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個發達國家,但美國人的居住意識,有如逐水草而居的遊牧民族,常為生存而遷陡,較為頻繁地改變自己的居所。這就得經常搬來搬去,搬家已成美國人的平常事。
美國人一生要搬多少次家?有人作過有趣的統計,過去的美國人一生,最少搬七、八次,最多要搬十幾、二十多次家。美國第一代作家馬克.吐溫,就搬過七、八次家,後來在康涅狄格州州府哈特福德建了很好的住宅,定居下來,最後還是搬走了。現在的美國人一般都要搬五、六次家,多的要搬十來次、二十次不等。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除少數土著居民印第安人是本土人,百分之九十九的美國人都是移民後裔。先是十六世紀以後從歐洲移民到北美的。十七、十八世紀,除繼續從歐洲移民,又先後從非洲、亞洲遷居了大量的勞工過去。女神像附近的移民島就是見證。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又從南美洲和亞洲移居了不少的人員。直到上世紀下半葉還從南美洲入遷了大批波多黎各人。
在美國國內,歷史上曾有過開發西部的大遷陡,州際之間移來遷去更是常有的事。尤其是幾次經濟危機的影響,城市和城鄉之間的遷陡幾乎到了驚人的程度。紐約附近的布里奇波特市,是當年美國第一艘潛水艇下水的一個十分繁華的港口城市,但在上世紀五十年代的經濟危機中,該市的人口驟然從25萬減到20萬左右,居民都遷到別的地方謀生去了。
由於受移民大遷陡、開發西部大遷陡和經濟危機大遷陡的影響,使得美國人的定居生活意識淡薄起來;加以歷年來的就業,失業,再就業的過程,必致不斷搬遷;而美國公民具有遷陡自由的國家制度,則給居民的遷移提供了搬遷的自由和方便。這便是美國人一生多次搬家的歷史和現實原因。猶如草原上的遊牧部落那樣,歸根結底還是為了生存。
拿華人留學生來說,他們去美國讀完研究生課程,不願回國的可由學生簽證改為工作簽證,然後找到一份可以吃飯的工作。開初年薪一般不過三四萬美元,等到多干了兩、三年以後,有了經驗,又熟悉了環境和行情,就可以到別的公司去應聘,年薪就漲了一兩萬。機會到了,趕快搬家吧。於是就搬到掙錢多的地方去了。再過兩年,網上報上看到招聘消息,年薪更可觀,又是一次搬遷。這樣,隨著工薪的增加,就難免多次搬遷。此其一也。以後因為購房,孩子上學,經濟危機裁員,需要再就業,以及擇良木而居等種種原因,不知不覺就搬遷了七、八次,甚至十來次。
還有,美國老人有出賣別墅,換購老年公寓的慣例。居住別墅一類大樓房,要交較高的房產稅,而改住老年公寓不但房價便宜,也不用交房產稅。於是老人們就打起換房搬遷的主意來。這裡又是一次搬遷。居住在北方寒冷地帶的老人,為了好過冬,也有的搬到冬天暖和的南方去居住。所以,美國人的搬家,真是說不完道不盡,有的數也數不清。一生下來,到底搬了多少次家,到了老年時期,有的恐怕連自己都回想不起來。
俗話說,上屋搬下屋,要吃一石谷。如此多次搬遷折騰,哪能承受得起呢?卻原來,美國人搬家非常簡單。一是沒有傢俱。年青人搬家,一般只有書籍、衣服和一些小的生活用具,大不了幾口箱子。二是,美國的出租房和商品房,不僅裝修完善,而且室內水電氣和生活用具設備一應俱全。無論是租房,還是購房,只需自帶隨身之物,便可輕鬆入住。以後,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生活的改變,搬家時東西會逐漸地多起來。若是華人搬家,鄰近的華人朋友都會主動來幫忙。利用雙休日,大家七手八腳一起裝車,一齊卸車,幾下子就搬運完畢。白人和其他族裔的人搬家,大體也這樣。
儘管這樣,搬一次家也不容易。為了生存的需要,還得要搬,有的人甚至不停地搬來搬去。如果條件允許,當然是定居為好。定居有定居的好處,可以安居樂業,省得許多麻煩;定居也有定居的侷限。但是,多搬遷卻有多搬遷的價值和樂趣。第一,有利於克服保思想,增強開放意識。多搬遷經歷的人,見多識廣,思想開放,有利於自身的發展,作為社會成員,客觀上有可能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的進步。第二,有利於改善生活條件,提升自我生存能力。搬遷常會越搬越好,可以改變工作條件,多掙錢、多創收,還可以改變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有利於未來的發展。第三,有利於交朋結友,提升社會交際能力和對社會環境的適應能力。如此等等。
喜歡搬遷的人有苦,更有樂。多搬家,真有說不完的利好和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