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7-02 20:39:54作者:秦永敏
為了避免嫌疑,從事民主運動幾十年來,第一,本人從不兼管公共財務,第二,本人從不過問他人的金錢事務,第三,本人也不承擔作為中間人替人轉款的責任。
有鑒於此,第一,任何時候,如果和本人有關的公共事務的財務,都另有專人管理,第二,其它人的金錢事務一概和本人無關。
以上兩點歡迎大家監督查證。
有鑒於此,第三,海內外任何豪放義俠慷慨仁慈之人,如果有心用金錢幫助需要救助者,千萬不要把錢匯給本人,否則一概以並無其事論處,但可以在和我聯繫後,直接和我提供的需要受助的對象聯繫,並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是否給予幫助,如果決定給予幫助,一定直接給其本人,絕對不要給我,也以不通過他人轉交為宜。
2011.7.2於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