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縣幹部侮辱毆打良家婦女;警察侮辱毆打良家婦女;離事發地走路不到五分鐘的派出所接報後置之不理.....是誰這麼能力通天?是誰這麼殘暴凶悍?是誰這麼肆意侮辱我們的女性同胞?
2011年3月30日24點,宜賓縣柏溪花園休閑會所發生一起幹部、警察侮辱、毆打良家婦女事件,施暴者竟稱:「我就是王法!」殘暴的毆打了四名婦女後,打人者被會所的迎賓小姐恭迎出門………
施暴事件經過實錄:
宜賓縣發生一起反覆侮辱、踢打良家婦女的惡性案件,施暴方竟然是宜賓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胡XX的「團隊」,成員有當地黨政幹部和建築老闆等等其他(派出所不說出名字的人)過程令人髮指、觸目驚心。
2011年3月30日晚,宜賓縣柏溪花園休閑會所(以下簡稱花園會所)。當天晚上,這四個受害婦女在該會所一起聚會,23時50分許,受害婦女行至花園會所門口,從大廳內出來七八個酒氣熏天的男子。其中一個高個子、平頭、寬臉男子嘻皮笑臉、歪著頭攔住在她們四人面前,並伸手摸受害婦女的臉和胸部說:「小妹,跟我們耍一會嗎……」。
她們猝不及防,非常震驚,潛意識保護自己。並驚呼:「你為啥子摸我?!我們是良家婦女,又不是出來賣的。」
對方傲慢地說:「我摸了你又咋個?」她們四姐妹非常憤怒,質問對方:「你以為沒有王法嗎?!」「老子就是王法!」隨後,七八個男子圍住四位女子抓扯。
此時,在場的一位背包中年男子(後經證實此人為宜賓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胡XX),不但沒有立即禁止他朋友的惡性行為,反而在一邊厲聲說:「進去說!進去說!」四位女子被強行推拉進花園會所大廳。
大廳內。李XX抓住受害婦女的手和胸部,胡XX則推搡其他幾個受害婦女……接著,平頭男子又和淺白方格男子和其他幾個施暴者圍住受害婦女毆打她們的頭部等等。
此時,大廳內的胡XX、會所主管、保安均沒有制止這一惡性事件,而是冷眼旁觀。
一個受害婦女在水池裡被打得死去活來時,另一個受害婦女等被另外幾名惡徒飽以老拳。她們被打倒在地,平頭男子、手提衣男子等踢其頭、胸和腰部,致使全身傷痕纍纍,嘴、鼻、眼等多處流血如注。
在毫無還手之力的情況,平頭男子、提衣男子又將其按在地上腳踢、拳打、膝頂。當受害婦女被打得痛不欲生時,一名不知名的男子又威脅她們不准喊叫,並將其提起,揮手一拳打倒在沙發上。惡徒們心狠手辣,其間白方格衣服男子還打電話叫囂著再喊幾十個人來整死她們……
惡行還沒有結束。平頭男子被人拉開後,又返回三次踢打龍受害婦女,致使受害人被打掉三顆牙、眉骨骨折、視網模糊……
四名弱女子隨後被送往醫院。
幾名男子施暴過程被花園會所設置的大廳監控視頻錄製下來。
當地派出所出警後,肇事男子在花園會所人員掩護下逃離了現場。受害人家屬聞訊趕到現場,將四名受害人送到醫院治療,並要求花園會所調取了現場監控錄像。從現場監控錄像可以看出,肇事男子施暴手段觸目驚心,慘無人道。
後證實,此次施暴事件中參與者有宜賓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胡XX、宜賓長興建築有限公司建築老闆李XX,至今其餘施暴人員通過多方瞭解,我們仍一無所知。
並且派出所主辦此案件陳XX警官在調查完整個案件經過與參與人員之後,只肯告知李XX參與此次施暴事件,對於其他施暴者陳姓警官拒絕告知受害者及其家屬。對此,我們無法理解……
一直以來,我們和對方既不認識,也不瞭解,無辜被胡XX等這些「團隊」在公開場合、廣庭大眾之下瘋狂施暴,非常難以理解。他們之所以膽大妄為,尋釁滋事,是因為他們中間有警察,有領導幹部。他們有特權思想,認為「自己就是法」在作祟。
胡XX的「團隊」在公開場合,目無黨紀國法、公然侮辱、施暴幾位軟弱的良家婦女,在當地造成了惡劣影響,群眾反響極大。他們集體要求警方嚴查、嚴辦惡徒。
然而,事件過去幾天了,當地警方並未將施暴者繩之以法。至今受害者在醫院無人過問。
多年來,全省公安系統一直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警察隊伍。胡XX等的行為讓群眾寒心、受害者傷心、黨和政府痛心。其縱容、「協助」施暴者在公開場合胡作非為,損污了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愧對了警察這個光榮的稱號,對不起頭上閃閃的國徽。
現在當地群眾對這一事件引起公憤,大家都請求省廳相關領導和部門一定嚴查這些殘暴的執法者、父母官,嚴辦這一見暴不制暴、見惡不止惡的「不作為」,期盼你們及時整肅生活在社會上的「警察蛀蟲」,及時處理宜賓縣這些個「文強」,真正「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能夠切實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同時,希望警方積極查清施暴者,不推諉、不包庇、不威脅、不誘導受害者。更希望當地警方揪出施暴者中幾名官員,讓他們繩之以法。
四川宜賓否認交警副支隊長調戲毆打4名婦女
通過查看視頻,記者看到視頻開始錄製時間為2011年3月31日零時25分,地點為前廳2號。畫面中,一群男子與幾名女子發生拉扯,隨即被幾名男子打到在地,緊接著,其他幾名女子也相繼遭到踢打,幾名女子頭、胸、腰等部位均遭到不同程度的重擊、踢打。
發帖者在帖中直指肇事者為宜賓市交警支隊長和建築老闆。4月6日下午,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宜賓縣公安局獲悉,目前,宜賓縣「3.31」治安事件違法人員被拘留,帖子中所說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胡某沒有在打架現場。
據警方介紹,2011年3月31日零時34分,宜賓縣柏溪花園休閑會所發生一起打架糾紛。宜賓縣110接到報警後,及時出警,於零時38分派出警力到達現場,對事件展開調查處理。
據初步調查,3月31日零時25分左右,龍某與其他三名女性同伴,4人一同到柏溪花園休閑會所唱歌,在會所大廳門口,與從會所裡唱歌後正在離去的李某、許某等4人在進出時發生糾紛,相互抓扯後,李某4人對龍某4人實施了毆打,將龍某4人打傷後離開現場。龍某等人被打後,電話通知其家屬、親友相繼趕到花園會所。因打人者已離去,被打方情緒激動,龍某等人的親友避開執勤民警,強行衝上四樓獲取休閑會所監控視頻資料,並將休閑會所兩名工作人員打傷。
案發後,宜賓市、縣公安部門高度重視,4月6日上午,宜賓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王劍明召集市、縣相關部門召開專門會議,作出「查清事實真相、依法嚴肅處理」的工作安排,要求公安部門堅決依法快速處理。
經宜賓市公安局紀委調查核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胡某沒有在打架現場。目前,3名實施毆打的違法行為人已全部被執行拘留,3人均為個體從業者。另一名在場的企業人員許某正在接受調查。