頭套等等酷刑折磨高智晟,試圖用酷刑讓高智晟自己承認犯各種罪各種錯。薛錦波既然敢當維權代表,就說明薛有一定的鬥爭勇氣及經驗。那麼他會主動承認自己參加「打砸搶」嗎?顯然不可能。那麼怎麼辦?一個字:逼。中共就是要薛錦波等維權代表就範。在逼供信的大前提下,兩天就致薛死亡。這不是非法逼供致人死亡嗎?
其次,有些人可能本身的身體素質有些問題,但是可以生活得好好的,沒有太劇烈的精神刺激,可以活到老。他可能可以承受生活的重擔、家庭中的挫折,但他就是不能承受牢獄之類的打擊。一個從來沒想過犯罪的人被突然無辜地關進了大牢,這對他來說就是最為殘忍的事情,他承受不了這種慘烈的折磨。正是因為這種折磨才能致人於死地。如果薛錦波就是這種人,那麼不正是中共致其死亡的嗎?
其三,薛錦波不管是怎麼死的,都是中共害死的。這一點毫無疑問。中共的無法無天是薛錦波致死的主因。薛只是在維權,是中共的無法無天導致薛錦波們去維權。薛錦波不管怎麼維權,都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是公民本就該有的權利。比如示威、遊行,哪一項不是中共的法律明文規定的權利。但是,公民的權利被剝奪了。公民就因為維護這種權利致被關押。也就是說,薛錦波根本就沒有罪而被迫承受罪犯的處罰。對一個無罪的人隨意羈押,還是在中共的官員包括公檢法幹部在內的人都明知無罪的情況下進行羈押,這就是濫用職權、就是無法無天。一個人無罪無過就被違法並且故意違法地關押,從而導致無辜死亡,難道說不是公權的罪。我們試問陸豐或汕尾的書記市長,假如你們的母親被人非法拘禁兩天就死亡,你們會接受你們的母親是心臟病發作而死的嗎?即使真是心臟病,你們會接受那個結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